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外国刑法纲要(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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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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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2146384
版次:2
商品编码:10155637
品牌:清华大学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07-0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746
字数:842000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外国刑法纲要》(第2版)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既是大学法学专业的教师、学习研习外国刑法的必读书,也是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参考书。

内容简介

  本书按照德国、日本通行的理论体系,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外最新刑事立法、刑法理论与典型判例,重点、深入地阐释了对中国具有借鉴意义的法条、学说与判旨。本书注重说明国外立法的法律理由与社会背景,注重分析刑法学派的思想基础与理论观点,注重介绍典型判例的判决理由与学理评说。书中形形色色的论点与针锋相对的争辩,有利于读者拓展知识和开阔视野,书中细腻的介绍与精致的分析,有助于读者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解释技巧。
  本书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既是大学法学专业的教师、学习研习外国刑法的必读书,也是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参考书。

目录

总论
第一编 刑法
第一章 刑法与刑法理论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编 犯罪
第四章 犯罪与犯罪论
第五章 构成要件符合性
第六章 违法性
第七章 责任
第八章 未遂犯
第九章 共犯
第十章 罪数论
第三编 刑罚
第十一章 刑罚概述
第十二章 刑罚的种类
第十三章 刑罚的适用
第十四章 刑罚的执行
第十五章 保安处分
各论
第一编 对个人法益的犯罪
第十六章 对生命、身体的犯罪
第十七章 对自由、安宁的犯罪
第十八章 对名誉、信用的犯罪
第十九章 对财产的犯罪
第二编 对社会法益的犯罪
第二十章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损害公共信用的犯罪
第二十二章 破坏风俗的犯罪
第三编 对国家法益的犯罪
第二十三章 对国家存在的犯罪
第二十四章 对国家作用的犯罪
参考文献

前言/序言


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外国刑法纲要(第2版)图书简介 本书聚焦于全球视野下的刑法学理论与实践,为读者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世界主要国家及地区的刑法制度、基本原则、具体罪名及其发展趋势。本书旨在构建一个扎实、前沿且具有批判性思维的外国刑法知识体系,是法学专业学生、刑法研究人员以及关注国际刑法动态的法律实务工作者的重要参考读物。 --- 第一部分:外国刑法学理论基础与方法论的重塑 本书首先确立了研究外国刑法学的基本立场和研究范式。不同于传统的、以本土法为中心的分析模式,本教材强调跨文化比较的必要性与复杂性。 1. 刑法学的现代转型与比较方法 我们首先探讨了刑法学在全球化背景下面临的理论挑战,特别是后现代主义、法律实证主义与规范主义在不同法域间的冲突与融合。本书详细阐释了比较刑法学的核心研究方法,包括:纵向历史比较、横向制度比较、功能主义比较以及规范要素分解比较。特别强调了“语境化”的重要性——即任何刑法规范或制度的理解,都必须置于其特定的政治、社会、文化和历史背景之下。 2. 犯罪构成理论的域际差异 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的基石,但其表述和逻辑结构在不同法域存在显著差异。本书深入剖析了大陆法系(如德国、法国)与英美法系(如美国、英国)在犯罪构成要素上的核心分歧: 主观要件的精细化: 探讨了故意(Dolus)在不同体系中的细微差别,特别是“疏忽”、“有意识的疏忽”与“故意过于自信”在各国刑法典中的对应概念及其法律后果。同时,对英美法系中的“犯罪意图”(Mens Rea)的阶层划分(如故意、知晓、鲁莽、疏忽)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对比分析。 行为与不作为: 比较了各国对“行为”的界定,尤其关注在技术发展背景下,新型犯罪行为(如网络侵入、算法滥用)在不同法域的归责方式。同时,对保证人义务(Duty to Act)的来源及其限制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 3. 责任理论与阻却事由的多元化 刑法责任的理论基础决定了刑罚裁量的边界。本书全面对比了规范责任论与心理责任论在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主导地位。在阻却违法性事由方面,除了传统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本书重点关注了以下前沿议题: 防卫限度的国际争议: 特别是面对“过当防卫”在不同国家(如德国的“情节超限”与英美的“不合理反应”)的法律后果差异。 合法行为的界限: 探讨了基于社会交往的风险容忍(如体育竞技中的身体接触)在不同文化中的法律评价。 刑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倾向: 在一些新兴司法体系中,对传统阻却事由的“社会正义”修正的探讨。 --- 第二部分:主要国家及地区刑法制度的深度剖析 本部分采取“点对点”的深度分析模式,选取了对世界刑法发展影响最为深远的几个法域进行专题研究。 1. 德国刑法:结构主义的典范与挑战 德国刑法以其精密的结构主义和理论深度著称。本书详细解析了德国刑法典(StGB)的三阶层理论(构成要件、违法性、有责性)的最新发展,特别是围绕未遂犯(Versuch)的“危险说”与“表示说”的司法修正。同时,关注了德国刑法在应对跨国犯罪(如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时,如何通过“特别刑法”(Sonderstrafrecht)进行补充和扩张。 2. 英美刑法:判例法的生命力与灵活度 英美法系以其丰富的判例积累为核心。本书重点剖析了美国《模式刑法典》(MPC)对美国各州刑法的影响,以及其在共同犯罪(Complicity)理论上的发展,特别是“教唆犯”和“共同谋划者”的界定。对英国刑法中可归责性(Blameworthiness)的强调,以及对“犯罪意图”与“法律意图”区分的司法实践,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3. 法国刑法:刑法典的现代化与刑法谦抑原则的复兴 法国刑法在保留其古典法典精神的同时,积极应对社会变迁。本书分析了法国刑法典中对公共安全罪的规定,以及其在亲属犯罪和名誉犯罪中体现的文化特殊性。更重要的是,本部分探讨了法国刑法中对“比例原则”和“刑法谦抑”(Subsidiarity of Criminal Law)的强调,以及其在经济犯罪领域中的应用。 4. 东亚刑法(日本、韩国)的本土化与域外影响 东亚刑法体系深受德国法影响,但在本土化过程中形成了鲜明的特色。本书对比了日本刑法典中对“未遂犯的不可罚性”(如不能未遂)的严格限制,以及韩国刑法中对“公诉条件”(如告诉乃论)的灵活处理。探讨了这些国家在应对高科技犯罪和网络安全立法方面的最新尝试。 --- 第三部分:全球性刑法议题与前沿发展 本书的价值在于紧密追踪全球刑法实践的前沿动态,揭示了全球治理对各国刑法提出的新要求。 1. 国际刑法与国内刑法的交融 这是本书最核心的创新点之一。系统分析了国际刑事法院(ICC)的《罗马规约》对各国国内刑法的影响,特别是在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的国内立法移植方面。探讨了“补充性原则”下,各国如何平衡主权与国际司法合作的需求。 2. 经济刑法与企业责任的扩张 在全球金融体系日益复杂的背景下,本书详细梳理了各国对金融犯罪、内幕交易、环境污染犯罪的规制模式。特别关注了英美法系中对“法人责任”(Corporate Liability)的两种主要进路——“可归责原则”(Identification Principle)与“控制原则”(Doctrine of Control),以及大陆法系中对企业“双罚制”的探索。 3. 刑罚论与替代性制裁的比较 刑罚的执行与目的在全球范围内面临普遍的再审视。本书对比了各国在量刑指南、假释制度、替代性刑罚(如社区服务、电子监控)方面的实践,并深入分析了北欧国家在“重塑型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理念下,对传统报应主义刑罚观的冲击与融合。 4. 科技进步对刑法的冲击 本书前瞻性地分析了人工智能、基因编辑、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对传统刑法理论提出的挑战,包括:自动驾驶事故的责任认定、深度伪造(Deepfake)的诽谤与欺诈认定、生物技术犯罪的立法空白等,并梳理了各国在应对这些“技术悖论”时的初步立法反应。 --- 结语 《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外国刑法纲要(第2版)》不仅是一部知识的汇编,更是一部引导读者进行深度批判性思考的工具书。它超越了孤立的法条解释,将刑法学置于全球政治经济的宏大叙事中进行考察,确保读者能够掌握最前沿的比较刑法视野,为未来从事国际法律事务或参与法学理论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书结构严谨,论述深入浅出,数据详实可靠,是当代外国刑法研究领域不可或缺的权威教材。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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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视角:对法律发展趋势的洞察与前瞻性思考 在当下全球化浪潮日益汹涌的时代背景下,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外国刑法纲要(第2版)》的出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世界刑法发展趋势的绝佳窗口。它不仅梳理了各国刑法的历史脉络,更着重分析了在面对新问题、新挑战时,不同法系是如何做出回应的。例如,在网络犯罪、环境犯罪等新兴领域,各国刑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又有何异同?这些异同又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发展趋势?书中对这些前沿问题的探讨,让我对未来刑法的走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促使我思考,作为未来的法律从业者,应该如何准备才能适应这种变化。这本书的价值,早已超越了单纯的知识介绍,它是一种对法律前沿问题的敏锐洞察,也是一种对未来发展的深刻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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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视角:对法律体系的宏观理解与知识拓展 作为一名对法学理论充满好奇的在校生,我一直希望能够跳出国内法学的框架,去了解其他国家是如何构建其法律体系的,特别是那些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法治国家。这部《外国刑法纲要(第2版)》恰好满足了我这一需求。它并非仅仅罗列各国刑法的条文,而是深入浅出地剖析了不同法系下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构成、刑罚制度的异同与演变。