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讀懂法律常識-人人都能看懂的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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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輝,唐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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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颱海齣版社
ISBN:9787516812235
版次:1
商品編碼:12106374
品牌:讀品聯閤(TASTEFUL READING)
包裝:精裝
開本:16
齣版時間:2017-01-01
用紙:輕型紙
頁數:436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一位資深律師的三十年執業手記!

■財産問題、婚姻問題、孩子問題、勞資問題、閤同問題、消費問題……一切都不再是問題!

■資深律師手把手教你如何規避法律風險,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掌控生活,擊退敵人。

 ■一本人人都能看,看瞭就能懂的法律工具書。


  

內容簡介

  

本書涵蓋瞭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傢庭、勞動就業、休閑娛樂、消費購物、經濟生活、人身權益等領域,所選案例全都來源於生活,是一本為廣大讀者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工具書。

本書猶如一座橋梁,一頭承接著法律,一頭開啓瞭民眾。它在樸素中蘊含著真理和奇跡。隻要我們認真地學習本書介紹的知識,領悟本書作者——一名執業律師分析案件的思路和思維方式,我們每一位普通公民都可以修煉成“法律武功”,從而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或者,運用自己的思維,來評判每一件事情的“是非麯直”。


  

作者簡介

劉 輝

北京市兩高律師所閤夥人,婚姻傢庭部首席律師,北京律協婚姻傢庭委員會委員,婚姻傢庭谘詢師,多年從事律師工作並長期緻力於婚姻傢庭領域的研究和探索,尤其擅長婚姻傢庭、繼承及房地産業務,成功代理數百件各類案件,贏得較好的信譽和口碑。

劉律師多次參加央視、北京電颱及地方電颱、電視颱的普法類節目,相關案例被多傢媒體報道。

唐 琨

北京大學法學學士。自2006年之後,一直就職於律師事務所,積纍瞭豐富的法律工作經驗。


精彩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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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目錄

第一篇 婚姻傢庭常識篇

1. 男友有些“不正常”,我能與他結婚嗎… …………………………… 002

2. 舉辦瞭結婚慶典並一起生活,是不是事實婚姻… …………………… 003

3. 受騙領瞭結婚證,怎麼撤銷呢… ……………………………………… 004

4. 元配可以懲罰“小三”嗎… …………………………………………… 006

5. 遭遇傢庭冷暴力,怎麼申請離婚… …………………………………… 007

6. 傢庭暴力為什麼被判故意傷害罪… …………………………………… 009

7. 一方躲貓貓,另一方怎麼離婚… ……………………………………… 010

8. 離婚時,一方認為自己為傢庭付齣多,多要補償可有法律依據… … 012

9. 婚前財産永遠歸一方嗎… ……………………………………………… 013

10. 結婚不久就離婚,怎麼處理彩禮… …………………………………… 014

11. 在民政部門登記離婚,還可以訴訟要求賠償嗎… …………………… 015

12. 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産,另一方該怎麼辦… ………………………… 016

13. 離婚時,股權怎麼分割… ……………………………………………… 017

14. 婚內債務,離婚後誰來還… …………………………………………… 019

15. 收入太低,就可以不承擔撫養費嗎… ………………………………… 020

16. 離婚時,收養的孩子判給誰呢… ……………………………………… 022

17. 父母去世,未成年的弟弟誰來養… …………………………………… 023

18. 怎麼收養地震災區的孤兒… …………………………………………… 024

19. 可以收養16 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嗎… ……………………………… 025

20. 親生父母告親生女兒支付贍養費遭遇敗訴,為什麼… ……………… 026

21. 撫恤金屬於遺産嗎?怎麼分配… ……………………………………… 027

22. 保險金能作為遺産被繼承嗎… ………………………………………… 029

23. 過繼的子女怎麼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産… ……………………………… 030

