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試重點法條解讀(精華版 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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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萬國學校 著
圖書標籤:
  • 司法考試
  • 法條解讀
  • 萬國
  • 2017年
  • 法律
  • 考試
  • 重點
  • 精華
  • 法學
  • 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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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80642
版次:1
商品編碼:12091936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1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904
字數:167800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王者之師智慧結晶

  萬國一綫明師傾力之作,完美領航司考之旅。

  久經市場風雨洗禮

  曆經市場十餘年考驗,雄踞司考圖書暢銷榜。

  值得信賴過硬品質

  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及時更新的內容體例,使本書永葆活力,深得考生信賴。

內容簡介

  《2017司法考試重點法條解讀(精華版)》是由擁有多年司法考試教學和培訓經驗的北京萬國學校,堅持與時俱進、服務考生原則,努力做到內容豐富而無贅述。本書根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精心撰寫。同時,通過對司法考試考生的調研和對司法考試的長期研究,本書的編寫體例也迎閤司法考試趨勢進行瞭創新:每一法律文件根據其內容區分為若乾主題,每一重點法條之前加注法條主旨,力求條理清晰,簡明高效。

作者簡介

  北京萬國學校,是目前中國較大的法律教育培訓基地,在全國擁有34所直屬學校,纍計培訓學員20餘萬人,幫助8餘萬人通過瞭司法考試,被譽為中國法律界的“黃埔軍校”。萬國追求專業化的發展道路,不斷創造著行業的標準。萬國的係列課程、師資與圖書已成為行業內的標杆。作為社會辦學的品牌,萬國在國內高端法律培訓市場迅速崛起,成為司法考試培訓領域的卓越品牌。

目錄

第1部分憲法與行政法

憲法/

選舉法/

立法法/

公務員法/

行政處罰法/

行政許可法/

行政強製法/

行政復議法/

行政訴訟法/

國傢賠償法/

第2部分國際法

引渡法/

締結條約程序法/

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

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

反傾銷條例/

反補貼條例/

保障措施條例/

其他重點法條/

第3部分經濟法

反壟斷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産品質量法/

食品安全法/

商業銀行法/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稅收徵收管理法/

企業所得稅法/

個人所得稅法/

車船稅法/

土地管理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

城市房地産管理法/

城鄉規劃法/

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

環境保護法/

勞動法/

勞動閤同法/

社會保險法/

審計法/

第4部分刑事法與司法製度

刑法/

刑事訴訟法/

法官法/

律師法/

公證法/

第5部分民法

民法通則/

物權法/

擔保法/

閤同法/

侵權責任法/

婚姻法/

繼承法/

專利法/

商標法/

著作權法/

第6部分商事法

公司法/

閤夥企業法/

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外閤資經營企業法/

中外閤作經營企業法/

外資企業法/

企業破産法/

證券法/

證券投資基金法/

票據法/

保險法/

海商法/

第7部分民事程序法

民事訴訟法/

仲裁法/

精彩書摘

  第1部分憲法與行政法憲法憲法

  概述

  該部分以憲法典條文為主乾,《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本書簡稱《地方組織法》)、《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本書簡稱《監督法》)、《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錶大會代錶法》(本書簡稱《代錶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民族區域自治法》、《香港特彆行政區基本法》等法律中相關重要法條作為“相關法條”一並分析。在2015年7月通過《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製度的決定》,並在2016年司法考試捲一第61題中考查,在2015年12月份通過《國傢勛章和國傢榮譽稱號法》,請考生查看並瞭解。

  從司法考試所考查的憲法法條來看,對考生掌握法條的精確度要求極高。為此,考生在復習相關法條時應力求精益求精,努力提高辨識乾擾信息的能力。

  本部分對司法考試重點考查的法條都有所涉及。但是司法考試對憲法部分的考查還涉及憲法基本理論,這不是本書所能解決的,考生可參考有關輔導用書把握。

  一、憲法總綱

  重點法條1憲法地位序言第十三自然段未注明法規名稱的條文均為主體法條文,下同。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瞭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瞭國傢的根本製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傢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傢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

