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版 苏力批评与自恋 读书与写作2018年增订本 北京大学 苏力教授经典代表作修订 epub pdf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发表于2024-11-10
第一部分“逮谁批谁”,主要收录了作者为部分书籍写的书评,文辞犀利,逮谁批谁,既把握好了批评的分寸,又用心透彻的理解了原作者的思路,充分凸显了作者所要追求的学术批评的目的。第二部分“不务正业”, 反映了作者对法律以外的其他相关学科的关注与思索,此外还涉及学术批评和西学中译等制度问题。第三部分“敝帚自珍”,主要介绍了作者为自己出版的著作所做的序和跋,以及对已经出版的书籍所撰写的解释和说明,为读者更好地理解作者的其他作品提供了一个便利的渠道。
读书乐新版序Ⅰ初版序Ⅰ逮谁批谁在学术史中重读瞿同祖先生历史·理论·方法法律与文学的开拓与整合法律文化类型学研究的一个评析《解释学法学与法律解释的方法论》评议读《走向权利的时代》学术批评的艰难礼失而求诸野范愉教授报告的评论驿外断桥边读《乡土中国的司法图景》《理论法学的迷雾》(修订版)序要一点理论自信中国司法中的政党福柯的刑罚史研究及其理论贡献关于中国法律史研究超越《不过如此》我喜欢的10本书如何研究中国的法律问题?不务正业费孝通、儒家文化和文化自觉较真“差序格局”《新乡土中国》序发现中国的知识形态经济学帝国主义?社会转型中的中国学术传统如何思考中国社会科学的自主性?需要中国的法律学术批评到前方去形成中国的学术共同体如何深入学术批评和对话?追求不可替代走马挑刺翻译中的制度问题真实的谎言与真诚的谎言喜欢什么期刊?能有什么期刊?敝帚自珍关于“本土资源”的几点说明关于法治的本土资源《阅读秩序》序与跋《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法学卷)前言你看到了什么?“上载”与“下载”法学研究的对外开放序四篇丰富对法律的理解法学的前沿?法学的借鉴与发展《送法下乡》及其他就《走不出的风景》答《华商报》记者问谈转型背景下的中国司法对话苏力:什么是你的贡献
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长江学者。祖籍江苏,1955年愚人节出生于安徽合肥。少年(1970年)从军,再当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员军人进了北大法学院,获学士学位;1985年读研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 1992年起任教北京大学法学院至今。先后独立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个人独著、文集和译著20余种,包括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2007)《法官如何思考》(译著,2009)《并非自杀契约》(译著,2010)《送法下乡》(修订版,2011)《走不出的风景》(2011)《波斯纳法官司法反思录》(译著,2014)《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三版,2015)《超越法律》(译著,2016)《大国宪制》(2018)
一读,作者文笔。朴实表达枯燥的理论,体味苏力式文字魅力。二读,如何批评。学习如何不“学术道德”式的批评,有分寸感地批评。三读,写作方法。这是一本无形中教你如何写作的书。
读书乐新版序十多年过去了,目的和追求都没有与时俱进,就想实践生动的学术批评。因此书名也就没改。但这一版其实有很大的增补和调整。篇目只增加了1/3,篇幅增加则超过了1/2,由于删了几篇收入其他文集中的书评,全书新增文字则超过了2/3。“逮谁批谁”批的人更多了,包括更多尊敬的前辈、同辈以及一些年轻学者。由于自己写的文字也多了,自我辩解或解说也多了,“自恋”的范围也就扩大了。还有四篇访谈或对谈文字,谈的是自己的书或研究,也收入这一编。而且,还不甘心自我蜷缩在法学圈内,作为读者,我也时不时上相关地界溜达溜达。不仅关注其他相关的学科,也关注了学术批评以及西学中译等学术制度问题,甚至问津了一部很少人听说更少人问津的电影。