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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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景山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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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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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32375
版次:1
商品编码:10968199
包装:平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2-0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40
字数:180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从民法视角看,“三农”问题其实际是农村集体所有权问题,因为农村集体所有权是与农民直接相关的权利,是关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民事法律制度,可以说正是农村集体所有权将农民、农业和农村贯穿起来。我国农村集体所有权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而诞生的,农村集体所有权在我国自诞生起就一直处于制度变迁过程中,在不同阶段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并体现出不同的行使模式。
   农村集体所有权是牵涉范围较广的复杂的民事法律制度,可以从多个角度展开研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研究》主要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人手,从民法视角梳理出农村集体所有权行使框架的制度变迁路径。对我国现行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相关立法上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梳理出农村集体土地当前“公有私用”行使模式面临的困境,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的创新实践,探讨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的变革方向。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研究》各章的重点内容依次为:导论,简述写作缘起,研究重点及研究方法。
   第1章,农村集体所有权内涵辨析。廓清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内涵、性质,为下面展开研究奠定基础。农村集体所有权本质上而言是一种私权,但这种私权又具有公有的特点。就其性质而言,传统民法理论并没有完全合辙押韵的理论能直接套用到农村集体所有权之上,从其具有的内核来看,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确具备传统“总有”的许多痕迹,有学者将其概括为“总同共有”或“新型总有”,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农村集体所有权的性质。
   第2章,制度变迁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演变。从制度变迁角度看,农村集体所有权的产生及制度变迁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有一定的伴随关系。农村集体所有权是在农村互助合作的基础上演变而来。农户之间让渡相关动产使用权能和劳动力的互助合作可谓是我国农村集体所有权的萌芽。初级社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私有共用”的行使模式,农户的土地及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分离,所有权仍归属于农户,但使用权能由初级社统一行使,即实行“私有共用”。该模式既保障了农户进退自由的权利,又很好实现了农户与合作社对农村土地及生产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使用权能、收益权能的共同支配权,能够保障农户在初级社中的成员权,因此初级社的私人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共存的所有权结构在当时不失为成功的制度设计。高级社与人民公社时期农村集体所有权实行“公有公用”的行使模式,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并对使用权能等行使支配权。高级社中农民对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转化为农村集体所有权,这种制度变迁有一定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色彩。人民公社是高级社的联合,同样带有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色彩。由于人民公社的制度设计过于粗糙:组织机构不健全,社员的成员权模糊不清。进而客观上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不平等,这是人民公社时期农村集体所有权行使上的致命缺陷。农村土地承包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分离,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公有私用”行使模式,即农民集体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能)。现行立法已经将这种模式固定下来。
   第3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当前问题及解决思路。着眼于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公有私用”的行使模式,从国家层面的立法看,由于农村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二元分离,立法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等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主体,农民集体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主体,但是在行使过程中存在农民集体意志与上述管理主体的意志对接问题。地方立法上存在农村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立法混乱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产生负面作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农民集体成员平等的成员权相冲突。我国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公有私用”的行使模式面临诸多困境,这些困境的根源在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细碎化状态,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排他性导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难以规模化行使。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公有私用”的行使模式必须进行变革。针对现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公有私用”的行使模式面临的困境,理论界提出农村集体土地私有化与国有化的解决思路,但分析后认为这两种思路均不可行。可行的思路是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
   第4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的创新模式。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改革,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基础进行的股份合作。选择广东南海、东莞、浙江宁波北仑区以及上海、北京等地的农村集体所有权股份合作的实践作为研究对象,考察上述各种模式的利弊得失。认为通过农村集体所有权股份合作改革,实现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的集中统一行使的目的。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转化为股权,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组织机构改造,通过设立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股东权行使程序,保障了成员权的落实。但是,现行各地的农村集体所有权股份合作改革也存在诸多问题。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中行使的其他模式进行考察,以合同为基础的“公司+农户”模式,虽然可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的集中行使,但是其具有不稳定性,不能改变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民事主体地位。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模式,可能会发生农村土地集中,产生大量失地流民等不良后果。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探索系统化的既能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户收益,又能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规模化效应的土地流转模式。土地合作社模式是土地流转的特殊形式,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规模化效应的模式。另外,还对我国现存的农村集体所有权“公有公用”的行使模式进行了探讨,认为只要有周密的保障平等成员权落实的制度设计,能够避免当前农村集体所有权“公有私用”行使模式面临的困境,并能有效实现农村的自我工业化、城市化。
   第5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的重构。分析认为,我国农村集体所有权追求农民集体成员的互助合作,强调以人为基础的平等的成员权。通过对小岗村的再认识,并结合前几章的讨论,认为我国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创新应着重选择两条道路:一是构建农村社区合作社法人,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区合作社)。农村社区合作社法人需按合作社法人要求设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清晰界定成员的成员权及其行使和实现程序,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的规模行使。二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的规模行使。这种模式与我国农村集体所有权追求的目标具有一致性。但是,我国目前的合作社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应该立法鼓励设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合作社,并立法引导合作社吸收弱势农户入社,防止农村两极分化。上述两种模式的实施与成效还需其他制度的辅助。