例如,关于“责任”的概念,国内法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是否存在根本性的差异?这些差异又源于怎样的历史文化背景?书中对此的阐述,不仅拓宽了我的视野,更促使我思考,在本土化研究的基础上,如何借鉴和吸收外国有益的法律经验,从而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刑法理论和实践。对于那些渴望深入理解刑法学“是什么”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同学而言,这本书无疑是一本极具启发性的读物,它帮助我构建起一个更加立体、更加多元的法律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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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视角:对法学教育的反思与个人成长的激励 作为一名已经接触刑法一段时间的学生,我曾一度认为自己对刑法的理解已经相当深入。然而,《外国刑法纲要(第2版)》的出现,让我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了“井底之蛙”的境地。书中对一些看似基础的刑法理论,如“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等,在不同文化语境下的不同理解和实践,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它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学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思维定势,并促使我更加主动地去思考,法律的背后究竟蕴藏着怎样的价值取向和人文关怀。这本书就像一位循循善诱的导师,它不仅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激发了我对未知领域探索的渴望,激励我不断超越自我,去追求更广阔的学术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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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视角:对知识体系的构建与学术品味的提升 读完《外国刑法纲要(第2版)》,我最大的感受是,它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是一部构建我刑法知识体系的“基石”。在我看来,一部优秀的法学教材,应该能够带领读者从“点”到“面”,从“孤立”到“系统”,最终构建起一个完整而清晰的知识框架。而这本书,正是做到了这一点。它通过对不同国家刑法理论和制度的梳理与比较,帮助我理解了刑法学内部的逻辑联系,以及不同理论之间的演变与发展。更重要的是,它所展现的严谨的学术态度和清晰的论证逻辑,潜移默化地提升了我的学术品味。在阅读过程中,我仿佛置身于一场跨越时空的法学对话,在与古今中外伟大思想家们的交流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着自己的知识储备。这本书,绝对是我法学道路上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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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视角:学习研究的实用性与深度挖掘 这次有幸拜读了《外国刑法纲要(第2版)》,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其作为学术研究工具的强大生命力。我目前的研究方向是比较刑法,在搜集和梳理各国刑法资料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语言障碍和资料碎片化的问题。而这本书,通过系统性的介绍,极大地节省了我从零开始搜集和整理信息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书中对一些关键概念的比较分析,如“正当防卫”在不同国家的界限和考量因素,或者“故意”、“过失”的认定标准差异,为我的研究提供了清晰的切入点和深刻的启示。它不仅是一个“纲要”,更像是一个“索引”,指引我去深入探究那些最核心、最复杂的问题。那些在教材中可能一笔带过的概念,在这本书里得到了更加细致的阐释和论证,这对于撰写学术论文、进行深入比较研究,无疑是事半功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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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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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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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专业用的到,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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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书绝对的质量好价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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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棒是不是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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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对社会法益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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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质量很满意,应该是正版的。