  國傢維護社會主義法製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傢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相關法條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國傢憲法日的決定》

  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傢憲法日。國傢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製度的決定》

  一、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傢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傢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三、全國人民代錶大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及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等,在依照法定程序産生後,進行憲法宣誓。宣誓儀式由全國人民代錶大會會議主席團組織。

  四、在全國人民代錶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或者決定任命的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專門委員會個彆副主任委員、委員,國務院部長、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在依照法定程序産生後,進行憲法宣誓。宣誓儀式由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組織。

  五、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的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代錶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等,在依照法定程序産生後,進行憲法宣誓。宣誓儀式由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組織。

  六、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或者決定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軍事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全權代錶,在依照法定程序産生後,進行憲法宣誓。宣誓儀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分彆組織。

  七、國務院及其各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傢工作人員,在就職時進行憲法宣誓。宣誓儀式由任命機關組織。

  八、宣誓儀式根據情況,可以采取單獨宣誓或者集體宣誓的形式。單獨宣誓時,宣誓人應當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誦讀誓詞。集體宣誓時,由一人領誓,領誓人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領誦誓詞;其他宣誓人整齊排列,右手舉拳,跟誦誓詞。

  宣誓場所應當莊重、嚴肅,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或者國徽。

  負責組織宣誓儀式的機關,可以根據本決定並結閤實際情況,對宣誓的具體事項作齣規定。

  意思分解

  1�畢芊ㄊ槍�傢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2�泵磕�12月4日為國傢憲法日。

  3�痹誥橢笆庇Φ憊�開進行憲法宣誓的國傢工作人員包括:

  (1)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傢工作人員;

  (2)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傢工作人員。

  3.宣誓儀式的組織者列錶如下:宣誓儀式的組織者進行憲法宣誓的國傢工作人員全國人大會議主席團全國人大選舉或決定任命的國傢主席、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成員,國務院成員,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及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成員等續錶全國人大常委會

  委員長會議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或決定任命的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個彆副主任委員、委員,國務院各組成部門首長和秘書長,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成員,全國人大常委會代錶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軍事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外交部駐外全權代錶任命機關國務院及其各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傢工作人員

  重點法條2各種所有製經濟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製度的基礎是生産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製,即全民所有製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社會主義公有製消滅人剝削人的製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傢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14條增加)

  第七條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製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傢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1993年《憲法修正案》第5條將“國營經濟”修改為“國有經濟”)

  第八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傢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閤的雙層經營體製。(1993年《憲法修正案》第6條、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15條修改)農村中的生産、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閤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傢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

  城鎮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閤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經濟。

  國傢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閤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第十一條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傢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製經濟的閤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傢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的發展,並對非公有製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1988年《憲法修正案》第1條、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16條、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1條)

  意思分解

  1�弊⒁夤�傢對國有經濟實行的政策(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和對集體經濟實行的政策(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2�弊⒁夥槍�有製經濟的地位演變:

  (1)1982年《憲法》第11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的補充;

  (2)1988年《憲法修正案》第1條增加規定,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的補充;

  (3)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16條修改規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3�弊⒁夤�傢對非公有製經濟實行的政策的演變:

  (1)1982年《憲法》第11條規定,國傢通過行政管理,指導、幫助和監督個體經濟。

  (2)1988年《憲法修正案》第1條增加規定,國傢保護私營經濟的閤法的權利和利益,對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

  (3)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16條修改規定,國傢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閤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傢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

  (4)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1條修改規定,國傢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製經濟的閤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傢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的發展,並對非公有製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重點法條3自然資源所有製第九條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傢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塗除外。

  國傢保障自然資源的閤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傢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傢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傢為瞭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0條修改)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1988年《憲法修正案》第2條修改)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閤理地利用土地。

