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論(第四版)

民法總論(第四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梁慧星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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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82066
版次:4
商品編碼:11740911
包裝:平裝
叢書名: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傢級規劃教材 ,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1-03-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93
字數:291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民法學大師梁慧星代錶性作品
★詳細介紹民法的理論、製度和實踐
★民法學習入門必備

內容簡介

  民法學大師的代錶性作品,其經典與品質無需多言,在法學院師生中極具推薦度。
  《民法總論(第四版)》共十一章,要言不煩、深淺有度地介紹瞭民法總論的各種理論、翩度和實踐。作者對民法學潛心研究至融會貫通,將抽象的民法總論內容準確、規範、精闢地闡述齣來,既為初學者進入博大精深的民法學之門提供瞭路徑,也為法律人書架提供瞭不可或缺的一本參考書。
  第四版中,作者對全書內容做瞭整體性的重大修訂,大至觀點結構之修正與調整,小至字詞錶達之斟酌與勘誤,均有所涉及。同時,作者因應瞭《侵權責任法》等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及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新司法解釋,參考瞭各國民法典增加和修訂的內容以及將對當代民法學發展産生重大影響的《歐洲民法典草案》,反映瞭民法學的新興發展,並提齣瞭頗具前瞻性和建設性的理論觀點。

作者簡介

  梁慧星,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1944年1月齣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1981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法碩士學位。1985年至1988年擔任《法學研究》雜誌副主編;1988年晉升研究員,擔任民法室主任;1990年國傢人事部授予“有突齣貢獻中青年專傢”稱號。現任《法學研究》雜誌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主要著作包括:獨著《民法》、《中國民法經濟法諸問題研究》、《民法學說判例與立法研究》、《民法解釋學》、《民法總論》、《裁判的方法》、《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閤著《閤同法》、《經濟法的理論問題》、《民法債權》、《物權法》、《中國物權法研究》、《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主編《民商法論叢》、《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叢書》。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民法概述
第二節 民法的法源
第三節 民法的本質
第四節 民法的本位
第五節 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六節 民法與鄰近法律部門
第七節 民法學及其學習方法

第二章 民事法律關係
第一節 民事法律關係的概念
第二節 民事法律關係的要素
第三節 民事能力
第四節 民事權利
第五節 民事義務
第六節 民事責任

第三章 民事主體——自然人
第一節 民事權利能力
第二節 人格權
第三節 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節 監護
第五節 宣告失蹤製度
第六節 宣告死亡製度
第七節 住所

第四章 民事主體——法人、非法人團體
第一節 法人的概念
第二節 法人的本質
第三節 法人的分類
第四節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五節 法人的成立
第六節 法人的機關
第七節 法人的住所
第八節 法人的消滅
第九節 非法人團體

第五章 民事權利客體
第一節 民事權利客體概述
第二節 作為民事權利客體的物
第三節 物的分類

第六章 法律行為
第一節 法律行為的概念
第二節 法律行為的分類
第三節 法律行為的要件
第四節 意思錶示
第五節 意思與錶示不一緻
第六節 意思錶示不自由
第七節 條件、期限
第八節 法律行為的解釋
第九節 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七章 代理
第一節 代理的概念
第二節 代理關係
第三節 代理權
第四節 代理的分類
第五節 代理行為
第六節 無權代理
第七節 錶見代理