目录

导论
0.1 写作缘起
0.2 选题依据
0.2.1 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0.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0.3 篇章结构
0.4 研究方法

第1章 农村集体所有权内涵辨析
1.1 集体所有权追溯
1.2 集体所有权的不同定义
1.3 农村集体所有权的性质
1.3.1 农村集体所有权是私法上的权利
1.3.2 农村集体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学说及评析
1.4 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特点
1.5 本章小结

第2章 制度变迁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演变
2.1 制度变迁理论简介
2.1.1 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变迁理论概述
2.1.2 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概述
2.2 土地承包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演变
2.2.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萌芽
2.2.2 农村土地的“私有共用”模式--初级社
2.2.3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公有公用”模式--高级社
2.2.4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公有公用”模式--人民公社
2.2.5 人民公社成员权的消极性权利--退出权之争
2.3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公有私用”模式--农村土地承包
2.3.1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政策及立法演进
2.3.2 《物权法》立法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存废之争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当前问题及解决思路
3.1 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立法上的问题
3.1.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相关主体立法上的问题
3.1.2 关于农民集体成员的资格问题
3.1.3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与农民集体成员权的冲突
3.2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公有私用”行使模式困境解析
3.2.1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的物权属性及其细碎化导致的问题
3.2.2 以农户为基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诸多法律纠纷的根源
3.2.3 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民事主体缺乏竞争力
3.2.4 农民集体虚化,成员间互助合作淡化
3.2.5 仅靠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解决农民富裕问题
……

第4章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的创新模式
第5章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的重构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书摘

特点:
1.在并社过程中,没有保护各个合作社的集体所有权
在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各个合作社的积累是不同的,有的合作社积累的财产多,有的合作社积累的财产少,即合作社集体所有的财产是有区别的。《决议》指出:由于各个农业社的基础不同,若干社合并成一个大社,他们的公共财产,社内和社外的债务等,不会是完全相同的,在并社过程中,应该以共产主义的精神去教育干部和群众,承认这种差别,不要采取算细账、找平补齐的办法,不要去斤斤计较小事。各个合作社原有的集体所有权其权利主体说到底只是属于各个合作社的社员,但是,通过建立人民公社,其对合作社所属财产就失去了所有权,并且这种所有权的丧失没有任何对价,对集体积累较多的合作社而言,就相当于将自己辛勤积累的财富无偿分配给他人,这实际上相当于对合作社所有权的直接剥夺(没收)。另外,共产风、平调风都是不尊重所有权的具体直接表现,在此情形下,所有权主体根本不能对其财产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应该说,这种现象当时的社会实践对所有权理论的扭曲,如果不能体现排他的独占权,如何还能称为(集体)所有权?
因此有的学者指出:“在人民公社制度下,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变革为土地集体所有制,其实质是建立了一种土地国家所有制,土地集体经营只是这种土地国家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并认为:“从法律的角度看,土地集体经营是一种土地利用形式,属于土地用益物权的范畴。”①从当时的情形看,这种说法也不无道理,因为在当时生产队对土地只是具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生产队并不具有处分权能,缺乏处分权能从法律角度讲,其实际上就是用益物权。
……

