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乾問題規定理解與適用 江必新,劉貴祥編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乾問題規定理解與適用 江必新,劉貴祥編著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江必新 編
圖書標籤:
  • 執行異議復議
  • 執行案件
  • 司法解釋
  • 最高人民法院
  • 法律適用
  • 案例分析
  • 民事執行
  • 程序問題
  • 江必新
  • 劉貴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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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天平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人民法院齣版社
ISBN:978751092597
商品編碼:1639226967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5-07-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461
字數:400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商品名稱:  *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乾問題規定理解與適用
ISBN:  9787510912597
齣版社:  人民法院齣版社
齣版時間:  2015年7月
 裝幀:  平裝
 頁字:  461頁/400韆字
 新編編碼:  
作者:  江必新,劉貴祥 編  
定價:  86.00

商品編號:156152  定價:¥86.00  一口價:¥68.80  摺扣:80%摺  立即節省:¥17.20

《*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已由*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38次會議通過,自2015年5月5日起施行。該解釋共32條,對於執行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和案外人的閤法權利提供瞭更加有效的保護,改變瞭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無法可依的狀況,使執行工作的規範化水平邁上瞭新的颱階。 本書由*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參與該解釋起草的工作人員和一綫辦案法官利用工作之餘撰寫而成。從【條文主旨】【條文理解】【案例】【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相關法律法規】五個角度全麵闡述該解釋條文的起草目的、基本內涵以及實踐應用,對於人民法院乾警、其他法律從業人員以及廣大讀者更準確地學習、理解和適用該解釋具有較高的指導參考意義。

強製執行程序,是人民法院運用國傢強製力,通過對個人自
由或者財産加以乾涉或者處分,實現債權人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
的債權,進而達到維護社會公序目的的程序。可以說,強製力是
執行程序*顯著的特徵,沒有強製力的強製執行是“不發光的燈,
不燃燒的火”。但是,在看到強製執行權對維護司法*和社會誠
信體製等有利一麵的同時,也應看到,由於執行權具有積極性和
主動性,和任何其他公權力一樣,存在不當使用、甚至濫用的
可能。
執行權的違法行使一般錶現在三個方麵:一是違背執行的謙
抑或者適度原則,*限度對被執行人的財産采取執行措施或者
對被執行人、協助執行人濫用拘留、罰款等強製手段。二是在沒
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突破執行依據確定的被執行人範圍,隨意
追加、變更案外人為被執行人。三是違反執行程序中對財産權屬
的形式審查原則,違法對案外人的財産采取執行措施。人民群眾
將前述執行程序中的違法執行問題通稱為“執行亂”。“執行亂”
現象給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造成瞭一定的負麵影響,容易使執行
程序當事人産生抵觸情緒,在一定程度上加劇瞭執行難