第八章 訴訟時效
第一節 時效的概念
第二節 訴訟時效的效力
第三節 訴訟時效的客體
第四節 訴訟時效期間

第九章 期日、期間
第一節 期日、期間的意義
第二節 期日、期間的計算

第十章 權利的行使
第一節 權利行使概說
第二節 誠實信用原則
第三節 權利濫用之禁止
第四節 私力救濟

第十一章 民法的效力、適用與解釋
第一節 民法的效力
第二節 民法的適用原則
第三節 民法的適用與解釋
第四節 民法解釋方法
主要參考著作

精彩書摘

  《民法總論(第四版)》:
  二、要式行為與不要式行為
  以法律行為是否須依一定形式為標準,分為要式行為與不要式行為。要式行為,指其意思錶示須依一定形式,或在意思錶示之外尚須履行一定形式的法律行為。不要式行為,指無須依一定形式的法律行為。區彆之意義在於,不要式行為,得自由為之;而要式行為,非依特定形式者,原則上為不成立。
  所謂法律行為的形式,是指法律行為的意思錶示所使用的方法。古代民法,法律行為以要式為必要。但近現代民法,確立意思自治為基本原則,當然包括法律行為締結形式的自由。因此,法律行為原則上為不要式,意思錶示之方法純由當事人自由決定,是為法律行為形式自由之原則。基於提示當事人謹慎錶意、減少證明成本、公示人的身份法上地位等目的,作為例外,法律限定某些法律行為必須履行一定形式,稱為法定形式。我國現行法,財産行為以不要式為原則,要式為例外;身份行為則以要式為原則。法定形式包括:其一,書麵形式(1)(《閤同法》第10條第2款、第197、215、270條、第330條第3款、第342條第2款);其二,書麵形式之外的其他形式,如登記形式(《婚姻法》第7、24條,《收養法》第15條第1款),公證形式(《繼承法》第17條)。此外,當事人約定須履行一定形式,稱為約定形式o(2]
  我國現行法,對法律行為未履行法定形式的後果,未設統一規定。其一,原則上不成立。按照《閤同法》的規定,未履行法定形式的後果,原則上閤同不成立。其例外,即在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的情形,視為閤同成立(第36、37條),及在租賃閤同未履行法定形式,視為不定期租賃(第215條)。依對《收養法》第15條的反對解釋,未履行登記形式的收養,不成立。其二,經補正有效。《婚姻法》(2001年)第8條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一)》第4條,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8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閤《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三、要物行為與不要物行為
  以法律行為於意思錶示之外是否需其他現實成分為標準,分為要物行為與不要物行為。要物行為,指於意思錶示之外還須有現實成分如物之交付方能成立的法律行為。又稱實踐行為。不要物行為,指僅依意思錶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又稱諾成行為。區彆之意義在於,要物行為在意思錶示一緻之外,還須標的物的實際交付,閤同纔成立;而不要物行為僅依意思錶示一緻而成立。我國《閤同法》上規定的閤同,除保管閤同屬於要物行為(《閤同法》第367條)外,多為諾成行為。
  四、生前行為與死因行為
  以法律行為的效力發生於行為人生前或其死後為標準,分為生前行為與死因行為。生前行為,指其效力發生於行為人生前的法律行為。死因行為,指因行為人死亡而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例如,贈與閤同為生前行為,遺贈為死因行為。區彆之意義在於,死因行為非於行為人死後不生效力,且因其在行為人死後生效,利害關係人間易生爭端,法律多設有特彆規定,以確保行為人之真意得以貫徹。如《繼承法》第三章,對遺囑的形式、撤銷、變更及無效等,均設有強製性規定。死因行為,其生效取決於以將來必定發生的事實(行為人死亡),因此類似於附期限的法律行為。二者的區彆在於,後者係由當事人約定,而死因行為則係法律規定。
  五、財産行為與身份行為
  以法律行為效果之種類為標準,分為財産行為與身份行為。財産行為,指以發生財産上效果為目的的法律行為。身份行為,指以發生身份上效果為目的的法律行為。區彆之意義在於,所生效果不同。
  ……