前言/序言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研究》这本书的简介,内容详实,力求自然流畅: --- 《乡土产权的重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与权利实践》 内容提要: 本书深入剖析了中国数十年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演变轨迹、核心矛盾及其在基层社会的具体实践。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下,农村土地作为中国社会稳定和农民生计的基础性资源,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形态经历了复杂而深刻的转型。本书聚焦于这一转型过程中,集体土地所有权这一核心法律概念如何从理论走向现实,如何在不同的地域实践中呈现出多样的面貌。 全书构建了一个多维度的分析框架,不仅考察了宏观层面的法律规范和政策导向,更着眼于微观层面的村庄治理结构、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效能以及农民个体权利的感知与维护。我们试图回答这样一个核心问题:在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漫长过程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究竟“属于谁”,以及这种所有权是如何被行使、被界定和被争夺的? 第一部分:制度的溯源与理论构建 本书伊始,首先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脉络进行了系统梳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到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集体所有制形成,再到1978年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恢复与巩固,我们清晰地勾勒出集体所有权概念的制度化进程。 理论上,集体土地所有权被定义为一种“拟制法人”或“全体村民共同所有”的产权结构。然而,这种抽象的法律概念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着“所有者缺位”的难题。本部分引入了产权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跨学科视角,探讨了集体所有权在理论上的合法性基础及其在实践中遭遇的“搭便车”行为、内部人控制等治理困境。我们特别关注了集体资产量化改革中,如何试图将抽象的所有权转化为可量化的、可分配的股权,并分析了这一过程对村级权力结构带来的冲击。 第二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效能与内部权力博弈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最终要通过作为所有权代表的“集体经济组织”来实现。本书将大量篇幅用于考察这一组织的治理效能。我们发现,在不同的行政层级和地域环境下,村级组织在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权利时,权力边界是模糊且易变的。 通过对多个典型案例的深度田野调查,本书揭示了村干部群体在土地审批、资源发包、征地补偿等关键环节中扮演的角色。他们既是集体权益的“受托人”,也可能成为土地资源的“寻租者”。我们详细分析了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内部监督机制在实践中的作用,以及它们在面对强大的外部开发压力时所表现出的脆弱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同利益群体——如老社员与新移民、村干部与普通村民、男性与女性——在土地权益分配上的博弈态势,构成了本书重要的分析内容。 第三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分化与流转实践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基础,而土地的使用权则是农民日常生计的直接载体。本书重点研究了近年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三权分置”等重大改革对土地使用权格局带来的影响。 我们考察了农村土地的“二元结构”——即农用地(承包地、宅基地)与建设用地在法律上的不同待遇。在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被视为激活集体资产价值的关键路径。本书深入探讨了集体经济组织如何通过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来界定和管理这些新增的市场化权利,包括集体成员资格的界定、入市收益的分配机制设计等。同时,本书也关注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复杂性,分析了在不改变集体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如何保障农民的用益物权和稳定预期。 第四部分:外部压力、法律规制与权利的保障 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变迁,始终处于国家宏观规划(如农业保护、城乡融合发展)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需求之间的张力之中。本书探讨了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过程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所受到的制度性限制与实际上的“挤压”。 法律层面上,本书评估了《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律体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的规制效力。我们分析了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裁决涉及集体成员身份争议、承包合同纠纷以及征地补偿不公的案件,以期找出当前法律救济体系的盲点和不足。对于农民而言,他们能否有效地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集体成员权益,是衡量制度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 结论与展望: 本书最后总结了当前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的几大基本特征:权利主体分散化、治理模式复杂化以及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我们认为,一个健康、可持续的农村土地制度,必须在维护集体所有权的神圣性的同时,确保其行使过程的民主化、透明化和可问责性。本书旨在为未来的土地制度深化改革,提供立足于基层实践的经验证据与理论参考。 ---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的分析视角非常独特,它让我认识到,集体土地所有权并非一个静态的、固定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的、在实践中不断被塑造和重塑的过程。作者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村庄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的深入研究,揭示了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基层社区如何根据自身的历史传统、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土办法”来管理和利用集体土地。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书中关于“集体内部的民主协商机制”在土地征收补偿中的作用。作者通过大量的案例,展示了村民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程度,以及这种参与如何影响最终的补偿结果和村民的满意度。这让我意识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有效行使,不仅仅依赖于法律条文,更在于基层社区的治理能力和村民的组织程度。这本书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观察窗口,让我得以窥见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在现实世界中的复杂运作。

