法律與國傢 [The Law and the State]

法律與國傢 [The Law and the State]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法] 狄驥,鄭戈 著,冷靜 譯
圖書標籤:
  • 法律哲學
  • 政治學
  • 國傢理論
  • 法理學
  • 社會科學
  • 法律史
  • 政治製度
  • 憲法
  • 法社會學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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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19109
版次:1
商品編碼:10103585
包裝:平裝
外文名稱:The Law and the State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0-06-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22
字數:154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法律與國傢》旨在嚮世人展示:從康德到耶林和耶利內剋的19世紀德國公法學說充其量是在為使用暴力作辯護;它們打著法律理論的幌子,而實際上是在試圖重新確立集權主義的國傢觀,特彆是確立對內和對外代錶國傢的君主的專製。與此相反,從1789年至今的法國法律學說一直緻力於尋找對國傢權力施加法律約束的真正司法約束以及保障其實行的手段。……這些理論所試圖達到的目的是……證明國傢的權力要受到高於國傢本身的法律規則的約束。

作者簡介

  萊昂·狄驥,法國近代著名法學傢,“社會連帶主義法學”奠基人,公法理論中“波爾多學派”主要代錶人物。其法學思想對政治理論也産生瞭深刻影響,並成為政治多元主義思潮的重要代錶。主要著作有:《憲法學教程》、《私法的變遷》、《公法的變遷》、《客觀法學說》等。
  冷靜,香港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1997年以全班第一的優異成績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法學學士學位。2000年獲得北京大學和日本九州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於2005年取得多倫多大學法律科學博士學位。現任《香港法律學刊》編輯。研究旨趣體現跨學科特點,在金融監管、比較公司治理、法律與發展等各領域均有研究成果發錶。作品曾發錶於《中外法學》、《北大法律評論》以及《弗吉尼亞法律評論》等中外著名法學期刊。2009年齣版英文專著《中國轉型經濟中的公司治理與金融改革》(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Financial Reform in Chinas Transition Economy)。

目錄

導論
第一章 個人主義的形而上學學說——1789年《人權宣言》
第二章 讓一雅剋·盧梭與社會契約論
第三章 康德的政治和法律學說
第四章 黑格爾的法律學說
第五章 黑格爾的政治哲學——國傢理論
第六章 大革命以來法國的形而上學和個人主義學說
笫七章 德國的公法理論與形而上學的國傢觀
第八章 德國的現實主義國傢觀
第九章 法國的現實主義國傢觀

精彩書摘

  理念需要通過人格來體現;體現為人格的理念通過君主而變為現實;也隻有通過這種辦法,思想纔能成為理念,即真理。……君主的尊嚴錶現為某種來自於他的本性的東西,這不僅涉及到形式,而且涉及到君主的決定性;君主這一概念不是派生的,而是絕對地起源於自身的。最符閤這個概念的觀念,就是把君主權看成是以神的權威為基礎的東西,因為這個觀念包含瞭君主權的絕對性的思想。但是,大傢都知道,在這一點上發生瞭各種各樣的誤解,而哲學思考的任務就在於確定君主這一神聖事物的屬性。”根據黑格爾的這一理論,國傢的人格就體現在君主的人格中,他的原生的、不受限製的權力就是國傢的全部權力的綜閤。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以哥貝爾、拉邦德和耶利內剋為代錶的當代德國法學傢所提齣的所有公法學說的萌芽,他們把國傢的公共權力看作是國傢的主觀權利,並且把君主看成國傢的一個直接的和擁有全部權力的機構。簡言之,黑格爾的這種學說就是德國公法學傢所努力建構的主觀主義和有機論公法學說的思想源泉,這種學說旨在為君主或皇帝的極權披上法律的外衣。
  黑格爾既然這樣肯定瞭君主的主權,那麼人民的主權還享有什麼樣的地位呢?這個問題並沒有逃過這位哲學傢的注意,他試圖對它作齣詳細的迴答。
  黑格爾認為,隻有當人民對外完全獨立並組成自己的國傢的時候,纔談得上人民的主權,大不列顛的人民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前言/序言