前言/序言

  修訂四版序言
  本書作為普通高等教育規劃教材於1996年初版。先後在2001年和2007年兩次修訂。《侵權責任法》和《農民專業閤作社法》、《電子簽名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頒布實施,及最高人民法院新發布有關《閤同法》和訴訟時效的司法解釋,促成本次修訂。修訂中參考瞭《法國民法典》近年新修訂的內容,參考瞭新《荷蘭民法典》、《魁北剋民法典》、《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等一批較新的民法典及《歐洲民法典草案》(DCFR),參考瞭《美國第三次代理法重述》。順便提及,由歐盟各國最優秀的民法學者、法官、律師曆時四年共同完成的《歐洲民法典草案》(DCFR),已於2008年年底提交歐盟理事會審議,無論最終能否獲得通過及以何種形式通過,均將對當代民法發展産生重大影響。
  此次修訂,涉及字詞勘誤、體例調整、新內容增添、陳舊文獻刪除、新文獻添加及某些理論觀點的修正和變更,凡二百餘處,請予留意。博士生李宇同學預先對全書進行審讀並提齣修改建議,謹此緻謝。
  梁慧星
  於北京城南半夏書屋
  2010年11月7日
《民法總論(第四版)》圖書簡介 《民法總論(第四版)》是一部深入探討中國民法基本原理和核心製度的學術專著。本書緊密結閤新中國成立以來民事法律製度的變遷與發展,以及當前中國社會經濟生活的現實需求,力求為讀者提供一個全麵、係統、深入的民法總覽。 本書以馬剋思主義法學理論為指導,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綫,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閤。作者通過對海量司法案例、學術研究成果以及立法動態的梳理和分析,對民法總論中的關鍵概念、基本原則、重要製度進行瞭深刻的剖析和獨到的闡釋。 核心內容概覽: 民法的概念與特徵: 本書首先從宏觀角度,界定瞭民法的基本概念,闡述瞭其與其他法律部門的界限,並深入分析瞭民法作為私法部門的獨特屬性和功能。從私法自治、平等主體、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等多個維度,揭示瞭民法在現代社會運行中的基礎性作用。 民事法律關係: 詳細闡述瞭民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對於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區分瞭自然人和非法人組織,並深入探討瞭其權利能力、行為能力等關鍵問題。在客體方麵,則對物、行為、智力成果等不同類型的民事法律關係客體進行瞭細緻的分析。 民事法律行為: 作為民法總論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本書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效力、撤銷等方麵進行瞭詳盡的論述。重點關注瞭意思錶示的真實性、閤法性,以及附條件、附期限法律行為的適用。對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的處理原則,以及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後果,都進行瞭深入的辨析。 代理製度: 代理是民法中一項至關重要的製度。本書係統梳理瞭代理的種類(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深入分析瞭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代理權濫用的法律責任,以及本人與第三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對於無權代理、錶見代理等復雜情況,也提供瞭清晰的法律分析。 物權製度: 本章是本書的重點和難點之一。在明確物權的基本原則(如公示公信、一物一權)的基礎上,對所有權、用益物權(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居住權)以及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進行瞭全麵的闡述。特彆是針對《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權,進行瞭深入的解讀和案例分析。 債法總論: 債是連接民事主體之間財産關係的紐帶。本書係統介紹瞭債的概念、發生原因(閤同、侵權、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以及債的履行、變更和消滅。對於閤同之債,側重於其基本原理;對於侵權之債,則緊密結閤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和救濟方式。 知識産權與特殊類型閤同: 考慮到知識産權在現代經濟社會中的重要性,本書在債法總論之後,專門闢齣篇幅對知識産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進行瞭初步的介紹,並闡述瞭其在民法總論中的地位。同時,對一些典型的特殊類型閤同(如買賣閤同、租賃閤同)進行瞭概括性的介紹,以體現民法總論的廣闊視野。 侵權責任製度: 侵權責任是民法調整人身損害和財産損害的重要手段。本書深入分析瞭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行為、損害、因果關係、過錯),並詳細闡述瞭不同侵權行為(如一般侵權、特殊侵權、産品責任、環境汙染責任)的法律適用。對侵權損害賠償的原則和計算方法,也進行瞭細緻的說明。 民事法律責任: 本章是對民法總論中各項法律製度的責任承擔機製的總結。係統闡述瞭民事法律責任的種類(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産、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恢復原狀、賠禮道歉等),以及責任承擔的原則和程序。 本書特色: 體係完整,邏輯嚴謹: 全書結構清晰,脈絡分明,從基本概念到具體製度,層層遞進,邏輯性強,便於讀者係統掌握民法總論的全貌。 理論深刻,分析透徹: 作者在深入研究經典理論的基礎上,結閤中國民事審判實踐,對諸多疑難問題進行瞭富有洞見的分析,體現瞭較強的學術原創性。 緊貼前沿,與時俱進: 本書緊密關注《民法典》的頒布和實施,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對新規定、新製度進行瞭重點闡釋和解讀,具有極高的現實指導意義。 語言精煉,錶達清晰: 語言風格嚴謹、準確,同時力求通俗易懂,便於不同層次的讀者理解和吸收。 《民法總論(第四版)》不僅適閤於法學專業的學生、研究人員,也為從事律師、法官、企業法律顧問等法律實務工作者提供瞭寶貴的參考。它將幫助讀者建立起堅實的民法基礎,深刻理解民法精神,從而在復雜的法律實踐中做齣準確的判斷和有效的應對。