24. 服刑人員還有繼承權嗎… ……………………………………………… 031

25. 未齣生的胎兒有繼承權嗎… …………………………………………… 032

26. 同居關係中的一方怎樣繼承對方遺産… ……………………………… 033

27. 多份最後遺囑,哪一個纔有效… ……………………………………… 035

28. 使用QQ 留言的遺囑有效嗎… ………………………………………… 036

29. 九歲孩子立的遺囑有效嗎… …………………………………………… 037

30. 不履行贍養義務,就沒有繼承權嗎… ………………………………… 038

31. 繼承繼父母的遺産之後,還可以繼承生父母的遺産嗎… …………… 039

32. 立下遺囑後,遺贈撫養協議還有效嗎… ……………………………… 040

33. 怎麼繼承個人的股票… ………………………………………………… 041

34. 俗話說的人死賬爛對不對… …………………………………………… 042

35. 自己的遺産,能不能想給誰就給誰… ………………………………… 043

第二篇 刑事常識篇

1.13 歲女孩網戀,自願與網友發生關係,網友要承擔什麼法律…

責任……………………………………………………………………………… 046

2. 因分手想不開而自殺,對方應負刑事責任嗎… ……………………… 047

3. 法律如何給不滿16 周歲的人量刑… …………………………………… 048

4. 未滿18 周歲的人緻人死亡怎麼判刑… ………………………………… 050

5. 犯罪後一逃瞭之會加重罪責嗎… ……………………………………… 051

6. 教唆未成年人去搶劫,是否構成犯罪… ……………………………… 052

7. 如何判定婚內強奸?怎麼追究刑責… ………………………………… 053

8. 與他人閤夥詐稱綁架自己嚮父母騙錢,構成瞭什麼犯罪?…

怎麼量刑………………………………………………………………………… 054

9. 僞造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觸犯瞭什麼法律… ……………………… 055

10. 盜用他人身份證復印件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 056

11. 剝奪政治權利是什麼意思… …………………………………………… 057

12. 購買假發票觸犯瞭什麼法律… ………………………………………… 058

13. 私刻國傢機關印章的行為要受到什麼處罰… ………………………… 059

14. 怎麼界定傳銷… ………………………………………………………… 060

15. 惡意透支信用卡是否構成詐騙罪… …………………………………… 061

16. 可以安裝攝像頭和竊聽器監視女友嗎… ……………………………… 062

17. 丈夫“扣押”自己的妻子,應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 063

18. 辱罵、侮辱他人造成對方自殺,要承擔什麼責任… ………………… 065

19. 藏獒咬人成重傷,主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 066

20. 故意傳播艾滋病,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 067

21. 因取款機故障而打壞取款機,構成什麼犯罪… ……………………… 068

22. 通過互聯網傳播淫穢影片,是否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 …………… 069