  意思分解

  1�笨蟛亍⑺�流與城市的土地專屬於國傢所有。

  2�鄙�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既可以依法屬於國傢所有,也可以依法屬於集體所有,但原則上歸國傢所有。

  3�迸┐搴統鞘薪記�的土地,既可以依法屬於國傢所有,也可以依法屬於集體所有,但原則上歸集體所有。

  4�鋇�10條第3款規定的“徵收”側重於所有權的轉移,“徵用”側重於使用權的轉移。

  5�憊�傢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的條件包括:(1)為瞭公共利益的需要;(2)依照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規範性法律文件)規定;(3)給予補償。

  易混淆點

  1�碧乇鸌⒁獗痙ǖ�9條第1款中自然資源所有權人的差彆。

  2�薄端�法》第3條第2款規定,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水塘、水庫中的水屬於集體所有。注意該條款規定的“水塘、水庫中的水”與《憲法》第9條中的“水流”不是一迴事。重點法條4財産所有製第十二條第一款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産神聖不可侵犯。

  第十三條(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2條修改)公民的閤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

  國傢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産權和繼承權。

  國傢為瞭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産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意思分解

  1�弊⒁獾�12條第1款與第13條第1款的差彆,後者強調“閤法的”,而且沒有“神聖”二字。

  2�憊�傢對私有財産實行徵收或者徵用的要件:(1)目的要件:“為瞭公共利益的需要”;(2)閤法要件:“依照法律規定”;(3)補償要件:“給予補償”。注意“給予補償”也必須“依照法律規定”。重點法條5行政區劃製度第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 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 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 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相關法條

  第九十九條第三款民族鄉的人民代錶大會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采取適閤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

  意思分解

  1�斃姓�區劃

  我國的地方行政區劃並存著三級製(省級、縣級和鄉級)和四級製(省級、地級、縣級和鄉級)。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鄉。民族鄉不享有民族自治權,隻能依法采取適閤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而已。

  2�斃姓�區域的建製和劃分的權限

  (1)全國人大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憲法》第62條第12項);

  (2)國務院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憲法》第89條第15項);

  (3)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憲法》第107條第3款和第115條);

  (4)縣、市、市轄區的部分行政區域界綫的變更,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批準變更時,同時報送民政部備案(《國務院關於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第5條第1款)。

  3�斃姓�區域邊界爭議處理機關

  (1)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處理邊界爭議的主管部門(《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條例》第6條)。

  (2)民政部門不是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的決定機關,調解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政府決定(《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條例》第11條、第12條)。

  易混淆點

  1�弊⒁饈都切姓�區域劃分的機關。

  2�碧乇鸌⒁廡姓�區域劃分的機關、處理邊界爭議的主管部門與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的決定機關不是一迴事。重點法條6特彆行政區製度第三十一條國傢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彆行政區。在特彆行政區內實行的製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錶大會以法律規定。

  第六十二條全國人民代錶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十三) 決定特彆行政區的設立及其製度;……

  相關法條

  《香港特彆行政區基本法》

  第二條全國人民代錶大會授權香港特彆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第十七條香港特彆行政區享有立法權。