会有人认为,这该属于法律与文学(电影)。但我批评的切入角度,并非法律与文学,而是社会学或人类学的,是广义法学研究的。我关心的也不仅是影片呈现的婚姻家庭制度,也关心社科法学人研究制度时,或是阅读相关社科法学文献尤其是所谓田野经验研究时,应时刻注意并一定要灵活使用的分析方法问题。其他两编的一些文字中也有这种对方法的关注。我将这些相关文字单独一编,名为“不务正业”。苏力 2017年5月28日于北大法学院陈明楼初版序初版序本来想把过去十年里我译书、读书和写书之后留下的一些文字汇成一个集子。蒋浩先生说太厚,读者看着不方便。于是一本书就拆成了两本。一本都与自己的翻译主要是波斯纳法官的著作有关,因此叫做《波斯纳及其他》。这一本则分别与自己读书和写作有关。其中有些文章曾收集入其他文集,这次为了凸现学术批评,省略了就可能不足以展示学术批评的多样进路,所以又收进来一些,还请读者原谅。本书分为两编,第一编基本上都是书评,尽管有的是作为代序。由于这些文字大都以批评为主,似乎“逮谁批谁”。第二编则主要是自己著作的序和跋,少量则是为北大法学院的一些编著写的序,还有一些是对自己著述中某些问题的解说或辩解;多少有一种敝帚自珍的“自恋情结”。因此有了两编的题名。其实,把这些文字汇集起来就是一种“自恋”的表现。尽管说起来不好,但是,自恋不就是自爱吗?在如今这个世界上,即便是在学术上,自爱一点,有什么不好?再说,也不是每个人想自爱就都能自爱的。但是,将这些文字汇集起来,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想推进中国法学的学术批评。我认为中国法学界的学术书评就总体而言实在很差。不但绝大多数书评往往流于唱赞歌,而且相当老套。往往是“主题新颖”“材料丰富”“结构合理”最后加上“瑕不掩瑜”的半页。许多为他人著作写的“序”也大都如此。除了作为一种变相的商业广告,实在是有它不多,缺它不少,不利于中国法学界在竞争中发展。尽管近年来,这种状况略有好转,但主流没有变化。而且还有少量批评爱上纲上线,爱猜测作者的政治态度,而不是关心作品和作品的问题和思路,不关心学术问题;近年来甚至有学者只关心“学术道德”,这实际还是关心政治,不关心学术。书评差的原因很多。有政治上的原因,因为批评曾经被政治玷污,至今在法学界还有这种习性残留,包括在年轻一代身上。这一点我在本书收入的《需要中国的法律学术批评》一文中已有简论。但鉴于这个年代毕竟已经过去20多年了,相比其他某些学界,法学的学术批评仍然相对落后,因此可能还有一些更隐性的重要原因。我想大致是,第一,法学界是另一种熟人社会,因此熟人社会中“多栽花,少栽刺”和“拉不下脸”等不成文规范就会支配这个学术社区。第二是法学的学术传统不够,至少我没看到老一辈法学家写的有分量的长篇法律学术书评;没有人带,而“文革”遗风还有,因此一写,不是“歌功颂德”,就是“上纲上线”。针对第一个原因,因此,就必须有人以学术为重,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从身边开始逐步展开说理的、对“书”不对人的学术批评,逐步建立一种与现代工商社会、陌生人社会和法治社会相适应的个人主义的学术人际关系。学界应当确立一个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一步步向前迈进。其次,法学界一定要有一些“傻冒”,愿意为了这个目标冒犯一下目前学界的熟人社会规范,犯一犯这个忌讳,哪怕是损失了些什么;而一旦忌讳犯多了,也就不成忌讳了,就觉得平常了。到那时,大家批评起来就会自在多了,就不会为一句不好听的话甚至个别字眼而交恶。孔夫子倡导的“君子和而不同”就是这样一种传统。而且,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和异质化趋势来看,这也是势在必然。在学术上,我们不可能也不应当回到“同仇敌忾”“万众一心”“思想统一”的年代了。我愿意做这样的学界“傻冒”。事实上,过去十年来,我在法学界一直坚持一种批评的学术态度,坚持一种相对边缘化的学术立场,或多或少在法学界有点“异端”,甚至“怪胎”。左者觉得我“右”,右者觉得我“左”;好“洋”者觉得我真“保守”,好“土”者觉得我太“西化”。其实这些标签都不适用,因为这都是政治性的或潜在的政治性的,而我的立场和追求一直是学术的。