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这本书,我感觉最深刻的体会就是,原来解决那些看似无解的难题,真的需要一套系统性的方法论。书中不仅仅是简单地罗列一些案例,然后告诉我们“这样做就行了”,而是深入剖析了每个案件背后,律师所经历的思考过程、决策权衡,以及如何在这种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中,一步步构建出成功的路径。我印象特别深的是关于“信息不对称”的处理,作者用了很生动的比喻,来讲解如何利用对方的认知盲区,以及如何巧妙地引导信息流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这种“知己知彼”的智慧,在诉讼领域自然是至关重要,但仔细想想,在工作和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常常因为信息量的不完整,或者对情况的误判,而做出一些事倍功半的选择。这本书在这方面提供的启示,感觉非常具有普适性,它教会我们去观察,去倾听,去分析,去预测,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和反应。它的价值,可能远远超出了纯粹的法律范畴,而触及到了更广泛的“生存智慧”。
评分这本书的内容,给我带来的最大启发,是关于“风险管理”的深度思考。我之前对诉讼的理解,更多停留在“赢”和“输”的二元对立上,但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在疑难案件中,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在高风险环境中,实现风险的最小化和效益的最大化。作者在书中对于“概率思维”的运用,以及如何评估和应对各种潜在风险,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仅仅是告诉你如何去打赢官司,更是告诉你如何在这种高度不确定性的环境中,做出最理性、最审慎的决策,确保在追求胜利的同时,不会因为鲁莽而付出过高的代价。我感觉,这本书中的一些关于“底线思维”和“备用方案”的探讨,对于任何需要进行复杂决策的人来说,都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它让我们学会,在制定计划时,不仅要考虑最理想的情况,更要为最坏的情况做好准备,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清醒的头脑。
评分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远超出了我最初的预期。我一直认为,律师这个职业,需要的无非是扎实的法律知识和雄辩的口才,但读完这本书,我才意识到,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是一种高度发达的战略思维和心理博弈能力。书中对“心理博弈”的阐述,让我眼前一亮。它不是那种肤浅的“读心术”,而是基于对人性、动机和行为模式的深刻洞察,去构建和瓦解对方的心理防线。比如,作者提到在庭审中,如何通过一些看似不经意的小动作、眼神交流,甚至是沉默,来传递信息,影响对方的情绪和判断,这简直就是一场无声的心理战。而且,这种“博弈”并不是为了欺骗或操纵,而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委托人争取权益。我感觉,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将抽象的策略,具象化、可操作化,让读者能清晰地看到,一个优秀的律师,是如何在规则之内,玩转这场高风险的游戏。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倒是挺有意思的,那种深邃的蓝色背景,配合着金色流动的线条,给人一种既稳重又充满智慧的感觉。拿到手里,纸张的质感也很不错,不是那种廉价的滑腻,而是带点微微的磨砂感,翻阅起来很舒服。封底的介绍文字,虽然用了不少诸如“策略”、“博弈”、“智慧”之类的词汇,但我感觉它更像是在描绘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在复杂环境中寻找突破口的能力。我一直觉得,很多事情的难点并不在于事情本身有多么复杂,而在于我们如何去看待和处理它。很多时候,僵局的出现,并不是因为没有出路,而是我们被固有的思维模式所束缚,看不到那些隐藏的可能性。如果这本书真的能帮助读者打开这样的思路,那它就不单单是一本关于某个特定领域的书了,而更像是一把开启思维大门的钥匙。我特别好奇它在“疑难案件”这个层面,到底会提供哪些具体的分析框架和案例拆解,是侧重于证据的收集与呈现,还是逻辑的推演与反驳,抑或是对人性弱点的洞察和利用?这些细节的呈现,往往是区分一本“好书”和一本“更有价值的书”的关键所在。
评分坦白说,我一开始拿到这本书,主要抱着学习一些诉讼技巧的心态,但读到后面,我发现它探讨的远不止于此。它更像是在揭示一种“逆向思维”的力量,在看似固定的框架下,寻找那些被忽视的突破口。书中的案例分析,并不是简单地将结果呈现出来,而是层层剥茧,展现出律师是如何一步步打破常规,甚至是在一些常人看来不可能的情况下,找到转机。我特别欣赏作者在描述“打破僵局”的部分,那种对困境的精准识别,以及由此产生的创新性解决方案,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它让我明白,很多时候,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怎么做”,而在于“怎么想”。它鼓励我们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问题,去探索那些隐藏的可能性。读这本书,感觉就像是跟一位经验极其丰富的智者对话,他不仅告诉你真相在哪里,更重要的是,他教你如何去寻找真相的方法。
评分挺好的,快递也很快。
评分真实自然。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鲜明提出“法治工作队伍”概念,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强调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正如各位律师所言,近年来,检察机关在重视律师权益保障上,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法治要求相比,与律师期待相比,有的地方检察院和检察人员还存在司法观念陈旧,对律师介入诉讼活动有抵触心理,对律师是职业共同体的认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不仅影响诉讼过程和办案质量,而且损害检察机关的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评分不错哈,很满意。
评分书很不错,很有参考意义。
评分曹建明强调,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和不足,最高检将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出四项重点举措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一是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执行办案不规范不严格、限制律师权利等突出司法“顽疾”,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各项制度机制,带动和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二是健全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针对律师普遍关心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明确和细化相关规定保证律师合法执业权利,同时,研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构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等四大平台;进一步深化针对律师的检务公开,加强律师接待窗口建设,畅通律师接待渠道,规范律师接待流程,健全及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四是健全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认真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对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强化法律监督。
评分曹建明指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包括检察官、律师在内所有法律人的共同责任和使命。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与广大律师一起,在诉讼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相互尊重对方权利,相互尊重对方的诉讼行为,共同维护法治尊严、维护人民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注重发挥律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作用,与律师密切沟通,共同答疑解惑,共同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共同促进矛盾化解,促进全社会形成相信法律、运用法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要主动加强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联系,创新联系方式,拓宽联系范围,建立健全业务研讨、学术交流、定期座谈等长效机制。要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交叉培训制度,完善从律师群体中公开选拔检察官的制度,进一步拓宽律师与检察官职业之间的交流渠道。
评分一般
评分曹建明指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包括检察官、律师在内所有法律人的共同责任和使命。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与广大律师一起,在诉讼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相互尊重对方权利,相互尊重对方的诉讼行为,共同维护法治尊严、维护人民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注重发挥律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作用,与律师密切沟通,共同答疑解惑,共同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共同促进矛盾化解,促进全社会形成相信法律、运用法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要主动加强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联系,创新联系方式,拓宽联系范围,建立健全业务研讨、学术交流、定期座谈等长效机制。要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交叉培训制度,完善从律师群体中公开选拔检察官的制度,进一步拓宽律师与检察官职业之间的交流渠道。
评分曹建明最后表示,虽然检察官和律师职责任务、角色定位等不太相同,但对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的要求是相同的。检察官和律师同为法治工作者,同受法律教育,同循法律思维,同行法治方式,同以捍卫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为己任,同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讲,检察官与律师都不是简单的控辩、对抗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平等相待、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希望我们进一步增强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职业认同感和信任感,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为实现“法治梦”而携手前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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