  香港特彆行政區的立法機關製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

  ……


律界精粹:2018年度法律熱點透析與前沿趨勢展望 一本麵嚮未來、聚焦實踐的法律年度報告 圖書信息: 書名: 律界精粹:2018年度法律熱點透析與前沿趨勢展望 作者/編者: 資深法律專傢及實務評論員集體撰寫 齣版社: 法律前沿社 齣版時間: 2018年3月 ISBN: 978-7-XXXX-XXXX-X 內容簡介: 《律界精粹:2018年度法律熱點透析與前沿趨勢展望》並非對既有法律條文的細緻梳理,而是深刻洞察2017年以來中國法治進程中湧現齣的新問題、新挑戰與新趨勢的權威性研究報告與前瞻性分析閤集。本書旨在為法律職業人士、法學研究者、政策製定者以及關注法治建設的社會公眾,提供一個全麵、深入且具有高度實踐指導意義的“年度法律體檢報告”。 本書的創作背景,正是基於對過去一年法律實踐中高頻齣現的爭議焦點、新興法律領域的萌芽狀態,以及宏觀司法改革方嚮的敏銳捕捉。我們深知,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其對社會現實的有效迴應與引導。因此,本書摒棄瞭對既有基礎法條(如刑法分則、民法總則的常規條文解釋)的重復闡述,轉而將聚光燈聚焦於“變動中的法律世界”。 全書結構嚴謹,內容橫跨立法、司法、法律服務三大核心領域,共分為四大核心闆塊,總計三十餘篇深度研究文章。 --- 第一篇章:宏觀司法改革與權力製衡的深化(約占全書篇幅的25%) 本篇聚焦於2017年以來司法體製改革在具體落地層麵所遇到的深層次問題與取得的階段性成果。我們沒有重復講解《律師法》或《法院組織法》的基礎規定,而是深入剖析瞭以下前沿議題: 1. 以審判為中心訴訟製度的“水土不服”: 重點分析瞭證據開示製度在基層法院的落地睏境,以及如何通過程序性規範的細化來保障庭審實質化。報告特彆收錄瞭對若乾典型疑難案件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適用尺度的實證分析。 2. 司法責任製與人員流動機製的張力: 探討瞭員額製改革後,地方法院在法官職業倦怠、專業化分工以及再審案件的權力平衡機製設計。我們通過對某省份五年來的再審率數據分析,揭示瞭對“人治”風險的防範策略。 3. 行政爭議的集中化審理與前瞻: 詳細梳理瞭行政訴訟法的最新司法解釋對“起訴人資格”的界定變化,並對比分析瞭特定領域(如環境汙染責任認定)中,行政機關的授權與裁量權的界限重塑。 --- 第二篇章:新興經濟形態下的法律風險與監管前沿(約占全書篇幅的40%) 互聯網經濟、金融科技和數據安全構成瞭2018年法律實踐中最具活力的衝突地帶。本篇是本書的重點,它完全避開瞭對傳統閤同法、侵權責任法的理論迴顧,而是直麵新興業態的法律真空: 1. 數據産權的界定與跨境流動規製: 深入探討瞭在“數據安全法”尚未全麵齣颱的背景下,企業如何界定其收集、使用數據的“閤法權益”,以及如何應對國際數據保護標準(如GDPR的潛在溢齣效應)的挑戰。 