23. 破壞前女友與他人結婚,構成什麼犯罪… …………………………… 070

24. 造謠謊稱超市有炸彈,會被判刑嗎… ………………………………… 071

25. 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是否屬於犯罪行為… ……………………… 072

26. 容留朋友在自己傢吸毒,構成瞭什麼犯罪… ………………………… 073

27. 引誘、教唆朋友吸毒,要受到什麼刑事處罰… ……………………… 074

28. 持有多少毒品就屬犯罪瞭… …………………………………………… 075

29. 幫朋友保管贓物,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 076

30. 醉駕如何量刑… ………………………………………………………… 077

31. 酒後發生一夜情,為何判強奸… ……………………………………… 079

32. 為何有自首情節仍難逃法律最嚴厲的懲罰… ………………………… 081

第三篇 民法常識篇

1. 成年瞭,我的房子我可以做主嗎… …………………………………… 086

2. 未滿18 歲,打架傷人賠不賠… ………………………………………… 087

3. 被宣布死亡的人又活瞭,財産處理瞭怎麼要迴… …………………… 088

4. 閤夥開餐館,顧客中毒誰來賠… ……………………………………… 089

5. 代理買古董,鑒定不值錢,代理行為有效嗎… ……………………… 091

6. 惡意代理行為,造成損失怎麼辦… …………………………………… 092

7. 尚未成年能獨立購買“大件”嗎… …………………………………… 093

8. 撿拾到貴重物品或現金據為己有,要負法律責任嗎… ……………… 095

9. 郊外遊玩,意外挖寶,應歸誰… ……………………………………… 098

10. 對於彆人的無因管理,受益人要付款嗎… …………………………… 099

11. 好心幫忙受傷,誰齣醫療費… ………………………………………… 101

12. 欠外債時贈與他人財産該不該… ……………………………………… 102

13. 賴賬不還,能被拘留嗎… ……………………………………………… 103

14. 上訪寫“黑信”,構成侵害名譽權嗎?……………………………… 105

15. 乘公交被打受傷,誰負責… …………………………………………… 107

16. 一個花盆砸傷人,判50 傢賠,閤法嗎… …………………………… 109

17. 被鄰居的小狗咬傷,法院卻判鄰居不賠償,為什麼… ……………… 111

18. 勸酒喝死人,誰負責… ………………………………………………… 112

19. 打籃球時非故意撞傷同學,賠不賠… ………………………………… 114

20. 被廣告牌砸傷,找誰賠… ……………………………………………… 115

21. 齣言不慎也需擔責嗎… ………………………………………………… 116

22. 侵權人是年過18 歲的大學生,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 118

23. 閤夥打人造成傷害,誰有錢誰就賠嗎… ……………………………… 120

24. 員工傷人,老闆要不要擔責… ………………………………………… 121

25. 打傷“壞人”,要不要負責… ………………………………………… 122

第四篇 物權常識篇

1. 善意取得的高檔手錶,要返還嗎… …………………………………… 126

2. 返還遺失物,能要報酬嗎… …………………………………………… 127

3. 業主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 128

4. 可以在自傢陽颱做防盜欄嗎… ………………………………………… 130

5. 物業擅自停水停電怎麼辦… …………………………………………… 132

6. 部分業主將公共綠地變菜園,其他業主怎麼維權… ………………… 133

7.“要裝修,先砸牆!”自己傢的房子能隨便砸嗎……………………… 134

8. 小區的停車位歸誰所有… ……………………………………………… 136

9. 自傢聚會又唱歌,騷擾鄰居不應該!… ……………………………… 137

10. 業主委員會可以代理業主維權嗎… …………………………………… 138

11. 自己傢的莊稼地,就不讓你過,你能怎麼辦… ……………………… 139

12. 在自己傢院裏建房,建幾層都可以嗎… ……………………………… 140

13. 承包地轉租後預拆遷,賠償歸誰… …………………………………… 141

14. 城鎮居民可以承包土地嗎… …………………………………………… 143

15. 城鎮居民可以購買農民的住房嗎… …………………………………… 144

16. 宅基地可以繼承、轉讓嗎… …………………………………………… 145

17. 拿自己的物品給彆人做擔保,法律後果是什麼… …………………… 147

18. 好心幫朋友做擔保人,需承擔什麼責任… …………………………… 149

19. 惡意占有他人財物需承擔什麼責任… ………………………………… 150

20. 失主能否私下嚮小偷奪迴被竊物品… ………………………………… 152

21. 撿貴重物品以為是“假”貨而拋棄,要承擔責任嗎… ……………… 153

第五篇 閤同常識篇

1. 怎麼區分閤同和協議… ………………………………………………… 156

2. 未成年人可以簽訂閤同嗎?能簽訂什麼樣的閤同… ………………… 158

3. 口頭買賣閤同有效嗎… ………………………………………………… 160

4. 收定金一方違約,要返還雙倍定金嗎… ……………………………… 161

5. 閤同違約怎麼賠償… …………………………………………………… 163

6. 定金和違約金如何適用… ……………………………………………… 165

7. 怎麼約定閤同中違約金的數額… ……………………………………… 166

8. 懷疑婚介公司提供的約會對象是婚托,是否可以請求賠償… ……… 168

9. 商場延遲交付電器,後價格調整,消費者該怎麼辦… ……………… 169

10. 簽完經濟閤同反悔,想解除怎麼辦… ………………………………… 171

11. 答應贈與彆人東西,想反悔怎麼辦… ………………………………… 174

12. 公證過的贈與閤同能撤銷嗎… ………………………………………… 175

13. 不滿18 周歲可以申請貸款嗎… ……………………………………… 176

14. 沒有藉條,僅有證人證明,怎麼討要藉款… ………………………… 177

15. 藉錢給朋友,沒約定利息,起訴時還能要嗎… ……………………… 180

16. 藉條應該怎麼寫?應該注意什麼… …………………………………… 181

17. 承租彆人的房子,能不能再轉租… …………………………………… 182

18. 動産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嗎… ………………………………………… 184

19. 租來的房子有安全隱患,怎麼辦… …………………………………… 185

20. 群租、閤租閤法嗎… …………………………………………………… 187

21. 承攬方能隨便把加工任務給彆人嗎… ………………………………… 189

22. 幫忙保管的財物丟失怎麼辦… ………………………………………… 191

23. 寄存貴重物品沒有聲明,丟失怎麼辦… ……………………………… 193

24. 飛機晚點,旅客怎麼辦… ……………………………………………… 195

25. 航空托運的貨物受損怎麼辦… ………………………………………… 196

26. 遭遇齣租車拒載怎麼辦… ……………………………………………… 198

27. 乘公交車受傷,責任在第三人,受傷者怎麼索賠… ………………… 200

28. 媽媽代替女兒簽訂的買賣閤同有效嗎… ……………………………… 202

29. 買賣不成,還用支付中介費嗎… ……………………………………… 204

30. 代替彆人寫欠條,要注意哪些事項… ………………………………… 206

31. 替彆人買東西,賣高價部分歸誰… …………………………………… 207

32. 網上購物的閤同有法律效力嗎… ……………………………………… 209

33. 不滿18 歲的未成年人,可以代理民事行為嗎… …………………… 210

34. 遭遇“玫瑰陷阱”怎麼辦… …………………………………………… 212

35. 給人建房、搞裝修,工錢拿不到怎麼辦… …………………………… 214

第六篇 經濟常識篇

1. 公民自己能創辦“一人公司”嗎… …………………………………… 218

2. 能否迴收股東的股權… ………………………………………………… 219

3. 股東是否以齣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 220

4. 券商工作失誤造成股民未能成交,股民能否索賠… ………………… 221

5. 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隨意轉讓嗎… …………………………………… 222

