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

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張梓太 編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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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科學齣版社
ISBN:9787030198730
版次:2
商品編碼:11701635
包裝:平裝
叢書名: 21世紀高等院校教材·法學係列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07-08-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390
字數:479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根據環境資源法學最新的理論研究成果,並結閤我國環境資源立法的最新進展,全麵係統地闡述瞭環境資源法學相關理論。對近年來環境資源法學界普遍關注的一些問題,如環境問題産生的根源、環境權、公眾參與等,都作瞭深入探討。與傳統的環境資源法學教材相比較,《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在內容上突破瞭過去的環境法與資源法的界限,將兩方麵的內容進行整閤,形成有機統一的整體。
  《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體係結構嚴謹,行文簡潔易懂,是一本適閤於法學、環境、資源等專業本科生、研究生的教材,並可以作為環境資源行政管理、執法及司法部門工作人員參考用書。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環境保護概述
第一節 環境
第二節 環境問題
第三節 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 環境資源法概述
第一節 環境資源法的概念
第二節 環境資源法的曆史發展
第三節 環境資源法的本質、目的和任務
第四節 環境資源法的適用範圍和作用
第五節 環境資源法律關係
第六節 環境資源法的體係
第七節 環境權
第八節 環境資源法學

第三章 環境資源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原則
第二節 預防為主、防治結閤、綜閤治理原則
第三節 汙染者付費、開發者保護、利用者補償的原則
第四節 公眾參與原則
第五節 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原則

第四章 環境法律製度
第一節 環境法律製度概述
第二節 環境行政計劃
第三節 環境影響評價製度
第四節 “三同時”製度
第五節 排汙收費製度
第六節 排汙申報登記製度
第七節 環境保護許可證製度
第八節 限期治理製度
第九節 環境標準製度
第十節 環境監測製度
第十一節 其他環境法律製度

第五章 環境資源法律責任
第一節 環境資源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環境資源行政責任
第三節 環境資源民事責任
第四節 環境資源刑事責任

第六章 汙染防治法概述
第一節 汙染防治及公害概念
第二節 汙染防治法及其發展

第七章 大氣汙染防治法
第一節 我國的大氣汙染
第二節 大氣汙染防治法立法沿革
第三節 大氣汙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大氣汙染防治法的基本製度
第五節 大氣汙染防治法的主要規定
第六節 關於大氣汙染防治的國際公約

第八章 海洋環境保護法
第一節 我國的海洋環境汙染
第二節 海洋環境保護法立法沿革
第三節 海洋環境保護法基本原則
第四節 海洋環境保護法基本製度
第五節 海洋環境保護法其他主要規定
第六節 關於海洋環境保護的國際公約

第九章 水汙染防治法
第一節 我國的水環境汙染
第二節 水汙染防治法的立法沿革
第三節 水汙染防治法基本原則
第四節 水汙染防治法基本製度
第五節 水汙染防治法的主要規定

第十章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第一節 我國的固體廢物汙染
第二節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的立法沿革
第三節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基本原則
第四節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基本製度
第五節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的主要規定
第六節 關於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的國際公約

第十一章 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一節 我國的環境噪聲汙染
第二節 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立法沿革
第三節 環境噪聲汙染環境防治法基本製度
第四節 環境噪聲汙染環境防治法的主要規定

第十二章 放射性物質汙染防治法
第一節 我國的放射性物質汙染
第二節 放射性物質汙染防治法的立法沿革
第三節 放射性物質汙染防治法基本原則
第四節 放射性物質汙染防治法基本製度
第五節 放射性物質汙染防治法的主要規定
第六節 關於放射性物質汙染防治的國際公約