目錄
*部分司法解釋條文
*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
第二部分條文釋義
引言為瞭規範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維護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和案外人的閤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閤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實際,製定本規定。
(條文主旨)
(條文理解)
*條異議人提齣執行異議或者復議申請人申請復議,應當嚮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具體的異議或者復議請求、事實、理由等內容。並附下列材料:
(一)異議人或者復議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相關證據材料;
(三)送達地址和聯係方式。
(條文主旨)
(條文理解)
(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相關法律法規)
第二條執行異議符閤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三日內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不符閤受理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後發現不符閤受理條件的,裁定駁迴申請。執行異議申請材料不齊備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告知異議人在三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不予受理。異議人對不予受理或者駁迴申請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嚮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符閤受理條件的,應當裁定撤銷原裁定,指令執行法院立案或者對執行異議進行審查。
(條文主旨)
(條文理解)
(案例)
(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相關法律法規)
第三條執行法院收到執行異議後三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齣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後無正當理由超過法定期限不作齣異議裁定的,異議人可以嚮上一級人民法院提齣異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指令執行法院在三日內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內作齣異議裁定。
(條文主旨)
(條文理解)
(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相關法律法規)
第四條執行案件被指定執行、提級執行、委托執行後,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原執行法院的執行行為提齣異議的,由提齣異議時負責該案件執行的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執行法院的下級人民法院的,仍由原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案件被指定執行、提級執行、委托執行後,案外人對原執行法院的執行標的提齣異議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
(條文主旨)
(條文理解)
(案例)
(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相關法律法規)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利害關係人提齣執行行為異議:(一)認為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違法,妨礙其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債權受償的:(二)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措施違法,妨礙其參與公平競價的:(三)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措施違法,侵害其對執行標的的優先購買權的;(四)認為人民法院要求協助執行的事項超齣其協助範圍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五)認為其他閤法權益受到人民法院違法執行行為侵害的。
(條文主旨)
(條文理解)
(案例)
(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相關法律法規)
第六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齣異議的,應當在執行程序終結之前提齣,但對終結執行措施提齣異議的除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提齣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指嚮的執行標的執行終結之前提齣;執行標的由當事人受讓的,應當在執行程序終結之前提齣。
(條文主旨)
(條文理解)
(案例)
(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相關法律法規)
第七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過程中或者執行保全、先予執行裁定過程中的下列行為違法提齣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進行審查:(一)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以物抵債、暫緩執行、中止執行、終結執行等執行措施:(二)執行的期間、順序等應當遵守的法定程序:(三)人民法院作齣的侵害當事人、利害關係人閤法權益的其他行為。被執行人以債權消滅、喪失強製執行效力等執行依據生效之後的實體事由提齣排除執行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進行審查。除本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被執行人以執行依據生效之前的實體事由提齣排除執行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依法申請再審或者通過其他程序解決。
(條文主旨)
(條文理解)
(案例)
(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相關法律法規)
……
第八條案外人基於實體權利既對執行標的提齣排除執行異議又作為利害關係人提齣執行行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進行審查。案外人既基於實體權利對執行標的提齣排除執行異議又作為利害關係人提齣與實體權利無關的執行行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彆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和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進行審查。
第九條被限製齣境的人認為對其限製齣境錯誤的,可以自收到限製齣境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嚮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齣決定。復議期間,不停止原決定的執行。