用戶評價

評分

拿到這本《民法總論(第四版)》,第一感覺就是它的分量很足,無論是內容還是物理上的重量。封麵設計很專業,有一種學術的嚴謹感。我之前對民法的瞭解,主要停留在一些大眾媒體上看到的零散信息,對於民法總論這樣一個體係性的學科,我一直充滿著探索的欲望。這本書的篇幅這麼大,我相信它一定能構建起一個完整的民法知識框架。我特彆想知道,在“民事主體”這一章,作者會如何詳細講解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以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法律上的區彆和認定?另外,在“物權”部分,對於不動産和動産的區分,以及各種物權的取得、喪失、變更,會有哪些具體的闡釋?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清晰的邏輯和周密的論證,來解答我心中的疑惑。作為“第四版”,我期待它能夠反映最新的民法學研究成果和司法實踐的最新動態,尤其是在一些涉及到新興領域,比如數字資産的民事屬性,是否有新的探討?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教材,更像是一本百科全書,我準備好,認真地去閱讀,去理解,去吸收。

評分

這本書真的太厚瞭,剛拿到手的時候,我還在想,這得讀到什麼時候纔能看完啊!封皮上“第四版”三個字,就預示著內容的更新迭代,內容肯定比之前幾版更加充實和完善。翻開目錄,密密麻麻的章節標題,每一個都像一個獨立的宇宙,等待我去探索。我之前對民法總論瞭解不多,隻是知道一些基礎的概念,比如物權、債權、閤同等等,但具體到條文、學說、判例,就一頭霧水瞭。這本厚重的著作,就像一座知識的寶庫,裏麵蘊藏著無數的智慧和思考。我特彆好奇,作者是如何將如此龐雜的民法體係,梳理得井井有條,讓初學者也能有所領悟的。我期待著,通過閱讀這本書,能夠建立起對民法總論一個係統、完整的認知框架,理解民法最基本的原則和精神,以及它如何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麵麵,影響著我們的權利和義務。我希望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教科書,更能夠成為我理解社會運行規則的鑰匙,讓我能夠更加理性地看待和處理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法律問題。我已經準備好,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去啃下這塊“硬骨頭”,我相信,付齣的努力一定會有豐厚的迴報。

評分

我拿到《民法總論(第四版)》這本書,首先被它的厚實感和精裝設計所吸引,這絕對是一本值得細細研讀的專業書籍。封麵上的“第四版”字樣,讓我對內容的更新和完善充滿瞭期待。我一直對民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有濃厚的興趣,想知道它們是如何構成瞭整個民法體係的基石。這本書的篇幅這麼大,我相信它在內容上一定非常詳盡。我特彆想瞭解,在“民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中,作者會對“客體”進行怎樣的分類和界定,比如作為民事法律關係客體的物、行為、智力成果等等,它們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意義是什麼?我還在思考,在“閤同解除”和“閤同無效”這兩個概念的處理上,書中會給齣怎樣清晰的區分和具體的法律適用規則,並且附帶一些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例?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嚴謹的學術分析,輔以貼近生活的實例,來幫助我理解那些看似抽象的法律條文。作為“第四版”,我更期待它能涵蓋一些最新的司法解釋和具有代錶性的案例,能夠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和運用法律。這本書的齣現,對我來說,就像是獲得瞭一把解開民法奧秘的鑰匙,我已準備好,投入大量的精力去探索。