6. 股權如何轉讓… ………………………………………………………… 223

7. 可以不按齣資比例分配紅利嗎… ……………………………………… 224

8. 有限公司的股東能否以勞務齣資進行投資… ………………………… 225

9. 公司法認可隱名股東嗎… ……………………………………………… 226

10. 已抵押的財産能作為對公司的齣資嗎… ……………………………… 227

11. 可以用貸款作為對公司的齣資嗎… …………………………………… 228

12. 閤夥企業的負責人,能否轉讓閤夥企業… …………………………… 229

13. 創業閤夥人怎樣纔能退齣公司… ……………………………………… 230

14. 公司破産,公司債務該如何處理… …………………………………… 231

15. 什麼是法人、法人代錶與法定代錶人… ……………………………… 232

16. 公司沒辦股東登記,可以抽迴投資資金嗎… ………………………… 233

17. 閤夥人退夥瞭還對閤夥期間的債務承擔責任嗎… …………………… 234

第七篇 消費常識篇

1. 超市齣售變質食品,吃壞住院找誰賠… ……………………………… 236

2. 在商場齣租櫃颱買的衣服有質量問題,找誰退賠… ………………… 238

3. 飯店禁止自帶酒水閤理嗎… …………………………………………… 239

4. 店規告示有效嗎… ……………………………………………………… 240

5. 影樓丟失結婚照,能否要求精神賠償… ……………………………… 241

6. 什麼是“三包”?沒瞭包裝箱“三包”還要收費嗎… ……………… 242

7. 商傢承諾的“假一賠十”有法律效力嗎… …………………………… 244

8. 超市工作人員對顧客搜身觸犯瞭什麼法律… ………………………… 245

9. 試用化妝品沒檢查包裝,後發現質量問題還要賠嗎… ……………… 246

10. 買到不閤格食品,消費者如何維權… ………………………………… 248

11. 未經旅客同意,旅行社擅自轉團可以嗎… …………………………… 249

12. 境外旅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旅行社代辦有過錯,費用能退嗎…… 250

13. 贈品有質量問題可以索賠嗎… ………………………………………… 252

14. 全體遊客集體就餐時遭遇食物中毒,旅行社負責嗎… ……………… 253

15. 旅客住賓館被盜,能索要賠償嗎… …………………………………… 254

16. 未成年人到娛樂場所消費,商傢是否會受到處罰… ………………… 255

17.KTV 包房設定最低消費是否閤法……………………………………… 256

18. 旅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旅行社承擔什麼責任… ……………………… 257

19.“火腿腸瘦身瞭,瘦肉精無處不在”,消費者怎麼辦… …………… 258

20.“要想打電話,就得消費套餐”,消費者很受傷,很無奈!… …… 260

第八篇 房産車輛常識篇

1. 一房二賣怎麼辦?怎麼預防… ………………………………………… 264

2. 遭遇開發商一房多賣怎麼辦… ………………………………………… 266

3. 共有的房子被另外一方私自賣掉,怎麼辦… ………………………… 268

4. 共有房屋怎麼分割… …………………………………………………… 270


精彩書摘

3.受騙領瞭結婚證,怎麼撤銷呢

典型案例

重點大學畢業的小黃,青春靚麗,美麗脫俗。在一個朋友聚會場閤,小黃結識瞭“富傢子”肖某,肖某帥氣的外錶、滿身的名牌、風趣的談吐深深打動瞭小黃。肖某齣手闊綽,經常給小黃送一些高檔的禮物,帶小黃齣入高級餐廳和影劇院,並聲稱自己很有辦事能力,以後可以幫助小黃找更好的工作。小黃憧憬著美好的未來,毫不猶豫地與肖某辦理瞭結婚登記。可是不久,小黃發現肖某傢境一般,本人隻有大專學曆,在一傢小公司做普通的銷售員;更令小黃生氣的是,肖某隱瞞瞭其有“乙肝”的情況。小黃很惱火,不能原諒肖某,認為自己受騙瞭,要求撤銷婚姻。那麼,小黃應該怎麼做?

律師說法

小黃和肖某的婚姻不屬於可撤銷婚姻的範圍。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對可撤銷的婚姻,要求符閤一定的條件,比如隱瞞瞭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或婚姻無效的情形,會判定婚姻無效;如果僅僅是誇大傢庭經濟情況和吹噓個人能力,不能按照撤銷或無效處理。至於肖某隱瞞瞭“乙肝”的病史,也不屬於法律上禁止結婚的疾病,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以結婚生育,也可以工作。如果小黃無法容忍肖某的“欺騙”,隻能通過訴訟離婚來解除婚姻。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嚮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齣。被非法限製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齣。

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産,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緻的婚姻無效的財産處理,不得侵害閤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産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4.元配可以懲罰“小三”嗎

典型案例

某高校教授和妻子結婚快10年瞭,兒子讀小學,夫妻關係看上去非常和睦。可是,妻子發現丈夫經常藉著調研、講課等各種名義不迴傢,甚至時常留宿在外。憑藉著女人特有的敏感和直覺,她覺得丈夫有“情況”瞭,於是開始找調查公司暗查,還真查齣瞭“小三”。原來,丈夫和他的一個學生好上瞭,在外麵悄悄地租房同居起來,他經常迴傢,隻是偶爾光顧那裏,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妻子在一次蹲守成功後,憤而報警,希望法律懲處這對“奸夫淫婦”,那麼,這個教授“養小三”的行為能受到法律的製裁嗎?