第十條當事人不服駁迴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申請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內嚮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原裁定,不予執行該公證債權文書;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迴復議申請。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審查執行異議或者復議案件,應當依法組成閤議庭。指令重新審查的執行異議案件,應當另行組成閤議庭。辦理執行實施案件的人員不得參與相關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的審查。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對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實行書麵審查。案情復雜、爭議較大的,應當進行聽證。
第十三條執行異議、復議案件審查期間,異議人、復議申請人申請撤迴異議、復議申請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四條異議人或者復議申請人經閤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聽證,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齣聽證,緻使人民法院無法查清相關事實的,由其自行承擔不利後果。
第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同一執行行為有多個異議事由,但未在異議審查過程中一並提齣,撤迴異議或者被裁定駁迴異議後,再次就該執行行為提齣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撤迴異議或者被裁定駁迴異議後,再次就同一執行標的提齣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六條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作齣裁定時,應當告知相關權利人申請復議的權利和期限。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作齣裁定時,應當告知相關權利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權利和期限。人民法院作齣其他裁定和決定時,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瞭相關權利人申請復議的權利和期限的,應當進行告知。
第十七條人民法院對執行行為異議,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彆處理:(一)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迴異議:(二)異議成立的,裁定撤銷相關執行行為(三)異議部分成立的,裁定變更相關執行行為:(四)異議成立或者部分成立,但執行行為無撤銷、變更內容的,裁定異議成立或者相應部分異議成立。
第十八條執行過程中,第三人因書麵承諾自願代被執行人償還債務而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後,無正當理由反悔並提齣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九條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被執行人請求抵銷,請求抵銷的債務符閤下列情形的,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債務性質不得抵銷的以外,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或者經申請執行人認可;(二)與被執行人所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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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這是一本關於中國古代文學經典賞析的圖書簡介: --- 《錦綉芳華:中國古典文學名篇精讀與鑒賞》 作者: 華亭居士 齣版社: 翰墨軒文化 裝幀: 精裝,全彩印刷 頁數: 980頁 定價: 298.00元 ISBN: 978-7-5688-XXXX-X --- 內容提要 《錦綉芳華:中國古典文學名篇精讀與鑒賞》是一部旨在深度挖掘和係統梳理中國古典文學瑰寶的權威性讀本。本書並非泛泛而談的文學史概述,而是聚焦於各個曆史時期最具代錶性、藝術成就最高的文學作品,進行逐篇、逐章的精細化解讀與賞析。作者華亭居士以其深厚的國學功底和獨到的鑒賞視角,帶領讀者穿越時空,與屈原的沉鬱頓挫對話,與李白的豪邁奔放共鳴,與杜甫的憂國憂民同悲,與蘇軾的曠達灑脫共舞,直至感受曹雪芹筆下金陵十二釵的命運悲歌。 全書共分五捲,涵蓋詩、詞、麯、賦、小說、散文等多種文體,精選瞭自先秦至清末的近百篇經典文本。每一篇選文,均附有詳盡的背景考證、字詞箋注、章法結構分析,以及獨創性的審美價值闡述。本書力求在學術的嚴謹性與閱讀的愉悅性之間找到完美的平衡點。 捲一:先秦風骨與漢樂府 本捲以《詩經》和《楚辭》為基石,深入剖析其淳樸的自然之美與浪漫的愛國情懷。對《離騷》的象徵手法、對《國風》中“賦比興”手法的運用進行瞭細緻的辨析。隨後轉嚮漢代文學,重點闡述瞭漢樂府民歌的現實主義精神,特彆是對“孔雀東南飛”等長篇敘事詩的結構布局和人物塑造進行瞭深入研究,揭示其蘊含的社會矛盾與人倫悲劇。 捲二:唐詩的盛景與意境 唐詩是中國古典文學的巔峰。本捲精選瞭王維的禪意山水、李白的浪漫主義絕唱、杜甫的沉鬱頓挫與“詩史”地位,以及白居易的新樂府運動。本書特彆設置瞭“意境生成論”章節,詳細分析瞭唐代詩人如何通過對聲、色、光影的精準捕捉,構建齣空靈深遠的審美空間。例如,對“明月鬆間照,清泉石上流”的聲韻節奏的拆解,揭示瞭“靜”與“動”的辯證統一。 捲三:宋詞的婉約與豪放 宋詞開創瞭文學藝術的另一高峰。本捲從柳永的都市情懷到蘇軾的曠大雄渾,再到李清照的閨閣愁思與愛國之情,進行瞭全麵的梳理。作者著重探討瞭宋詞在“鋪敘”與“含蓄”兩種錶現手法上的差異,並結閤宋代的社會思潮(如理學的影響),分析瞭豪放派如何將抒情文學提升到哲理思辨的高度。對周邦彥的精工細琢和辛棄疾的“以文為詞”進行瞭對比研究。 捲四:元麯與明清小說之光 本捲將目光投嚮瞭更具世俗生命力的元雜劇和明清小說。對關漢卿、王實甫等人的代錶作,本書不僅關注其情節的麯摺性,更側重於對白描手法的精妙運用和對古代市井生活的真實再現。在小說部分,對《西遊記》的象徵意義、《水滸傳》的英雄譜係、《三國演義》的史詩性敘事,以及《紅樓夢》的百科全書式描摹,進行瞭多層次的解讀,尤其關注其敘事策略和人物心理的深度挖掘。 捲五:明清散文與文學流變 本捲聚焦於明清之際散文的轉嚮,探討瞭“公安派”的“性靈說”對文風的影響,以及桐城派的“義理”與“文字”之爭。本書收錄瞭茅坤、袁宏道、歸有光等大傢的名篇,分析瞭他們在個人情感錶達與社會責任承擔之間所做的努力。同時,本捲也對清代文人筆記中的“奇談”現象進行瞭探討,揭示瞭晚期古典文學在反思與創新上的掙紮與成就。 本書特色 1. “精讀”導嚮: 摒棄傳統選本的碎片化,選取經典文本進行“一文到底”的深度解析,確保讀者完整體驗作品的藝術脈絡。 2. 跨學科視野: 結閤曆史學、社會學、美學理論,為文學作品提供多維度的闡釋框架,避免瞭孤立的文本分析。 3. 獨創性箋注體係: 針對晦澀古義和典故,設計瞭“溯源考證”欄目,清晰標注其在古代文化語境下的確切含義。 4. 鑒賞手記: 每篇名作後附有“匠心獨運”賞析,直指作品的藝術高妙之處,如煉字、對仗、結構布局等,極具學習價值。 5. 適於全年齡段讀者: 無論是文學初學者建立基礎認知,還是專業研究者尋求深入見解,本書都能提供紮實的支撐和啓發。 《錦綉芳華》力求成為一座連接現代讀者與古典文學藝術的橋梁,讓古人的智慧與情感,在今日依然能夠發齣震撼人心的迴響。閱讀本書,不僅是迴顧曆史,更是體味生命,涵養性情的過程。 ---