这本书里的文字就是证据——我有立场,也讨论政治性的话题(例如书中关于毛主席著作的半篇书评),但我不是从政治切入的,你从中找不出一句上纲上线的批评文字,也没有什么流行的政治术语。我一直在学术上批评了许多朋友,有些甚至很严厉,交往越多、越深的朋友往往还越严厉。书中有许多“铁证”,例如对高鸿钧、贺卫方、梁治平、夏勇、许明月、杨念群、张志铭以及郑永流等的批评;有些还是第一次暴露出来的“罪证”,例如对梁慧星、梁治平、邓正来、徐忠明的著述的批评。说实话,每一次(包括这一次)这样做我都有点忐忑不安,生怕不经意的或自己认为正常的学术批评文字伤害了这些朋友,甚或被人利用了,甚或朋友不能理解,因为毕竟人们的立场不同,感受力也不同。但为了改变中国学界特别是法学界的风气,为了中国法学的发展,也只能请多包涵了。我相信,十年后,再回头来看这些批评文字,又算得了什么呢?针对第二个原因,是要努力写出好书评,写出一些可供模仿的“范本”,形成一些大致的格式,这也是我多年来的一个追求。要声明的是,“范本”不是“经典”,范本只是小学生的描红本,是《应用文大全》,是《如何写英文信函》。这样的书评并不一定好写。书评要写得好,首先要尊重被批评的书和文。不仅要读,而且要读得细致,要努力理解和体会作者的追求和匠心。否则就可能只是书评者自己发议论,与被评的书没有什么关系,看或不看都成。说实话,我写一篇像样的书评,常常比写一篇文章还费劲,因为写书评首先要清楚人家的思路和理路,而自己写文章只要清楚自己的思路就行了。当然,其他写字作文的基本规范也要遵循,要写得明白、清楚、平实,千万别同作者比学问,掉书袋,那不是写书评,而是争高下。最后,批评的标准不是你的或人类的终极理想,而是现有的学术传统——是否推进了这方面的理解,是否有更充分的说服力。这样写书评也可以分为几类。第一类是针对人家的理论思路提出批评。这需要读懂被评的文章或书籍(甚至多本书),而且必须放在作者遵循的学术传统中,批评者才可能厘清作者的思路和问题,提的问题才可能打到要害,即使赞赏也才能体会到作者的用心。在这本书中,就有一些这样的书评,不仅有对中国学者的(例如对梁治平的两篇解释学的文章、对夏勇主编的书、邓正来的文章以及杨念群的书的批评),也有对外国学者的(例如对哈耶克的批评)。这样的书评最难,最花时间。第二类则是针对作者书中的某个问题或某一点,“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表扬也是如此)。例如对梁慧星、郑永流、徐忠明、许明月的批评,对刘燕、贺雪峰的表扬,都属于这一类。这是稍微偷懒一点的办法。但无论批评还是表扬,都只关注学术思路和论证逻辑,关心其观点的经验性,不关心被评论的书文的结论与我自己的观点是否相投。批评和表扬都一定要令自己信服,要拿出证据来,要尽量与人为善把对方往好里想,尽量多体谅人家写作的时间、地点和对象,考虑作者的难处。这种批评看起来有点“面”,但实际上骨子里是更强悍——如果我事先都已经把作者你可能的后路都想到时,你还有什么后路呢?第三类书评是借书、文中的某一个问题发表自己对中国法学界存在的问题的某些感想,特别是在评外国学者的书。这样处理的理由,在于我自己是中国读者,我的书评面对的也是中国读者,这可能是勾连中外法学的更好途径。但这种书评仍然不容易写好。因为固然感想人人都有,但书评者必须要有自己的发现,还必须找到自己的切入点,提出一些可能只有自己才可能看到的,或——即使别人也看到了——至少只有自己才会这样表述的感想。你的文字中必须有你自己。为了有效交流,除了要有一点自己对于问题的独立学术思考外,还必须在一些思想之外的地方“用心”,在书评的结构、表达方式和文字上,甚至要有书评者个人的体悟、风格和特点。要有文字的分寸感——哪怕是写作时激情如潮。要注意,这种分寸感并不是说什么话都留三分,那不是分寸感,而是“乡愿”。真正的分寸感是好就说好,不好就说不好,一定要说到位,包括到极端——如果必要的话。只有这样,才是你写的书评,才是你对这本书或这篇文章的评论,才可能不重复他人,同时也不或少重复自己,而只有每个批评者都坚持这种标准,中国法学界的学术批评才有所累积,才能够发展起来,形成一个建立在学术理解基础之上的学术批评的传统。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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