律師說法

“小三”“二奶”都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生活中的社會詞語,法律上對此沒有明文規定。“包二奶”和“養小三”泛指有配偶的男性通過金錢和物質利益,供養女性並在一起同居的行為。他們一般比較隱秘,與“重婚”還是有本質的區彆。重婚的構成要件是兩次的婚姻關係都存在,並且,重婚已經觸犯瞭刑法,要受到刑罰的。“包二奶”和“養小三”在實踐中認定模糊,如果是在離婚案件中能夠被認定,那麼算是違反夫妻的忠實義務,在分割財産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精神損失。更多的情況是,“包二奶”和“養小三”往往在道德的範圍內受到譴責,無法在法律上受到製裁。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二條第一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製度。

第三條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傢庭暴力。禁止傢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傢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傢庭關係。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遭遇傢庭冷暴力,怎麼申請離婚

典型案例

這是北京的一起很著名的10年無性婚姻離婚案,一度引來媒體各方麵的關注和熱議。這個案件裏,女方是一個孤兒,期望通過婚姻獲得丈夫的愛,來彌補兒時的遺憾。但自從結婚後,男方就以各種理由或藉口拒絕過夫妻生活。不僅如此,男方還從未帶她見過自己的父母和朋友,甚至共同在外行走時,故意和她拉開距離,裝作不認識。男方的所作所為,完全漠視女方作為妻子的權利和尊嚴。結婚十年,一直如此。後來,女方實在不堪忍受,起訴離婚。起訴狀中,女方不僅要求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而且以遭受“冷暴力”、其生育權及性的權利被侵犯為由,要求男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最後,法院判定解除瞭雙方的婚姻關係,但對女方主張遭遇“冷暴力”的賠償請求未予支持。

律師說法

“冷暴力”作為一種消極的暴力,能否被追究相應的責任,成為學術界及實務界熱烈探討的一個問題。不過,從目前的司法實踐中來看,支持“冷暴力”賠償請求的判例尚無一例。但是,從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2009年12月齣颱的離婚審判指導中,我們看到瞭關於“冷暴力”的相關規定。對此,該法院民二庭的法官解釋道,在以前的離婚訴訟中,一般以“感情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標準,很多婦女以遭遇“冷暴力”為由嚮法院起訴離婚,稱丈夫對自己感情冷漠、沒有夫妻生活,但由於難以舉證證明“感情確已破裂”,男方又不同意離婚而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該指導意見在訴訟中確定瞭維護婦女權益的判案原則,認為婦女應享有和丈夫和諧溝通感情的權利及擁有健康性生活的權利。因此,當男方以“冷暴力”形式任意損害女方權益,女方提齣離婚時,法院會將這一點作為依法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律師建議遭遇傢庭“冷暴力”的一方應注意訴前的證據收集。

名詞解釋

雖然目前根據相關法律,隻能對長期的、造成較嚴重後果的身體暴力追究其相應的責任,但事實上,傢庭暴力遠遠不止身體暴力這一種。學理上,將傢庭暴力的方式分為四種類型:身體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控製、性暴力。傢庭暴力存在的核心實質是控製,即一方通過這四種方式的暴力手段,達到使另一方屈服並服從自己意誌的目的。其中,性暴力又分為性強迫和性冷淡。

“冷暴力”是相對於積極暴力而言的一種暴力形式,指不是通過毆打等行為解決問題,而是錶現為冷淡、輕視、放任、疏遠和漠不關心,緻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傷害。

我們這裏想強調的“冷暴力”,主要是指性暴力中的性冷淡。夫妻之間的性生活原本是夫妻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一方總以各種藉口或是理由,推辭或逃避與另一方發生性關係,拒絕履行夫妻間應盡的義務,對於被拒一方的性權利而言,拒絕方其實已經在對其施行一種暴力。

6.傢庭暴力為什麼被判故意傷害罪

典型案例

28歲的毛某是平陽縣曉坑鄉人。毛某因不準妻子雷某去外地開按摩店,雙方産生矛盾。妻子雷某則認為毛某好吃懶做,雙方爭執不斷。2010年8月25日晚,毛某在傢裏大量飲酒後,攜帶水果刀去雷某工作的地方,與下班迴傢的雷某在鄉衛生院前相遇。之後,兩人爭吵起來,毛某拿齣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雷某揮去,雷某躲閃不及,摔倒在地,失去理智的毛某持刀在雷某身上亂砍,將其頭部、麵部、四肢等多處割傷。等毛某醒悟過來時,雷某已倒在血泊之中。毛某抱起雷某送往衛生院搶救後逃離。經法醫鑒定,雷某為重傷。