用戶評價

評分

從一個學習者的角度來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乾問題規定理解與適用》這本書,確實在內容編排和邏輯結構上做得相當齣色。它不是那種簡單羅列條文、照搬司法解釋的教科書,而是真正做到瞭“理解與適用”的有機結閤。作者們在對每一個條文進行解讀時,都能夠結閤最新的司法實踐動態,以及學界的前沿理論,進行深入淺齣的闡釋。我尤其欣賞書中對一些前沿性、爭議性問題的探討,比如在“執行異議與第三人撤銷之訴的銜接”這一部分,作者們不僅列舉瞭不同觀點,還分析瞭各自的理由和潛在的弊端,這對於我們思考和解決類似問題,提供瞭非常寶貴的參考。這本書不僅僅是理論的堆砌,更充滿瞭解決實際問題的智慧,能幫助讀者在復雜多變的執行案件中,找到精準的法律依據和可行的操作路徑。

評分

這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乾問題規定理解與適用》確實是法學研究領域的重磅之作。江必新和劉貴祥兩位法學大傢聯袂編著,本身就足以引起廣泛關注。我拿到這本書後,第一時間便被其厚重的篇幅和嚴謹的封麵設計所吸引。翻開目錄,可以看到條目清晰,章節劃分閤理,從執行異議的基本概念、管轄、程序,到具體的執行異議事由、執行復議的審查標準,再到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的裁判尺度,幾乎涵蓋瞭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處理的方方麵麵。對於基層法院的執行法官而言,這無疑是一本案頭必備的工具書,能夠極大地提升辦案效率和法律適用水平。尤其是在執行過程中,麵對層齣不窮的復雜情況,能夠有一本權威、詳盡的釋義與解讀,無疑是雪中送炭。我個人對其中關於執行異議與執行異議之訴的關係的論述尤為感興趣,這塊內容曆來是理論與實踐中的難點,兩位作者的深入剖析,必定能為我們提供新的視角和更清晰的指引。

評分

我是一名長期從事民事執行工作的法官,每天都在與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打交道。接觸過這本書後,我不得不說,這確實是我近年來看過最專業、最實用的執行類書籍之一。書中對於一些長期睏擾執行實務的疑難問題,如執行標的物上存在多個抵押權、執行異議的審查是否會影響執行程序本身的效力、以及執行復議案件的二審性質等,都給齣瞭清晰的解答和詳細的論證。我特彆喜歡其中關於“執行程序中的正當程序”的章節,作者結閤大量的案例,闡述瞭如何在執行過程中切實保障各方當事人的閤法權益,這一點在實踐中至關重要,也是我們努力的方嚮。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僅僅是一本“教你怎麼做”的書,更是一本“幫你理解為什麼這麼做”的書,它能夠幫助我們建立起更係統、更科學的執行理念。

評分

初讀這本書,最深刻的感受就是其理論深度與實踐指導的完美結閤。兩位作者不僅梳理瞭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條文,更是深入解讀瞭立法精神和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核心問題。在某些章節,比如關於第三人執行異議的範圍和審查要點,我發現作者們引用瞭大量的典型案例,並對其進行瞭細緻入微的分析,這使得原本抽象的法律條文變得生動具體,易於理解。對於正在準備國傢司法考試的朋友們來說,這本書簡直是不可多得的寶藏。其中涉及的很多考點,往往是司法考試中區分考生能力的關鍵。而且,作者在論述過程中,並沒有止步於對現有規定的解讀,而是進一步探討瞭相關問題在理論上的爭議,以及未來可能的發展方嚮,這為我們提供瞭一個更廣闊的視野,不僅僅是學習如何“用”,更是理解“為什麼”以及“能做得更好”。

評分

我是一名正在攻讀法律碩士的學生,在學習執行法時,總是會遇到一些概念上的睏惑,或者在處理模擬案例時感到無從下手。這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乾問題規定理解與適用》則像是及時雨。它不僅僅是針對性的學習材料,更是一種思維方式的引導。作者們在闡釋每一個規定時,都力求窮盡其背後的法理邏輯,並且輔以大量詳實的案例分析,這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條文變得鮮活起來。我尤其喜歡書中關於“執行異議審查的界限”的論述,它清晰地劃定瞭審查範圍,避免瞭執行異議的濫用,同時也保障瞭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對於我們這些還在學習階段的學生來說,這本書不僅能幫助我們掌握知識點,更能提升我們對法律的理解深度和分析問題的能力,為未來的實踐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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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很好,值得信賴,評價遲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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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傢的客服人員服務態度不錯,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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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很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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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質量不錯,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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