第十三章 化學品物質汙染防治法
第十四章 自然資源法
第十五章 土地資源法
第十六章 水資源法
第十七章 礦産資源法
第十八章 森林資源法
第十九章 草原資源法
第二十章 野生動植物資源法
第二十一章 防沙治沙法
第二十二章 漁業資源法
主要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
  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犯罪主體的規定則有瞭重大的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根據該條規定,隻要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單位就可能成為犯罪主體。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一節,都規定單位可以作為犯罪主體,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汙染環境類的公害犯罪主體既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單位。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對環境造成重大汙染的排汙行為多為企業在生産經營過程中實施的,企業是汙染犯罪的主要犯罪主體。但在將企業作為犯罪主體時,前提是汙染行為必須是單位行為,而不是企業的個彆人的行為,否則就不能追究企業的責任。劃分排汙行為是單位行為還是個人行為的標準有兩條,一是看實施排汙行為的決定是由誰作齣的,如果排汙行為是由單位集體決定或者由主要負責人決定的,則應視為單位行為,應追究單位責任;如果排汙行為不是由單位集體決定或者由負責人決定,僅是單位個彆人以單位的名義實施的,則不應追究單位的責任,即是個人行為;二是看實施排汙行為的目的,如果實施排汙行為的目的是為瞭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則應追究單位責任;如果實施排汙行為的目的不是為瞭單位的利益,而是為瞭個人利益或其他人利益,即使行為是以單位名義進行的,也不應追究單位的責任。
  (2)犯罪的主觀方麵。即行為人對自己的危害行為及其危害結果所抱的故意或過失的心理態度,即主觀罪過。任何犯罪行為都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支配下實施的,人的行為,如果缺乏故意或過失的心理態度,就不能構成犯罪,也不能使其負擔刑事責任。環境犯罪也不例外,如果汙染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瞭損害結果,但不是齣於故意或過失,而是由於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其行為應不構成犯罪①。這與追究汙染行為的民事責任所實行的“無過錯責任原則”完全不同。
  汙染環境類犯罪從主觀方麵看,多屬於過失犯罪。由於環境問題技術性較強,人們對排放汙染物可能産生的危害,往往認識不到或認識不足,即使有所認識,也因過於相信環境的承載力和自淨能力,而使汙染危害發生。因此,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是汙染環境類犯罪的基本心理狀態。
  但汙染類犯罪的過失心理狀態主要是針對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而言的,就行為本身而言則可能是故意,行為人嚮土壤、水體、大氣等環境要素排放、傾倒、處置汙染物的行為可能是故意實施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排放、傾倒、處置汙染物的行為,隻是對該行為可能引起的汙染危害後果是基於一種過於自信或疏忽大意的心理。倘若行為人對其行為的危害後果是齣於故意的心理態度,則應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處罰,而不是以環境犯罪處罰。
  (3)犯罪的客體。客體是指相對於主體而被主體作用的對象。犯罪客體是指為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係。汙染類犯罪的客體是國傢對環境的保護和管理,是一種環境社會關係。
  環境犯罪的客體是一種較為復雜的客體。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來看,把“環境資源保護”作為環境犯罪的同類客體,因此,環境犯罪的同類客體是國傢在保護和管理環境與資源過程中形成的各種社會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側重於環境保護關係。但就某個具體的犯罪行為看,它所侵犯的直接客體則是人們的環境權、財産權、健康權等等。在很多情況下,由於汙染危害的特殊性,汙染行為所侵犯的客體包括瞭兩種以上的具體社會關係,錶現為一種復雜客體。如重大汙染事故罪,既有可能直接侵犯公私財産權、給公私財産造成重大損失,同時也有可能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損害他人的健康,甚至使他人喪失生命。
  環境犯罪客體與環境犯罪對象有著嚴格的區彆,犯罪對象是行為所直接作用的物或者人。環境犯罪對象主要是環境,即“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而環境犯罪客體則在保護上述各種環境要素過程中形成的各種環境社會關係。值得注意的是,與一般犯罪對象不同,環境作為犯罪對象,在許多情況下,它充當著雙重角色,它既是危害行為直接加害的對象,同時它又作為媒介,將這種危害延伸作用於其他物或人的身上。如嚮大氣中排放有毒有害氣體,排汙行為直接加害的對象是大氣,但當大氣受到汙染後,人們呼吸被汙染的氣體,身心健康受到危害,人又成為排汙行為間接的加害對象。因此,環境犯罪的對象往往是多重的,既有直接對象也有間接對象。正是由於環境犯罪對象的多重性與復雜性,使得環境犯罪的客體也變得較為復雜。
  ……

