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侵權責任法原理與案例教程(第3版)/21世紀法學係列教材》共分十八章,大體上按照每個學期十八周教學時間設計。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安排內容,在編排體例上采用專題方式,針對法律碩士研究生的教學特點,將理論和實踐緊密結閤起來,既有較為全麵深入的理論闡釋,又有可供操作的司法實踐方法,使學生能夠在按照本教材的思路認真學習之後,掌握侵權責任法的理論基礎,並能處理侵權糾紛案件的實際問題。
作者簡介
楊立新,山東蓬萊縣長山島人,1952年1月生於吉林省通化市。曆任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審判員,煙颱大學法律係副教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民事行政檢察廳廳長、檢察員,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長、民法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兼任北京大學法學院、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和國傢檢察官學院教授。
目錄
第一章 侵權責任法
第一節 侵權責任法概述
引例“不按程序解剖屍體非法侵害屍體”案
第二節 侵權特彆法
引例“少女因‘嫖娼’被錯誤行政拘留索賠”案
第三節 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
引例“夫妻看黃碟被拘押侵害隱私權”案
第二章 侵權行為與侵權行為一般條款
第一節 侵權行為
引例“錯將離婚後撫養糾紛作為侵害監護權”案
第二節 侵權行為一般條款
引例“無正當訴因惡意訴訟”案
第三節 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的侵權行為一般條款
第三章 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第一節 歸責原則及其體係
引例“汽車風擋玻璃突然爆裂産品侵權責任”案
第二節 具體的歸責原則
引例“定作人指示過失造成承攬人及他人傷害索賠”案
第四章 侵權責任構成要件
第一節 違法行為
引例“以擺放花圈的方式故意違背善良風俗妨害經營”案
第二節 損害事實
引例“裝裱祖宗畫像被作為廢品賣掉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案
第三節 因果關係
引例“發射防雹炮彈彈片緻害他人適用推定因果關係”案
第四節 過錯
引例“撰寫、發錶曆史小說侵害他人名譽權”案
第五章 侵權責任競閤與侵權責任方式
第一節 侵權責任競閤
引例“業主被殺害物業單位承擔補充責任”案
第二節 侵權責任方式
引例“寫作紀實小說對他人進行誹謗”案
第三節 民事製裁方式
第六章 侵權責任免責事由與訴訟時效
第一節 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
引例“協商解決未經同意進行錄音不構成侵害人身自由權”案
第二節 侵權行為的訴訟時效
引例“注射後針頭留在體內43年後起訴要求賠償被駁迴”案
第七章 一般侵權責任類型
第一節 一般侵權責任的主要類型
引例“在網絡BBS上發帖侵害網友名譽權”案
第二節 侵害債權
引例“編造虛僞事實妨害演齣公司債權實現”案
第八章 責任主體特殊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責任主體特殊的侵權責任類型
引例“無軌電車突然啓動傷害行人”案
第二節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引例“銀河賓館對客人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侵權”案
第九章 其他特殊侵權責任
第一節 其他特殊侵權責任類型
引例“夜間擅闖公園猴島被猴傷害索賠終審被駁迴”案
第二節 産品責任
引例“殺蟲劑警示說明不充分引起爆炸造成人身損害”案
第十章 侵權責任形態原理
第一節 構建侵權責任形態體係的基本設想
引例“馬路中央竪立電綫杆傷人”案
第二節 侵權責任形態理論體係的構建
引例“數人實施的行為造成損害構成共同侵權行為”案
第十一章 自己責任與替代責任
第一節 自己責任
引例“過失跌落花盆造成行人傷害”案
第二節 替代責任
引例“超市舉行選賊活動侵害名譽權”案
第十二章 單方責任與雙方責任
第一節 單方責任
引例“兩牛鬥架造成一牛死亡”案
第二節 雙方責任中的過失相抵
引例“路邊放置開水桶造成幼童傷害”案
第三節 雙方責任的公平分擔責任
引例“無過錯輸血感染丙肝分擔損失”案
第四節 雙方責任中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的受害人過錯責任
引例“行人全部過錯機動車一方應當承擔部分責任”案
第十三章 單獨責任與共同責任
第一節 單獨侵權行為與單獨責任
引例“職場性騷擾”案
第二節 共同侵權行為與連帶責任
引例“數名兒童嚮樓下投擲酒瓶其中一人行為造成他人死亡不能確認
真正加害人”案
第三節 分彆侵權行為與按份責任
引例“分彆實施的侵權行為造成損害承擔按份責任”案
第四節 競閤侵權行為與不真正連帶責任
引例“缺陷山地車造成損害請求銷售商賠償”案
第十四章 侵權損害賠償法律關係和規則
第一節 侵權損害賠償法律關係
引例“傷害行為造成性功能障礙配偶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案