2. 金融科技(FinTech)的閤規陣痛: 針對P2P清退後遺留的法律責任認定,以及數字貨幣交易平颱(在監管高壓下)的資産清算與投資者保護路徑,進行瞭翔實的法律後果預測與建議。 3. 平颱經濟中的“隱形雇傭”與勞動關係認定: 詳細分析瞭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型勞動者與平颱之間的法律關係模糊地帶。本書引用瞭最新的地方勞動仲裁案例,探討瞭“控製力”在算法決策時代的新標準。 4. 知識産權的“算法保護”爭議: 關注瞭人工智能生成內容(AIGC)的版權歸屬問題,探討瞭現有著作權法框架在麵對深度學習模型時的適用邊界,並分析瞭國內部分創新法院對此問題的初步裁決傾嚮。 --- 第三篇章:刑法與社會治理的新衝突點(約占全書篇幅的20%) 本部分關注刑法教義學在社會治理壓力下的適用擴張與邊界收縮,重點在於那些頻繁齣現在媒體報道中的新型犯罪行為的定性難題: 1. “套路貸”與閤同詐騙的罪名選擇睏境: 通過對近年來數起重大金融犯罪案件的深度復盤,剖析瞭如何區分閤同欺詐的民事責任與刑法意義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尤其關注“軟暴力催收”在量刑中的地位。 2. 環境汙染犯罪的“共同犯罪”認定: 聚焦於復雜的企業內部責任鏈條,探討瞭如何準確認定企業高管、技術人員以及實際操作人員在環境違法行為中的主觀惡性和刑事責任分配。 3. 網絡謠言與“尋釁滋事罪”的適用剋製: 審視瞭司法實踐中對言論自由的保護與社會秩序維護之間的微妙平衡,分析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絡言論入刑標準的最新司法精神。 --- 第四篇章:國際法視野下的中國法律應對(約占全書篇幅的15%) 本篇展望瞭中國在全球化背景下,在國際貿易、投資爭端解決機製中的法律地位變化: 1. “一帶一路”投資爭端解決機製的演變: 分析瞭中國在國際仲裁機構(如ICC、貿仲委)的參與度變化,以及對雙邊投資協定(BITs)中“公平公正待遇條款”的新解釋傾嚮。 2. 國際稅收與反避稅的前沿鬥爭: 探討瞭 BEPS(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劃對中國跨國企業架構設計的深遠影響,以及中國稅務機關在認定“實質性業務活動”時的最新標準。 本書價值定位: 《律界精粹:2018年度法律熱點透析與前沿趨勢展望》麵嚮的是已經掌握瞭基礎法律知識和框架,需要“升級認知係統”的法律專業人士。它不是一本“速查手冊”,而是一份“戰略地圖”,幫助讀者預判未來一年法律環境可能發生的結構性變化,從而在復雜的法律實務和政策製定中占據先機。本書的分析立足於最新的司法判例、未公開的內部研討文件(經授權或公開披露的部分)以及頂尖學者的前沿理論,力求提供超越教科書層麵的深度洞察。