評分

當《民法總論(第四版)》這本厚重的書展現在我麵前時,我感受到瞭一種知識的厚度與深度。封麵設計簡潔而又不失莊重,預示著這是一本嚴謹的學術著作。我一直對民法總論這個領域充滿嚮往,但又覺得它有些高深莫測。這本書的篇幅之大,讓我看到瞭內容上的充實和係統的講解。我非常好奇,書中會如何解釋“法律行為”和“侵權行為”這兩種主要的民事法律事實,以及它們各自的構成要件和法律後果。我還在思考,在“閤夥”和“公司”等營利性法人組織這一部分,作者會如何細緻地闡述它們的設立、運行和解散等法律問題,以及股東或閤夥人的權利義務?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深入淺齣的語言,結閤實際案例,來幫助我理解這些復雜的法律概念。作為“第四版”,我想它一定包含瞭最新的法律動態和學術觀點,尤其是在一些新興的民事法律領域,會帶來新的思考。這本書的齣現,對我來說,是學習民法總論的一劑“強心針”,我準備好,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將其中的知識融會貫通。

評分

《民法總論(第四版)》這本書,當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時候,就覺得它不是一本“速食”讀物,而是一本需要靜下心來,一點一滴去品味的“厚重”著作。封麵設計很樸實,卻散發著一種沉甸甸的知識感。我一直以來都對民法的基本原理和精神非常著迷,想知道它們是如何構成整個民法體係的骨架。這本書的內容肯定非常豐富,我特彆期待在“民事權利”這一章,作者會如何全麵梳理各種權利的類型,比如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和區彆。我還在琢磨,在“時效”這個部分,書中會如何詳細講解訴訟時效的適用條件、中斷、中止和屆滿的後果,以及除斥期間的特殊性?希望這本書能用清晰的語言和嚴謹的論證,來解答我在這方麵的睏惑。作為“第四版”,我堅信它會吸收最新的學術研究和司法實踐的成果,為讀者提供最新的視角和知識。這本書的齣現,對我來說,就像是打開瞭一扇通往民法智慧殿堂的大門,我已迫不及待地想要探索其中的奧秘。

評分

我拿到《民法總論(第四版)》的時候,就覺得它不是一本隨便翻翻就能掌握的書,而是一本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的“大部頭”。封麵設計很規整,一看就知道是學術類書籍。我一直對民法的基本原理很感興趣,尤其是在“權利”和“義務”這兩個核心概念上,希望這本書能夠給齣一個非常全麵且深刻的解讀。比如,在“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這部分,作者會如何區分自然人和非法人組織,以及它們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個人還比較關注“閤同法”的前身,也就是“債法”部分,在這本書裏,它會如何介紹閤同的成立、生效、履行、違約責任以及閤同的解除等問題?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嚴謹的學術語言,同時輔以生活化的例子,來闡釋這些看似抽象的法律概念,讓我能夠更好地將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閤。作為“第四版”,我想它肯定在內容上進行瞭更新,尤其是在一些前沿性或者爭議性比較大的問題上,比如網絡侵權、數據隱私等,是否會有新的論述和觀點?這本書的厚度,讓我看到瞭作者的用心和內容的紮實,我準備好,投入進去,深入學習。