第二節 侵權損害賠償的一般規則
引例“侵權行為緻人死亡被告主張奠儀金損益相抵”案
第十五章 人身損害賠償
第一節 人身損害賠償概述
引例“私人醫生治療應當計入醫療費賠償範圍”案
第二節 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和計算
引例“醫療事故應當賠償營養費”案
第三節 定期金賠償
引例“一次性賠償應當扣除賠償金利息”案
第十六章 財産損害賠償
第一節 財産損害賠償概述
引例“受害人擴大的財産損失不予賠償”案
第二節 財産損害數額的計算
引例“藉口鑒定真僞侵占他人珍貴郵票”案
第三節 財産損害賠償的方法
引例“照相館丟失客戶珍貴照片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案
第十七章 精神損害賠償
第一節 精神損害賠償概述
引例“禁止‘醜女’進酒吧侵害人格尊嚴”案
第二節 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計算
引例“超市擅自對女青年搜身索賠”案
精彩書摘
第一章 侵權責任法
第一節 侵權責任法概述
引例 “不按程序解剖屍體非法侵害屍體”案
一名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的少年在關押十幾天後患病,保外就醫沒有治愈而死亡,醫院診斷的結論是大葉性肺炎緻死。傢屬對此有疑義,請求進行法醫檢驗鑒定。公安機關遂委托該省醫學院對屍體進行解剖,鑒定死因。醫學院在解剖過程中,組織進行教學活動,並采集瞭屍體的部分器官製作標本。死者傢屬氣極,嚮法院起訴,結果法院沒有支持其訴訟主張。
一、侵權責任法的概念和特徵
(一)侵權責任法的概念 關於侵權責任法的概念,國外學者或者認為侵權法是調整關於某人受到損害時可能將損失轉移給他人的關係的一組法律規範的總和 ①;或者認為侵權法可以被稱為有關私人過錯的法律 ②;或者認為侵權法是保持人們在自由與其義務、權利之間的關係達到平衡的工具 ③;或者認為侵權法是私法的一個部分,它決定某人受到侵害後是否有權得到賠償(或者說在齣現此等侵害情形,是否有權得到法律上的救濟),盡管受到侵害隻構成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定之債。④
中國學者或者認為,侵權法是關於侵權行為和侵權行為民事責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⑤;或者認為我國侵權法是調整有關侵害他人財産、人身的行為而産生的相關侵權責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 ⑥;或者認為侵權法是有關侵權行為的定義、種類、對侵權行為製裁以及對侵 權損害後果予以補救的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⑦ 我和王利明教授在編寫“九五”規劃高等 學校法學教材《侵權行為法》時,仍采用關於侵權行為法的上述第三種定義,即“侵權行為法是指有關侵權行為的定義和種類以及對侵權行為如何製裁,對侵權損害後果如何補救的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⑧ 。我們認為,使用這一定義界定侵權責任法的概念是準確的。
(二)侵權責任法的特徵 大陸法係各國和地區在製定民法典時考慮侵權責任法的基本思路,都是把侵權責任法作為債法的具體內容來考慮的。其基本做法就是把侵權責任法放在債法之中,作為債法的一個組成部分進行編製。
【資料】 《法國民法典》雖然將侵權責任法放在一個獨立的編中,但是其標題是“非經約定而發生的債”,認其為債的性質。《德國民法典》則將侵權責任法放在債法的第七章“各個債的關係”中,作為最後一種債的關係即侵權行為之債加以規定。《日本民法典》突齣侵權責任法的地位,將侵權責任法與契約之債、不當得利之債和無因管理之債並列,認其為侵權行為之債。《意大利民法典》的做法則與《日本民法典》基本相同。而我國颱灣地區“民法”將其作為債的發生根據,規定在“債法”中的“債的發生”一節。《俄羅斯聯邦民法典》將侵權行為作為債的一種形式,規定在債編之中,為“因損害所發生的債”。 這些做法的基本立意,在於侵權行為所産生的權利義務與閤同産生的權利義務本質相同,因此同屬於債權法,稱之為侵權行為之債。在英美法係法律的基本體係中,侵權責任法是相對獨立的民法部門,與財産法、閤同法等民法部門法的地位是平等的。同時,英美法係的民法沒有債法的概念,因此,不考慮侵權責任法與債法的協調問題,也沒有必要將其與閤同法之間的共同之處進行平衡,侵權責任法就有瞭相對獨立的地位。
【拓展閱讀】 隨著曆史的發展,世界上的兩大法係無論是在立法形式上還是在法學理論上,都相互融閤、滲透,相互之間越來越藉鑒對方的優點和長處,以補充、完善自己,使得兩大法係之間的差彆越來越模糊。在英美法係,侵權責任法的成文法傾嚮越來越明顯,製定瞭一些成文的單行侵權責任法,改變瞭一直延續下來的判例法習慣。在大陸法係,雖然還沒有一個國傢製定單行的侵權責任法,但是製定單行的侵權責任特彆法的越來越多,尤其是在理論上,已經打破瞭侵權責任法是債法組成部分的傳統觀念,越來越傾嚮於把侵權責任法作為民法的一個相對獨立的法律部門。在我國,立法者在製定《民法通則》的時候,就把侵權行為的規定從債權中拿齣來,放在“民事責任”中作齣單獨規定。這就使侵權責任法的相對獨立地位有瞭進一步的增強。立法機關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於20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體現的正是這樣的思路。侵權責任法作為民法的一個相對獨立的法律,有其獨特的邏輯體係和完整結構。
前言/序言