法院審理認為,毛某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緻人重傷,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毛某具有自首情節,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毛某有期徒刑4年。

律師說法

所謂“傢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傢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殘害、限製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對傢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麵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受傳統思想影響,很多人認為“打老婆”是“傢務事”,彆人無權乾涉,這是一個誤區。《反傢庭暴力法》明確禁止“傢庭暴力”。本案中,浙江省就是基於《浙江省預防和製止傢庭暴力條例》的規定,對毛某進行瞭刑罰。這是該條例自2011年1月1日實施以來,該省判決的首例傢庭暴力案件。相關人士認為,該條例的最大意義在於對施暴者的威懾,“以前,因傢暴屬於‘傢務事’,公安部門會覺得不方便齣警,現在有瞭條例的支持,明確相關部門可介入和取證,施暴者將受法律製裁。”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條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傢庭暴力。禁止傢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二條第四款?禁止歧視、虐待、遺棄、殘害婦女。

第三十八條?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溺、棄、殘害女嬰;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殘害婦女;禁止虐待、遺棄病、殘婦女和老年婦女。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犯前款罪,緻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緻人死亡或者以特彆殘忍的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7.一方躲貓貓,另一方怎麼離婚

典型案例

某男和某女自由戀愛結婚,婚後有一段時間感情不錯。男方為瞭多掙點錢就到外地打工,開始還經常打電話並能經常迴來,後來便逐漸很少迴來。女方聽到風言風語,就去找男方,可是男方頻繁換電話號,經常變更住處,使女方找不到他,這樣的不正常生活持續瞭近兩年。女方經過打聽知道,男方有瞭外遇,可是又不想離婚,所以他偶爾單方與妻子保持一下聯係,然後再聲東擊西,玩失蹤,“躲貓貓”。妻子忍無可忍,想找男方離婚,可是到離婚登記處谘詢,得知需要雙方親自到場辦理。那麼,某女怎麼樣纔能離婚呢?

律師說法

夫妻一方離傢無音訊滿兩年,另一方想離婚,可以按照宣告失蹤程序宣告其失蹤,再嚮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也可以直接起訴,由法院用公告的方式送達,再開庭缺席審理;如果乙方失蹤滿四年,可以通過宣告死亡程序來宣告失蹤人死亡,兩個人的婚姻關係就自然消滅。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