寄过来的书也是新新的`~快递速度还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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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经济思想最主要的是重义轻利、“见利思义”的义利观与“富民”思 平壤出土的《论语》竹简(2张) 想。这也是儒家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孔子所谓“义”,是一种社会道德规范,“利”指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谋求。在“义”、“利”两者的关系上,孔子把“义”摆在首要地位。他说:“见利思义”。要求人们在物质利益的面前,首先应该考虑怎样符合“义”。他认为“义然后取”,即只有符合“义”,然后才能获取。孔子甚至在《论语·子罕》中主张“罕言利”,即要少说“利”,但并非不要“利”。《左传·成公二年》记载,干不符合道义的事而获得富贵,就如同浮云一样,不屑于用不义的手段取得富贵。孔子还认为,对待“义”与“利”的态度,可以区别“君子”与“小人”。有道德的“君子”,容易懂得“义”的重要性,而缺乏道德修养的“小人”,则只知道“利”而不知道“义”。这就是孔子在《论语·里仁》中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有人认为孔子既然重“义”,则势必轻视体力劳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论语》中记载他对想学农的弟子樊迟十分不满,骂他是“小人”,这是因为孔子认为人要有更大的理想和追求,要承担的是更大的责任。他要让他的学生成为价值的承担者而不是一个农民。 ◎ 教育思想 孔子讲学[2]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人的天赋素质相近,个性差异主要是因为后天教育与社会环境影响(“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因而人人都可能受教育,人人都应该受教育。他提倡“有教无类”,创办私学,广招学生,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对学校教育的垄断,把受教育的范围扩大到平民,顺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他主张“学而优则仕”,学习了还有余力,就去做官。他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从政的君子,而君子必须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修养,所以孔子强调学校教育必须将道德教育放在首要地位(“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与赵翼齐名的王鸣盛和钱大昕,他们所著的《十七史商榷》和 《廿二史考异》,都被钱穆先生誉为考据学上的典范著作。在考据上,赵翼的《廿二史札记》也许较钱、王的大作要逊色一些。王树民先生在中华书局 版《廿二史札记》的校对前言中评论道:“翼于经学无所建树……则粗率疏阔,多具体性谬误,成为其书之严重缺点”。但我个人以为,刘知己论“史家三 长”,有史才、史学、史识三者,三者之中,当以史识为冠。读史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搞清楚刘备究竟是不是中山靖王之后汉景帝玄孙,李 自成是真的死在了九宫山还是出了家,或者雍正是否真的谋父篡位之类的细微末节吗?还是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历史现象背后更深层的规律性的问 题呢?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赵翼的《札记》也许在“史学”上与钱、王等“考据高手”有差距,但在“史识”上却是技高一筹的。《廿二史札记校证(订补本)(套 装上下册)》是清代史学家赵翼的一部著名的读史札记,为史学工作者必读书之一。《廿二史札记校证(订补本)(套装上下册)》对各朝正史的编撰得失作 了系统的论述,并结合分析考辨订正了重要的史实。王树民先生所作《校证》,对其书中引用的资料逐条校核,纠正了不少错误。  被梁启超、钱穆等诸位大师认为在考据、训诂诸学上成就斐然的“乾嘉 学派”,就产生于这样一个时代。       赵翼与写《十七史商榷》的王鸣盛,著《廿二史考异》的钱大昕并称“乾嘉学派”中的史学三大巨匠。说心里 话,此前我对于乾嘉学派的诸公颇不以为然,觉得那是一群没有一丝中国文人的骨气的昏聩老朽,被文字狱吓得屁滚尿流,不问世事,“躲进书斋成一统 ”,皓首穷经,终老于户牖之下,醉心于故纸堆中,“于国于家无望”,实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大悲哀。而读了《廿二史札记》,细细思量,这虽不是鲁迅 石破天惊的呐喊,亦非曹雪芹无才补天的绝望,却使人在窒息与沉闷之中感到了另类的萌动。 翻开《廿二史札记》,但见作者在《小引》中写着这样的 话:“是以此编就正史记、传、表、志中参互勘校,其有抵牾处,自见辄摘出,以俟博雅君子订正焉。至古今风云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 之故者,亦随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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