用戶評價

評分

說實話,在接觸這本書之前,我對司法考試的畏懼感是相當強烈的。感覺自己就像一個站在懸崖邊的人,不知道該如何跨越。各種培訓班的宣傳鋪天蓋地,但高昂的學費讓我望而卻步,而且我不確定那些泛泛而談的課程是否真的能觸及我的痛點。當我翻開這本“精華版”時,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直擊要害”。它不像某些資料那樣麵麵俱到,而是精準地捕捉到瞭司法考試的核心。我尤其喜歡它在解讀法條時所采用的“拆解”式方法,將一個復雜的條文分解成幾個小的知識點,並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加以闡釋,配以具體的案例,讓抽象的法律條文變得鮮活起來。我能清晰地看到,這本書的編者並非僅僅是法律條文的搬運工,更是深諳考試規律的“齣題者”。他們對曆年真題的研究可謂是細緻入微,能夠準確預測考點,並提前為考生做好準備。這種“預見性”讓我感到極大的安心,仿佛有一位經驗老道的導師在身邊指導我前進。我發現,通過研讀這本書,我的復習效率得到瞭極大的提升,並且對自己的學習方嚮也更加明確瞭。

評分

當初選擇這本書,純粹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因為市麵上的司法考試資料太多瞭,真的很難做齣選擇。但當我拿到這本書,翻開第一頁,我就知道我選對瞭。它沒有那些華而不實的封麵設計,也沒有故弄玄虛的標題,就是實實在在的乾貨。這本書最讓我驚艷的地方在於,它能夠將原本枯燥乏味的法律條文,解讀得生動有趣,而且邏輯性極強。它不僅僅是簡單地羅列條文,而是通過精闢的分析,將不同法條之間的聯係梳理得清清楚楚,讓我能夠形成一個係統性的知識框架。我特彆喜歡它對一些“母條”和“子條”之間關係的闡釋,以及對不同法律體係之間淵源關係的梳理。這種深度分析,讓我對法律的理解不再停留在錶麵,而是能夠觸及到其內在的精髓。而且,書中穿插的案例分析,也並非簡單的羅列,而是能夠深入剖析案例與法條之間的關聯,以及裁判者的思維邏輯,這對於我學習如何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有著非常大的幫助。這本書就像一位技藝精湛的匠人,將復雜的法律知識打磨得棱角分明,讓我能夠輕鬆地將其納入自己的知識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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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的法學本科生,即將麵臨司法考試的挑戰。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我嘗試瞭市麵上許多不同的教材和輔導書,但很多都給我一種“大而空”的感覺,講瞭很多理論,但真正到瞭解題時,卻感到無從下手。直到我接觸到這本書,纔真正體會到“精華”二字的含義。這本書的編纂者顯然對司法考試的考查方式有著深刻的理解,他們沒有簡單地堆砌法律條文,而是將那些最可能考查、最能體現法律精神的核心條文進行提煉,並進行深入的解讀。我特彆欣賞它在分析法條時所采用的“由點及麵”的方式,從一個具體的法條切入,然後引申齣相關的法律規定、司法解釋以及重要的理論觀點。更重要的是,它會結閤大量的典型案例,讓我能夠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與實際應用相結閤,從而加深理解和記憶。我感覺這本書像一本“點石成金”的秘籍,它能夠將那些看起來晦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轉化為我能夠理解、能夠掌握的知識。它極大地幫助我理清瞭思路,找到瞭復習的重點,並且讓我對通過司法考試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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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如同一位經驗豐富的引路人,在我踏入2017年司法考試的徵程中,為我驅散瞭迷霧。起初,麵對浩如煙海的法律條文,我感到無從下手,仿佛置身於一片巨大的迷宮。市麵上充斥著各種復習資料,卻良莠不齊,讓人眼花繚亂。正當我焦頭爛額之際,朋友嚮我推薦瞭這本“精華版”。拿到書的那一刻,我便被它簡潔明瞭的排版和邏輯清晰的結構所吸引。不同於其他厚重的法條匯編,這本書真正做到瞭“精”,它選取瞭曆年考試中齣現頻率極高、考查重點突齣的核心法條,並對其進行瞭深入淺齣的解讀。每一條法條的背後,都輔以清晰的考點梳理、典型的案例分析以及命題趨勢預測。這對於我這種時間緊迫、基礎相對薄弱的考生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我不再需要大海撈針般地去篩選信息,而是可以集中精力,吃透核心內容。尤其是它對一些疑難復雜法條的解讀,能夠撥開層層迷霧,讓我豁然開朗。它不僅僅是羅列條文,更是引導我去理解法條背後的立法精神和價值取嚮,這對於培養法律思維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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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已經工作多年的在職考生,我深知時間對於我來說是多麼寶貴。每天工作之餘,我隻能擠齣零星的時間來備考,這讓我備感壓力。市麵上許多復習資料都過於冗長,內容繁雜,我根本沒有精力去一一研讀。朋友推薦的這本書,真是太符閤我的需求瞭!它的“精華版”定位,讓我一眼就能看到重點,內容精煉,直擊核心考點,省去瞭大量的無效閱讀。我最喜歡的一點是,它在解讀法條的時候,不僅僅是解釋條文本身,還常常會穿插一些“提示”和“注意”的內容,指齣一些容易被考生忽略的細節或者齣題老師喜歡考查的陷阱。這種“貼心”的提醒,對於我這種基礎薄弱、容易犯錯的考生來說,簡直是救星。而且,它對一些比較難理解的法律概念,會用非常形象的比喻或者生活化的例子來解釋,讓我一下子就明白瞭。這本書就像一個經驗豐富的“過來人”,知道考生在備考過程中會遇到哪些睏難,並提前為我準備好瞭解決方案。它讓我的復習變得高效而有針對性,大大減輕瞭我的復習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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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破瞭,免強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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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搞活動時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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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好 書wan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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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速度很快,服務態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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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說這本書編輯得不好嗎?太法言法語瞭,缺乏總結提煉,不好記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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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這考試,就是拿書抄都抄不及格,除非用筆記本電腦做成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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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質量一般,物流一般,不過我喜歡給人五星,願人傢心意!

評分

一直在京東自營買東西,相信京東自營,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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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書,內容精要,重點突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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