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承认,起初我对这种聚焦“小人物”的历史书持保留态度,总觉得缺乏那种史诗般的张力。然而,这本书彻底打消了我的疑虑。它的叙事节奏把握得极好,张弛有度,既有令人屏息的细节描写,又不失宏观的脉络梳理。最让我赞叹的是,作者的史料功底极其扎实,那些引用和佐证,让每一个看似“边缘化”的人物都变得有血有肉,他们的行动逻辑清晰可循。这不仅仅是一本历史书,更像是一部精彩的群像剧。它巧妙地将个体命运与制度变迁交织在一起,让人在阅读个体故事的同时,也能清晰地看到整个美国制度框架是如何在潜移默化中被修正和强化的。读罢掩卷,心中涌起一种强烈的共鸣感——原来,我们每个人都在参与塑造历史,即使我们只是历史现场的一个不起眼的观众。
评分我向所有对社会结构和权力运作机制感兴趣的人强烈推荐这本书。它提供了一个极其稀有和宝贵的分析框架,即如何从底部向上追溯制度的形成过程。通过对那些“被遗忘的参与者”的细致考察,这本书成功地揭示了精英决策背后的社会基础和民间压力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它不是在歌颂革命的轰轰烈烈,而是在探讨如何在日常的摩擦和妥协中,逐步嵌入保障个人权利的“防火墙”。这种深入肌理的观察角度,让我对“自由制度”的脆弱性和坚韧性有了全新的认识。它提醒我们,制度的维护需要持续的警惕和来自各个阶层的参与,否则,那些来之不易的权利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被侵蚀殆尽。这是一部需要反复品读,每次都会有新发现的著作。
评分这本书的文笔简直是一股清流,充满了洞察力和幽默感,读起来丝毫没有传统学术著作的枯燥感。作者擅长运用精妙的比喻和极富画面感的语言,将那些复杂的政治博弈和制度演变过程描述得生动有趣。我特别喜欢它对人物性格的刻画,那些被描绘出来的小人物,他们的缺点、他们的怪癖,甚至他们的不完美,都被赋予了人性最真实的光辉。这种“去神圣化”的处理方式,反而更具力量。它让我们看到,推动历史进步的,往往不是完美无瑕的英雄,而是一群带着镣铐跳舞的、充满局限性的普通人。这种坦诚和深入骨髓的理解,让我在阅读过程中忍不住会心一笑,同时也深深地为那个时代人们的韧性所折服。
评分这本书的编排结构非常具有启发性,它没有采取传统的年代线性叙事,而是选择了以“制度主题”为导向进行章节划分,这使得不同历史时期的“小人物”可以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这种非线性的结构,反而更清晰地展示了某些核心的、反复出现的冲突点——例如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永恒拉锯。我最欣赏的是,作者在展现这些小人物的努力时,保持了一种极度的克制和客观,没有进行任何主观的拔高或道德审判,而是将事实呈现给读者,让读者自己去判断这些努力的意义。这种对历史材料的尊重,是这本书能够超越一般通俗读物的关键所在。它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这个时代同样面临的制度困境,激励我们思考:在今天,我们这些“小人物”又能如何影响未来的走向?