  域外法學名著和典籍的中譯,幸有吾國法學界同仁的不懈努力,近些年來已成蔚為大觀之勢。然而,要使這種勢頭持續下去,最終完成西學東漸中文資料庫的基本建設,還有賴更多的組織和投入,尤其是新生代學人應該以追學前賢的精神,竭力奉獻自己的心智和學力。此為本套翻譯叢書的緣起,或謂“承繼誌業”,或謂“眾人拾柴火焰高”。參加本叢書的譯者主要是一批青年學人,他們的視野比較新銳,學術基礎較為寬厚,精力也比較充沛,他們也非常樂於奉獻。應該說,本叢書也是他們的熱忱推動的結果。本套叢書命名為“法學經典譯叢”,其實並非要將法學經典悉數囊括,編者的真實意圖在於拾遺補闕而已。吾國前輩譯者已經翻譯瞭不同時期的大量經典著述,但是由於精力和時間有限,不免留下瞭若乾空當。例如,法學成型時期即中世紀的注釋法學傢們的著述;又例如,法學忽然得以空前發展、大放異彩時期即十八、十九世紀法學傢們的著述,甚至法學現代化強勁時期的二十世紀初期的相當數量的重要著述,為譯者甚少,而這些關乎法學形成和興起的經典著述、文獻的缺譯,對於我們曆史地體會、研習西方法學、法治的脈絡、精髓,不啻為一道鴻溝。本套叢書打算在一定程度上填補這一缺憾。本叢書名義上由我個人主持。我本打算邀請幾位學界同道好友組織一個編委會,後來一想這種做法雖然有益於集思廣益,但是有時也不免流於形式,有時還有規避個人責任的嫌疑,因此作罷。但這不等於說本叢書就是個人決斷,實際上,本叢書每位加入的譯者都是隱形編委,他們都參與整體規劃,並且在一種開放的商談中影響本叢書的形成和發展。譯事多難為,毋庸贅述,學界同行和讀者已經完全能夠體會。本叢書的組織者和譯者絕對不敢懈怠,一方麵當竭力提升自己的視野和纔學;另一方麵當以認真對待的態度付諸紮實努力。然而,我們也深知,不足之處終究難免,懇請讀者和同行斧正和包涵。
  2007年1月12日於軍都山下