評分

這次拿到這本《民法總論(第四版)》,真的讓我眼前一亮,感覺像是收到瞭一份沉甸甸的禮物。封麵設計簡潔大方,透著一股嚴謹的學術氣息。我一直對法律領域充滿好奇,尤其是民法,因為它貼近生活,關乎到我們每一個人的日常。這本書的厚度,雖然讓人有些望而生畏,但同時也意味著內容的豐富和深入。我迫不及待地翻開,目錄的設計非常清晰,章節的劃分邏輯性很強,讓人一眼就能看齣這本書的脈絡。我最感興趣的是其中關於“人格權”的部分,我知道這是民法發展的重要趨勢,也是近些年備受關注的熱點。這本書是否會深入探討不同類型的人格權,比如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等等,以及它們在現代社會中的具體體現和保護方式?我還在思考,在“物權編”這部分,會如何解釋和區分不同種類的物權,比如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以及它們之間相互的關係和限製?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清晰易懂的語言,配閤典型的案例,來解釋這些抽象的概念,讓我能夠真正理解民法條文背後的邏輯和價值。這本書的“第四版”標記,也說明瞭它經過瞭多次修訂和完善,內容肯定更加貼閤最新的法律發展和學術研究成果,這對我來說是極大的福音。

評分

當《民法總論(第四版)》擺在我麵前時,我首先被它厚重的體量所吸引,封麵的設計也透露齣一種沉穩和專業。我一直對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則抱有濃厚的興趣,因為它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這本書的“第四版”字樣,意味著它經曆瞭時間的沉澱和學界的檢驗,內容肯定更加成熟和完善。我特彆好奇,“民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即主體、內容和客體,在這本書裏會如何被深入剖析?它們在不同的民事法律關係中,又會有怎樣的變化和體現?我還在思考,在“代理”製度這一塊,作者會如何解釋錶見代理、善意第三人保護等復雜的概念,並給齣具體的法律適用指導?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嚴謹的理論分析,結閤豐富的案例,來幫助我理解這些抽象的法律條文。作為“第四版”,我更期待它能涵蓋一些最新修訂的法律條文以及有代錶性的司法判例,能夠讓讀者更貼近實際的法律應用。這本書的齣版,對我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知識寶庫,我準備好,深入其中,汲取養分。

評分

拿到《民法總論(第四版)》這本書,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它厚實的體積,這讓我意識到這是一本內容詳實、值得深入研究的學術著作。封麵的設計簡潔而富有力量,傳遞齣一種嚴謹的學術態度。我一直對民法總論作為民法體係的“總括性”部分充滿敬意,也很好奇它到底涵蓋瞭哪些核心內容。這本書的“第四版”,意味著它已經有瞭相當的生命力,並且不斷在發展和完善。我尤其關注書中關於“意思自治”原則的論述,它是民法的靈魂所在,我想知道作者會如何解釋它的內涵、外延及其在民法實踐中的地位。另外,在“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這兩個概念的處理上,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給齣清晰的界限和區分,並且附帶一些具有啓發性的案例。我相信,這本書憑藉其豐富的篇幅和“第四版”的更新,一定能夠提供更加深入和前沿的民法學見解,幫助我構建起對民法總論更係統、更完整的認知。我準備好,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充分理解這本書的精髓。

評分

收到《民法總論(第四版)》,我的第一反應就是,這絕對是一本值得細細品讀的學術著作。它的裝幀很講究,紙張的質感也很好,拿在手裏就能感受到它的分量。我一直認為,民法總論是整個民法體係的基石,理解瞭總論,纔能更好地掌握分則。這本書的篇幅如此之大,想必內容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闊,從基本的民事法律關係,到各類主體和客體,再到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效力、履行和消滅,應該都有詳盡的闡述。我特彆想知道,在“民事法律行為”這一章節,作者會對意思錶示、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影響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因素,進行怎樣的分析?它們在實踐中是如何被認定和適用的?另外,我對“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這兩個概念一直有些混淆,希望這本書能夠在這方麵給予清晰的解釋和區分,並且給齣一些實際操作的指導。作為“第四版”,我更期待它能包含一些最新的司法解釋和具有代錶性的案例,能夠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和運用法律。這本書的齣現,對我來說,就像打開瞭一扇通往民法殿堂的大門,我準備好,一步一步地,去探索其中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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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值得增加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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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那到手,還沒用,包裝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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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是正品,質量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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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很不錯 內容很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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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的圖書,值得一讀,學到瞭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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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錯的書,支持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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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比想象的大,薄薄一本,希望能努力看完,夯實法學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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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學習,我愛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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