评分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的研究者,我发现这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研究》实在是提供了太多的“干货”。它没有回避现实的复杂性,而是直面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挑战,比如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如何防止小集体或个别人的侵占,以及如何保障全体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书中对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在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采取的不同策略进行了比较研究,其详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让我看到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的生动图景。尤其是关于“村庄内部治理结构”对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的影响,这一点我之前考虑得不够多。作者通过对一系列具体村庄案例的深入分析,揭示了村庄内部权力分配、集体成员的组织化程度,甚至是村干部的个人素质,都在不同程度上塑造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践形态。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多维度、多视角的分析框架,帮助我们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和未来。

评分

不得不说,这本书对于我理解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的复杂性,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我一直以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就是一个国家法律规定的“铁帽子”,但读了这本书,才发现现实远比这要丰富和微妙得多。作者没有简单地罗列法律条文,而是深入到中国农村的每一个角落,去观察、去记录、去分析集体土地所有权在不同地方是如何被“用”起来的。书中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模式的对比分析,让我看到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多元化路径和面临的挑战。我尤其被书中关于“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论述所吸引。作者通过对多个村庄集体经济组织的案例研究,揭示了它们在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矛盾调解等方面的不同职能和运作方式,以及这些职能如何影响集体土地的整体效益和村民的福祉。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用翔实的案例和严谨的逻辑,把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还原到了鲜活的农村现实中。

评分

这本书简直打开了我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认识的新视角!我一直以为集体土地就是村集体所有,但这本书深入剖析了这种“所有权”在实践中是如何被“行使”的,以及其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作者不仅梳理了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历史时期,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上出现的各种模式,还对其背后的制度逻辑、社会经济因素进行了细致的探讨。例如,书中关于“村民自治”在土地征收补偿中的作用,以及不同村庄在决策过程中权力分配的差异,都让我印象深刻。它不仅仅是学术上的理论构建,更多的是对基层实际情况的细致观察和深刻洞察。读完之后,我才意识到,简单地喊“集体所有”是远远不够的,如何有效、公平地行使这项权利,才是真正影响农民切身利益的关键。这本书对于理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层含义,以及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我特别喜欢作者在分析不同案例时,那种抽丝剥茧、层层递进的逻辑推理,让你不由自主地跟随他的思路去思考。

评分

我必须说,这本书的标题虽然听起来有些学术化,但内容却充满了现实的温度和深刻的洞察。我之前一直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概念有些模糊,总觉得它是一种理想化的存在,但在阅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真正理解了“行使模式”这个概念的重要性。作者并没有停留在概念的层面,而是通过大量的田野调查和案例分析,描绘出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实践中五花八门的“行使方式”。比如,有的地方集体土地的收益被高效地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集体福利,而有的地方则存在着分配不均、甚至被少数人垄断的情况。书中对不同地区、不同村庄在制定集体土地使用规划、审批宅基地申请、组织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具体做法进行了细致的比较,让我看到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践,也在于因地制宜的智慧。读这本书,就像是在走访中国广袤的农村,亲眼见证着土地制度在不同土壤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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