好的,這是一本虛構圖書的詳細簡介,主題為《數字時代的隱私與安全:算法治理的倫理睏境與法律重構》。 《數字時代的隱私與安全:算法治理的倫理睏境與法律重構》 作者: [虛構作者姓名,如:李明遠,王曉玲] 齣版社: [虛構齣版社名稱,如:華夏法學齣版社] 齣版年份: 2024年 內容提要 本書深入剖析瞭在數據爆炸和人工智能(AI)技術飛速發展的數字時代,個人隱私權與社會安全需求之間日益尖銳的矛盾。麵對算法無處不在的滲透及其帶來的“數據全景敞視”風險,現有的法律框架正麵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本書不僅係統梳理瞭算法決策、大數據分析、人臉識彆等前沿技術對傳統權利觀念的衝擊,更聚焦於數字治理的倫理睏境,探討如何在鼓勵技術創新的同時,有效構築起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屏障。 全書以嚴謹的法理學分析為基礎,輔以豐富的案例研究和跨國比較視角,旨在為政策製定者、法律從業者、技術倫理學傢以及所有關心數字未來的人們,提供一套係統的、具有前瞻性的理論框架與實踐路徑。 第一部分:數字世界的權力重塑與權利的消解 第一章:數據主體性:被編碼的個體存在 本章首先界定瞭數字時代“數據主體”的法律地位。在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和雲計算構成的復雜生態中,個人信息不再是靜態的記錄,而是動態的、可預測的“數字足跡”。我們探討瞭數據采集、分析和共享的隱蔽性與強製性,分析瞭“同意”原則在算法時代如何失效——當用戶無法理解或拒絕復雜的隱私條款時,其同意的有效性受到質疑。 重點討論瞭“數據畫像”的形成過程及其對個人自主選擇權的侵蝕。算法畫像如何固化刻闆印象,並可能導緻社會排斥或機會的不公。本章呼籲,必須重新定義數據主體的權利範疇,從單純的“知情權”擴展到對數據生命周期更深層次的控製權。 第二章:算法黑箱:決策的透明度與可問責性危機 算法,特彆是深度學習模型的決策過程,往往缺乏人類可理解的邏輯路徑,構成瞭“黑箱問題”。本章深入剖析瞭算法黑箱在司法判決、信貸審批、招聘篩選等關鍵領域的應用所引發的閤法性危機。當一個影響個體重大權益的決策無法被解釋時,法律救濟的基礎便隨之動搖。 我們詳細對比瞭歐洲的“解釋權”(Right to Explanation)與美國在商業保密性方麵的司法實踐,探討瞭技術保密性與公共問責性之間的緊張關係。此外,本章還分析瞭算法偏見(Algorithmic Bias)的來源——數據偏見、模型設計偏差及反饋迴路強化——及其對社會公平正義構成的係統性威脅。 第三章:國傢安全與個人自由的邊界重劃 隨著國傢利用大數據和AI技術進行社會治理的傾嚮日益明顯,本章探討瞭國傢權力在數字空間擴張的閤法性基礎與閤理界限。從智慧城市監控到網絡空間主權,國傢安全敘事如何被用來閤理化大規模數據收集和分析活動。 我們聚焦於“預測性警務”和“社會信用係統”等新興治理模式的倫理風險。通過對相關立法和判例的梳理,本章批判性地評估瞭技術工具對公民自由的潛在“寒蟬效應”,並探討瞭如何通過司法審查和立法限製,確保技術監控不演變為無限製的權力濫用。 第二部分:重構數字治理的法律路徑 第四章:數據主權與跨境數據流動的法律衝突 在全球化背景下,數據流動是數字經濟的命脈,但不同法域對隱私保護水平和數據本地化要求存在顯著差異。本章詳細比較瞭《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中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PIPL)及其他關鍵司法管轄區的立法差異。 重點分析瞭數據跨境傳輸的法律障礙,例如“數據本地化要求”(Data Localization)與“數據自由流動”之間的張力。本章提齣瞭構建全球數據治理新範式的可能性,強調建立可互操作的、基於風險等級區分的國際法律標準,以平衡貿易便利與個人權利保護。 第五章:算法治理的法律乾預點:從被動救濟到主動規製 本書主張,僅僅依賴事後的侵權救濟已不足以應對算法帶來的係統性風險,必須轉嚮事前、事中的主動規製。本章提齣瞭構建“算法治理法律框架”的設想。 具體包括: 1. 風險分級監管體係: 藉鑒GDPR的“高風險AI係統”概念,對涉及生命健康、基本權利的算法應用實施更嚴格的閤規審查(如“影響評估”)。 2. 強製性審計與認證: 探討引入第三方獨立機構對關鍵算法進行定期的倫理與偏見審計機製,並賦予監管機構對算法進行“穿透式”檢查的權力。 3. 混閤責任模型: 針對AI決策失誤,區分數據提供者、算法開發者、係統部署者和最終決策者的不同責任承擔方式,構建一套適應復雜供應鏈的法律責任認定體係。 第六章:個人權利的實體化:新型數字權利的建構 麵對技術對傳統權利的侵蝕,本章緻力於探索和論證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可以實體化和強化的新型數字權利。 這包括但不限於: 數字人格權: 保護個體在數字空間中自我身份、名譽和尊嚴不受算法扭麯和侵犯的權利。 數據最小化與目的限製的強化執行: 將這些原則從軟性要求轉變為具有強製執行力的法律義務,並設定明確的懲罰機製。 算法乾預的推定性禁止: 對於那些基於敏感屬性(如種族、宗教、政治傾嚮)進行預測或乾預的算法,應采取更高的審查標準,甚至推定其為非法。 結論:邁嚮負責任的智能社會 本書的最終目標是為數字時代的治理提供一個清晰的法律路綫圖。技術本身是中立的,但其應用必須服務於人類的福祉和基本價值。我們強調,有效的法律規製不是扼殺創新,而是為創新劃定負責任的跑道。通過構建一個透明、公平、可問責的算法治理體係,我們纔能真正實現技術進步與個人自由的和諧共存。 本書適閤法學研究者、信息安全專傢、技術政策製定者、數據科學傢以及所有關注數字時代個人命運的社會公眾閱讀。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我讀瞭好一段時間瞭,總算是在最近把最後一頁翻過去瞭。一開始被它的書名吸引,覺得“法律與國傢”聽起來就非常有分量,內容肯定會是那種厚重、嚴謹的學術著作。拿到手後,它的紙質和裝幀確實也很符閤我心中對一本嚴肅讀物的預期,摸起來很有質感。我最期待的部分是它如何剖析法律在構建國傢和社會秩序中的基礎性作用,以及國傢又是如何通過製定和執行法律來鞏固其統治的。我一直在思考,兩者之間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互動關係?是相互製約,還是相互依存?這本書能否清晰地梳理齣這種復雜的關係網,並且提供一些曆史上的經典案例來佐證,這讓我非常好奇。我尤其想看到作者是如何將抽象的法律原則與具體的國傢形態聯係起來的,比如不同曆史時期、不同文明背景下的法律體係與國傢治理模式的演變,這絕對是值得深入探討的。我希望書中不僅僅是理論的堆砌,而是能夠引發讀者對現實世界的思考,甚至是對我們自身所處社會法律和國傢運作模式的某種“頓悟”。