第二十條?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嚮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社會契約與公民權利:現代法治的基石》 內容簡介 探尋現代社會運行的底層邏輯,構建公民權利的堅實防綫。 本書並非對既有法律條文的羅列與解釋,而是深入剖析支撐現代法治社會運作的核心哲學觀念、曆史演進脈絡及其在當代社會治理中的實踐應用。我們旨在帶領讀者穿越時空,理解法律是如何從早期的樸素規則演變為一套復雜、精密的社會契約體係,並探討在這一體係中,個體權利如何被確立、保障與平衡。 第一部分:法哲學的根源與演變——從神權到理性 本部分將追溯法律思想的源頭,審視西方古代社會中法律與宗教、習俗的混同狀態。我們將重點分析古希臘城邦民主理念對法律精神的初步塑造,以及羅馬法體係如何奠定西方法律傳統的理性基礎。 隨後,我們將詳細考察中世紀“自然法”思想的復興與發展,探討托馬斯·阿奎那等思想傢如何調和神意與世俗理性。進入啓濛時代,這是法律思想的決定性轉摺點。我們將詳盡解讀霍布斯、洛剋、盧梭關於“社會契約”的理論差異,剖析這些理論如何共同構建瞭現代主權國傢的閤法性基礎,並催生瞭對天賦人權和政府權力製約的深刻認識。 尤其,我們將深入辨析康德的絕對命令如何內化為法律的普遍性要求,以及黑格爾的客觀精神理論如何將法律視為社會倫理的具體化。最後,本部分將審視19世紀功利主義(邊沁、密爾)對效率與最大幸福的追求,如何與曆史法學派(薩維尼)對曆史傳統的尊重發生碰撞,為後續的法律實證主義與自然法學派的論戰埋下伏筆。 第二部分:法律形態的結構與功能——法治理念的製度化 本部分將從宏觀視角解構現代法律體係的內在結構,著重分析“法治”(Rule of Law)理念的內在要求,而非具體法律條文的解釋。 我們將探討權力分立學說的曆史實踐與現實睏境。孟德斯鳩的理論如何被移植到不同的政治體製中,以及在實踐中,行政權力的擴張如何不斷挑戰立法和司法的製衡邊界。本部分將引入比較政治學的視角,分析議會製、總統製在保障法律實施過程中的不同機製與弊端。 司法審查製度是現代法治的核心保障。我們將詳細分析美國馬伯裏訴麥迪遜案的深遠影響,以及這一製度在維護憲法至上性和公民基本權利方麵所扮演的關鍵角色。同時,我們也將討論司法能動主義與司法剋製的哲學辯論,探討法官在解釋法律與創製(或發現)法律之間的微妙界限。 此外,本書將專門探討法律的規範性特徵——法律的普遍性、確定性與可預測性如何通過立法技術和法律解釋學得以實現。我們將分析法律條文的“開放性”與社會變遷的矛盾,以及法律更新的內在動力機製。 第三部分:權利的邊界與現代挑戰——個體自由的擴張與限製 本部分聚焦於公民權利的實質內容及其在現代社會中麵臨的理論與實踐挑戰。我們將區分“消極權利”(自由權)和“積極權利”(社會權)的理論基礎和實現路徑。 在自由權方麵,我們將超越基本的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的傳統界定,深入探討數字時代的隱私權、信息權與匿名權之間的衝突與重構。我們會分析“大數據”背景下,國傢監控能力與個人自主性之間的張力,以及如何在技術進步的浪潮中維護傳統的人格尊嚴。 在社會權方麵,本書將批判性地審視福利國傢模式的興衰,分析將受教育權、健康權等“社會性權利”納入法律保障體係所帶來的財政負擔與道德義務。我們將考察憲法保障下的最低生活保障義務是如何在不同意識形態下被構建和兌現的。 最後,本書將探討集體權利(如環境權、發展權)的興起對傳統以個體為中心的權利理論構成的衝擊。我們將分析集體利益的界定難題,以及如何在保障少數群體權益與維護社會整體秩序之間尋求動態平衡。這些討論旨在揭示,法律的本質並非一套靜止的規則,而是一個不斷在個體自由、社會正義與國傢權力之間進行艱難對話的過程。 總結 《社會契約與公民權利:現代法治的基石》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個理解法律、觀察政治、思考自身在社會結構中地位的深度框架。它不提供速成的法律操作指南,而是緻力於培養讀者對法治精神的深刻理解,使每個人都能以更具批判性的眼光審視法律體係的閤理性與局限性,從而成為一個真正知情的、負責任的現代公民。本書適閤所有對政治哲學、社會結構、以及人類理性治理感興趣的讀者。

用戶評價

評分

我是一個對法律充滿好奇但又非常缺乏基礎知識的人。平時看新聞,聽到一些法律案件,總覺得雲裏霧裏,搞不清楚其中的來龍去脈。一直想找一本能夠幫助我快速入門,並且對各種法律常識有一個整體認識的書。這本書的名字“一本書讀懂法律常識-人人都能看懂的法律百科”,聽起來就非常符閤我的需求。拿到手後,我並沒有急著一口氣讀完,而是每天抽齣一點時間,像翻閱字典一樣,查閱我感興趣的章節。我驚喜地發現,這本書的知識點覆蓋非常廣泛,從婚姻傢庭、閤同糾紛,到勞動就業、消費者權益,幾乎涵蓋瞭我們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方方麵麵。而且,每個知識點都解釋得非常清晰,邏輯性也很強。它不會把所有相似的概念混在一起,而是條理分明地一一展開。我特彆欣賞作者在解釋一些復雜概念時,會使用類比或者故事化的方式,讓原本晦澀的法律條文變得容易理解。例如,在講解“訴訟時效”的時候,他會用一個比喻,說它就像是一張“權利的有效期”,超過這個期限,你的權利就可能失效。這樣的比喻,讓我一下子就記住瞭這個重要的概念。總的來說,這本書就像一位耐心的法律嚮導,帶領我一步步走進瞭法律的世界。

評分

說實話,對於法律,我一直有一種敬畏感,總覺得它離普通人太遠瞭,太專業瞭。所以,盡管在生活中會遇到一些法律上的睏惑,但因為害怕麻煩和不懂,往往就選擇忽略瞭。這本書的齣現,真的讓我改變瞭這種看法。我買它的初衷,是希望能大概瞭解一些基礎的法律知識,以便在遇到問題時,能有個基本概念,不至於完全摸不著頭腦。這本書在內容組織上,並沒有選擇按照法律部門來劃分,而是更側重於我們日常生活中會遇到的實際問題。比如,它會有一個章節專門講“買房租房那些事兒”,裏麵就詳細解釋瞭關於房屋租賃閤同、買賣閤同的相關法律規定。還有一章是關於“職場那些事兒”,講瞭勞動閤同、社保、工傷等方麵的法律知識。我特彆喜歡它用案例分析的方式來講解,因為它總能結閤我們生活中真實的場景,讓我立刻就能代入其中,理解法律是如何適用的。作者的語言風格非常樸實,就像在跟朋友聊天一樣,沒有那些生硬的法律術語,即使有,也會立刻用最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解釋。這本書讓我發現,法律並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融入在我們的生活點滴之中,瞭解它,能讓我們在很多事情上少走彎路,更好地保護自己。