评分这本书真是让人耳目一新,完全颠覆了我对“伟大人物塑造历史”的刻板印象。它细致入微地挖掘了那些在历史洪流中看似微不足道,实则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的小人物的故事。我尤其欣赏作者的笔触,那种近乎于考古的发掘精神,让人感觉自己仿佛也跟着回到了那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亲眼见证了那些关键时刻的发生。不同于宏大的叙事,这里的人物更具烟火气,他们的挣扎、他们的妥协、他们的坚持,都显得那么真实可触。读完之后,我对“自由”这个概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它不是空中楼阁,而是由无数个普通人的点滴努力和牺牲积累而成的。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它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让我们重新审视那些被教科书忽略的角落,也让我们明白,每一个微小的选择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这种对“沉默的大多数”的致敬,让我深感震撼。
评分如题
评分看看小人物怎样改变大世界,期待啊!约翰·修森是个文盲、混蛋,也是美国自由史上无人知晓的英雄之一。修森的酒馆靠近后来的世贸中心所在地,它又脏又破,到了晚上挤满了殖民地纽约城的底层民众。与几乎所有的酒馆一样,这是一个因为自由和欲望而把“淫荡的”女人、“粗野的”移民、懒惰好色的奴隶聚集到一起的地方。四周的邻居们抱怨这家酒馆把那些下等人带到了他们的街上,还有各种噪音,从嘶哑的叫喊、嚷嚷、咒骂、逗乐、打鼓声、小提琴声到跳舞的声音。根据当时的法庭记录,修森的酒馆是那些自由黑人和沦为奴隶的黑人“常去的地方,在任何时候都能受到私下(因为这是违法的行为)款待的地方”。据一位法官表示,这些酒的贩卖者和商业性行为的提供者所犯的最大罪过“就在于他们不仅与黑奴平起平坐,还伺候他们,跟他们交朋友,用肉、酒和住宿来款待他们”。在节假日和礼拜日,修森会大摆宴席,那些乌合之众举止仿若大王。“他们围坐在桌子四周,有鹅肉、四分之一只羊、鸡肉和两条面包”,一位证人说道,“修森从箱子里拿出一瓶朗姆酒,把它放在桌子上,做成两碗潘趣酒;有些人只喝一口;桌布也铺上了”。还有一群奴隶定期从修森这里购买赃物,或者把赃物卖给他,其中包括荷兰杜松子酒,他们还给这个团体起名为杜松子酒俱乐部。酒馆的二楼有房间供出租,其中一间住着“玛格丽特·索于比亚,也叫萨琳芭勒或者凯莉,但一般大伙叫她佩吉,或者纽芬兰爱尔兰美人”。佩吉是个妓女,以爱接黑人顾客而出名,给她支付房租的是杜松子酒俱乐部的头-恺撒,两人还有个孩子。
评分暴力的果实
评分这本书里,你会看到妓院和同性恋夜店里面是怎样的情形?你会看到妓女如何统治男人世界?你也会看到奴隶们举办的秘密派对是个什么样子?你还会看到有人恬不知耻地行淫乱之事;你更会看到爱尔兰移民、犹太移民和意大利移民在“成为”白人之前,怎样像黑人一样被人歧视?通过本书的每一个故事,你将看到美国人的自由是如何拓展的?
评分18世纪,在美国的每座城市的几乎每个街区,都有一处公共场所,人们可以来这里喝酒、唱歌、跳舞、进行性行为、争论政治、赌博、玩游戏,或者一般来说这里是供男人、女人、小孩、白人、黑人、印第安人、有钱人、穷人和中产阶级狂饮的地方。对此,国父们极其不快。
评分每一个社会都需要正义的力量,勇敢的人。
评分在1777年大陆会议举行期间的每天早上,约翰·亚当斯把圆滚滚的身子塞进裤子、马甲、木底鞋,戴着扑了粉的假发,步履蹒跚地从位于沃尔纳特街和第三大街交界的住处,步行至州议会大厦(也就是今天的独立大厅)。一路上,他至少要路过10来个小酒馆,在费城一共有160多个拥有执照的酒馆,为2.4万名市民服务。此外还有大量没有执照的酒馆,也就是说,每100个居民至少拥有一个酒馆(相比之下,在2007年,每1071名费城居民才拥有一家卖酒的场所)。在独立革命期间,其他早期的美国城市酒馆密度更大。在18世纪70年代的纽约,酒馆数量大到在同一时间,每位居民可以占据一个酒吧喝酒。在18世纪中叶的波士顿,据估计每8户民居就有1户在卖酒。“这些城市,”《早期美国的酒馆和饮酒》一书的作者莎伦·塞林格写道,“挤满了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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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犹太坏人、托马斯•爱迪生和好莱坞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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