《民法總則:理論、製度與最新發展》 —— 探尋現代民事法律體係的基石與脈絡 內容簡介 本書是為高等院校法學專業學生及法律實務工作者精心撰寫的一部關於民法總則的深度教材與前沿參考讀物。它立足於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施行)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和核心製度,係統、全麵地梳理瞭民法總則的理論基礎、曆史沿革、規範構成及其在當代社會治理中的關鍵作用。 一、 理論基石與方法論的重塑 本書首先深入剖析瞭民法總則在整個民法體係中的基礎性、統攝性地位。我們認為,民法總則不僅是民法各分編的“序言”或“導論”,更是確立民事法律關係基本範式和裁判思維的“憲法性”規範。 曆史演進與比較視野: 詳細考察瞭大陸法係和英美法係中關於總則編的理論變遷,特彆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彆是2017年《民法總則》的製定和2020年《民法典》的編纂,如何體現瞭中國本土的法治理念和現代化需求。 基本原則的精微解讀: 對民法的核心原則,如私法自治原則、平等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尤其關注“誠實信用原則”的內涵深化與適用邊界)進行瞭細緻的辨析。本書強調,這些原則不僅是裁判的價值指引,更是法律漏洞填補和規範解釋的活水源頭。 法律概念的方法論: 探討瞭民法核心概念(如“民事主體”、“民事法律行為”、“訴訟時效”)的法律構造邏輯,幫助讀者理解法律是如何將復雜的社會現象抽象為穩定、可操作的法律規範的。 二、 核心製度的係統構建與實務對接 本書的主體部分,聚焦於民法總則規定的各項核心製度,力求在理論深度與實踐指導性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 (一) 民事主體製度的革新與深化: 1. 自然人主體: 詳細闡述瞭民事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的最新司法認定標準。重點解析瞭對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保護機製,並結閤最新的精神衛生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宣告程序,探討瞭人格權保障的現實挑戰。 2. 法人製度的現代化: 深入剖析瞭公司法人、非營利法人、特彆法人(如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的設立、組織機構、內部治理與解散清算程序。特彆關注瞭“法人僵化”問題的規製,以及如何通過治理結構優化來落實法人意思自治。 3. 非法人組織: 詳盡分析瞭閤夥、個人獨資企業等非法人組織在法律地位上的特殊性。探討瞭其承擔責任的限製、財産的獨立性,以及在司法實踐中如何準確認定其法律後果。 (二) 民事法律行為的規範體係: 法律行為是構建民事私法關係的核心技術手段。本書對此進行瞭結構化的梳理: 1. 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重點解析瞭意思錶示的真實性、明確性及其缺陷(如重大誤解、欺詐、顯失公平)。 2. 效力評價的階梯: 細緻區分瞭無效、可撤銷、效力待定三種情形的構成要件和法律後果。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與“公序良俗”的界限,提供瞭具有操作性的分析框架。 3. 代理製度的精講: 闡述瞭委托代理、法定代理、默示代理的特徵與區彆。深入剖析瞭無權代理(包括超越權限和無代理權)的法律後果及其對善意第三人的保護。 (三) 期間、訴訟時效與期間的計算: 本部分嚴格遵循《民法典》的最新規定,係統梳理瞭期間的計算規則,並重點區分瞭訴訟時效(權利的請求權基礎)和除斥期間(權利的存續期限)。詳細分析瞭訴訟時效的起算點、中斷、中止事由,以及當事人在司法實踐中對這些規則的靈活運用。 (四) 綠色民法理念的融入: 作為新時代法治精神的體現,本書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民法總則的解釋之中。探討瞭物權編、閤同編乃至侵權責任編中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規定如何溯源於總則的公平、誠信原則,體現瞭對自然環境和後代利益的法益保護。 三、 學術前沿與疑難問題探討 本書不僅是基礎知識的傳授,更是一份麵嚮未來法學研究的指引。在每一章節的末尾,我們設置瞭“疑難問題深化研討”欄目,討論瞭以下前沿熱點: 數字人格權的萌芽: 探討在數據和算法時代背景下,自然人的人格權益如何與傳統民法框架進行對接。 新能源、新業態下的主體認定: 例如,對自動駕駛汽車、智能機器人等新型客體,如何界定其法律主體地位或依附於現有主體的責任分配。 公序良俗的彈性邊界: 結閤近年的司法判例,探討在社會觀念不斷變化的背景下,“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內涵如何進行動態解釋,以平衡私權自由與社會倫理。 適用對象: 法學本科生、研究生專業課程學習。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考)應試者。 從事民商事審判、律師實務、公司法務等相關工作的人士。 本書力求以嚴謹的邏輯、清晰的脈絡、豐富的案例支撐,引導讀者真正掌握民法總則作為整個民事法律大廈的“地基”的精髓,從而為理解後續的物權法、閤同法、侵權責任法等分編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