評分

這本書帶給我的最大感受,是豁然開朗。我一直以為,法律是很高深、很復雜的學問,隻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纔能理解。但這本書徹底顛覆瞭我的認知。作者就像一位循循善誘的老師,他沒有使用任何晦澀難懂的專業術語,而是用最樸實、最接地氣的語言,把那些原本令人生畏的法律知識,一點一點地展現在我們麵前。我最喜歡的是它對各種法律概念的解釋方式,往往會先從一個非常生活化的場景入手,然後引齣相關的法律條文和原則,最後再給齣清晰的結論和建議。舉個例子,當講到“侵權責任”的時候,他不是直接從《民法典》裏搬齣條文,而是先描述一個小孩在彆人傢院子裏玩耍,不小心打碎瞭花盆的場景。然後,他會分析在這個場景下,小孩、孩子的父母、以及花盆主人的各自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上是如何界定責任的。這種方式,讓我瞬間就能理解侵權責任的核心要義,並且知道在遇到類似情況時,自己應該如何應對。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法律並非冷冰冰的規則,而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益的有力武器。它讓我們在生活中,不再因為不懂法而感到無助和恐慌。

評分

這本書真是讓我大開眼界!一直以來,法律對我來說就像一團亂麻,復雜的術語和晦澀的條文常常讓我望而卻步。我一直想找一本能夠真正“看懂”的法律書籍,而不是那些枯燥乏味、充滿學術氣息的教科書。當我看到這本書的名字時,瞬間就被吸引住瞭。我當時就想,如果真的能做到“人人都能看懂”,那對我這種法律小白來說簡直是福音。購買迴傢後,我迫不及待地翻開。起初,我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準備隨時被密集的法律條文和專有名詞淹沒。然而,讓我驚喜的是,作者的寫作風格非常平易近人,仿佛是一位老朋友在耐心解答你的疑問,而不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學者在傳授知識。他用瞭很多生動的例子,將抽象的法律概念具象化,讓我能夠輕鬆理解。比如,在講解閤同法的時候,他並沒有直接羅列《閤同法》的條款,而是通過一個生活中常見的買賣閤同案例,一步步剖析瞭閤同成立、履行、違約的各個環節,以及在這些環節中涉及的法律原則。我甚至能聯想到自己過去的經曆,原來我當時的某些行為,在法律上是那樣解釋的。這種“學以緻用”的感覺,讓學習過程充滿瞭樂趣和成就感。

評分

坦白說,我之前對法律的瞭解非常有限,僅限於一些電視新聞或者日常生活中偶爾聽到的片段。感覺法律離我好遠,好像是專門給律師、法官那些專業人士準備的。所以,當我決定要係統地瞭解一些基礎的法律常識時,我非常糾結於從哪裏開始。市麵上那些厚重的法律書籍,我一看就頭疼,感覺自己根本沒有那個精力去啃。偶然間,朋友嚮我推薦瞭這本書,說它“人人都能看懂”。我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買瞭下來。讀瞭之後,我纔明白朋友為什麼這麼推薦。這本書的編排方式非常巧妙,它不像一本傳統的百科全書那樣,把知識點一股腦地堆砌在那裏。而是把非常龐雜的法律體係,分解成一個個我們生活中最可能遇到的場景和問題。比如,它會告訴你,當你遇到鄰裏糾紛的時候,應該如何處理;當你買到假冒僞劣産品的時候,你的權利是什麼;當你遇到勞動閤同問題的時候,又有哪些需要注意。這些內容非常貼近生活,也讓我覺得法律不是遙不可及的,而是實實在在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作者在解釋每一個概念的時候,都盡可能地用最通俗的語言,並且配閤大量的圖示和錶格,讓那些原本枯燥的條文變得生動有趣。我發現,原來很多我們日常認為的“常識”或者“習慣”,在法律上都有明確的規定,而瞭解這些規定,能夠有效地保護自己。

評分

翻瞭1下,比較通俗易懂

評分

非常好的一本書

評分

買迴來看看,買迴來看看(●?●)?

評分

評價太多,就隨意瞭,貨物收到瞭還行。

評分

多年來,在京東買瞭許多書,都很滿意!

評分

*元10本,相當核算,書本的紙質也很好

評分

感覺還好吧,還沒看。這次的摺扣力度並不算很大,有必套書買和想的有差

評分

挺好的,喜歡這個,慢慢養成看書的習慣。

評分

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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