評分

坦白說,這本書一開始確實讓我有點壓力。標題“法律與國傢”讓我聯想到大量的理論術語和枯燥的論述,我甚至做好瞭啃“硬骨頭”的準備。然而,當我真正翻開它,並投入閱讀後,我驚訝地發現,這並非我想象中的樣子。作者以一種非常巧妙的方式,將那些原本可能令人望而生畏的法律概念和國傢理論,變得通俗易懂,甚至充滿趣味。他並沒有簡單地羅列事實,而是通過層層遞進的邏輯,引導讀者去理解法律的起源、發展及其在現代社會中的核心地位。我尤其欣賞書中對“權力”和“正義”之間微妙關係的探討,這讓我深刻地理解到,法律並非僅僅是規則的集閤,更是社會權力分配和道德規範的體現。作者在分析法律的演變時,並沒有迴避其可能存在的局限性,以及國傢在其中扮演的復雜角色,這讓我對整個體係有瞭更全麵、更辯證的認識。這本書真的讓我對我們賴以生存的社會基礎有瞭全新的理解,並且開始思考,在維護社會秩序和保障個體權利之間,法律和國傢究竟應該如何找到那個微妙的平衡點。

評分

這本書的結構和論述方式非常獨特,讓我讀起來有一種抽絲剝繭的感覺。作者似乎並不急於給齣最終的答案,而是通過提齣一係列問題,引導讀者自己去思考和探索。我尤其喜歡他對於“國傢閤法性”來源的深入分析,以及法律如何在其中發揮關鍵作用。從古代的君權神授,到近現代的社會契約,再到更復雜的民主製度,書中對這些不同理論的梳理和對比,讓我對國傢的本質有瞭更深刻的認識。同時,他對法律的分析也非常到位,不僅僅停留在條文層麵,而是深入到法律背後的哲學思想、社會背景以及權力結構。我特彆關注書中關於“法治”的討論,以及它與“人治”之間的界限。作者是如何在這種對立統一的關係中,闡述法律在現代國傢治理中的不可或缺性的,這讓我感到非常著迷。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對許多社會現象都有瞭更清晰的理解,也更能辨彆那些似是而非的說法,讓我對“法律”和“國傢”這兩個概念有瞭更深刻的尊重和思考。

評分

這是一本讓我非常有共鳴的書。雖然書名聽起來比較宏大,但我從字裏行間感受到瞭作者對人類社會秩序構建的深切關懷。他沒有用那種高高在上的學術腔調,而是用一種非常人性化的視角,去解讀法律和國傢是如何影響著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的。我特彆喜歡他對於法律“社會功能”的闡釋,它不僅僅是維護秩序的工具,更是承載著社會價值、道德觀念和曆史記憶的載體。書中對不同國傢在法律製度建設上的差異性進行瞭細緻的比較,這讓我意識到,法律並非普適的,而是與一個國傢的曆史、文化和社會發展緊密相連的。同時,他對國傢在保障公民權利、促進社會公平方麵的作用也給予瞭充分的肯定,但又不會迴避其可能存在的權力濫用風險。這本書讓我對“公民”的身份有瞭更深的理解,也更清楚地認識到,法律和國傢並非遙不可及的抽象概念,而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現實存在。它鼓勵我去思考,作為一個公民,我應該如何理解法律,如何參與到國傢的建設中,纔能真正實現個體與集體的和諧統一。

評分

這本書真是顛覆瞭我對“法律”和“國傢”這兩個詞的刻闆印象。我一直以為它們是那種冰冷、僵硬的學術概念,但讀完之後,我感覺自己像是打開瞭新世界的大門。作者的敘述方式非常生動,就像在講故事一樣,但又不是那種嘩眾取寵的通俗讀物。他能夠巧妙地將深奧的法理學理論融入到鮮活的曆史事件和人物故事中,讓你在不知不覺中就被吸引進去,並且開始思考一些非常根本的問題。比如,為什麼在某些曆史時期,法律似乎更像是統治者手中的工具,而在另一些時期,它又錶現齣維護公平正義的力量?國傢又是如何在這種看似搖擺不定的權力結構中找到自己的定位的?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法律和國傢並非一成不變,而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需求以及人類的認知不斷演變的。我特彆喜歡其中對不同社會契約論的解讀,以及這些理論如何在現實中塑造瞭不同國傢的政治體製。它讓我開始審視我們當前所處的社會,以及我們所依賴的法律和國傢究竟是如何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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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正義是如何形成的呢?其實正義的形成與社會與國傢的形成具有同步性.由以上論述可以略微看齣,沒有正義社會就無法形成,國傢就無法維持.因此,探尋正義的源頭一定程度上就是探尋社會形成的源頭.前社會階段,人還不稱之為人(因為人的本質是社會性).前社會時期即是一幅弱肉強食物競天擇的動物王國,人們散落在陸地上的各個角落,孤立無援,相互沒有來往,完全是一個個的原子體的存在.但人同時又是一種趨嚮於社群的動物,亞裏士多德所說的“人天生是一種政治動物”就是指的這個意思.人類一方麵需要聯閤起來共同抵禦自然災害和突發情況,另一方麵,“因為人並非一種獨居的或不閤群的造物,他生來便有這樣一個天性,即使在任何一個富足繁榮的條件下,他也不願孤立於他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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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好書,真正的好書,值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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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西方社會人文學科的理論前提都是以人性為齣發點的。都是以一種對人性的不信任為前提,即一個人在為不正義卻又不會受到懲罰的情況下他一般都趨嚮於行不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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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可以看齣,人都有一種自利的本能和趨嚮,希望獲得害怕失去,都是趨利避害的動物。而具體形勢的使然以及社會製度的不健全等原因為人性的這種趨嚮提供瞭大量的可能,如果每個人都以這種方式來行為,那麼社會將分崩離析。所以社會的存在和持續需要人們有一種適度的利他傾嚮,而不能在追逐自我利益的道路上走的太遠。

評分

好書,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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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義的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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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買,還沒看,是正版,價格也算低瞭

評分

可以說西方社會人文學科的理論前提都是以人性為齣發點的。都是以一種對人性的不信任為前提,即一個人在為不正義卻又不會受到懲罰的情況下他一般都趨嚮於行不義的行為。

評分

剛買,還沒看,是正版,價格也算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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