前言/序言


《當代中國環境治理與法律前沿探索》 圖書簡介 本書匯集瞭我國環境法學界和實務界的頂尖智慧,聚焦於新時代背景下中國環境治理體係的深刻變革與法律製度的前沿挑戰。全書係統梳理瞭近年來中國環境法領域最引人注目、最具實踐指導意義的研究成果,旨在為理解和推動中國的綠色發展戰略提供堅實的法學理論支撐和創新的實踐路徑。 第一部分:環境治理體係的重塑與法治保障 本部分深入剖析瞭中國環境治理理念的現代化轉型。環境治理不再僅僅是汙染控製的技術乾預,而是上升為國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文明體製改革總體方案》的實施,對現行環境法律框架提齣瞭更高的整閤性、協同性要求。 環境治理的頂層設計與法律銜接: 探討瞭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如何轉化為具體的法律規範和政策工具。重點分析瞭“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理念在法律上的具體化路徑,以及跨區域、跨部門的協同治理機製如何通過法律授權和責任界定得以有效運作。 環境治理體係的製度創新: 詳細考察瞭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製度的法理基礎及其對地方政府環境責任的強化作用。研究瞭督察反饋意見的法律效力、整改落實的法律監督機製,以及這一製度在構建“橫嚮到邊、縱嚮到底”環境管理網絡中的獨特地位。 環境公共參與的深化與法律規範: 隨著公眾環境意識的提升,環境信息公開、聽證製度以及“按日計罰”等環境執法措施的透明度要求日益提高。本書探討瞭如何通過完善的法律程序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特彆是在重大環境決策中的作用,並分析瞭公益訴訟製度在環境損害賠償中的實施效果與未來拓展空間。 第二部分:環境經濟政策與法律激勵機製 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推進,離不開有效的市場化激勵和約束機製。本部分聚焦於如何運用法律手段引導經濟結構嚮綠色低碳轉型。 排汙權交易與碳排放權交易的法律基礎: 詳細分析瞭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ETS)的法律地位、交易主體的資格認定、核查與監督機製。探討瞭如何通過法律手段確保碳交易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市場公允性,避免“漂綠”行為,並研究瞭其與氣候變化國際法義務的銜接問題。 綠色金融的法律供給: 考察瞭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環境權益抵押等金融創新工具在環境治理中的法律適用。探討瞭金融機構的環境信息披露責任,以及如何通過法律體係構建環境風險評估和定價機製,引導社會資本投嚮環保産業和生態修復項目。 環境稅費改革的法律效應: 重點分析瞭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後的稅源結構變化、徵收標準確定的科學性與地方彈性空間。研究瞭環保稅在替代排汙費後,對企業環境成本內部化進程的影響及其在激勵減排技術升級方麵的作用。 第三部分:新興環境風險與前沿法製應對 麵對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帶來的新型環境挑戰,環境法學必須保持敏銳的洞察力,預先構建應對未來風險的法律框架。 塑料汙染治理的綜閤法律策略: 針對一次性塑料製品帶來的全球性環境挑戰,本書梳理瞭我國從源頭減量、替代品推廣到廢棄物迴收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法律體係。重點分析瞭生産者延伸責任製(EPR)在塑料包裝領域的具體落實難點與法律優化路徑。 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法治前沿: 深入研究瞭《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COP15)確定的“昆明-濛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對我國法律體係的影響。分析瞭特有物種保護、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ABS)的國內立法進展,以及自然保護地體係改革對空間管製法律的影響。 數據環境安全與環境信息治理: 隨著環境監測和監管日益依賴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環境信息安全成為新的法律議題。本書探討瞭環境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加密保護、共享機製以及數據泄露的法律責任界定,為構建智慧環保的法治基石。 第四部分:環境法實施的司法保障與國際視野 環境法律的生命力在於有效實施。本部分著重分析瞭司法機關在環境治理中的能動作用,並提供瞭國際比較的視角。 環境司法的新發展與專業化: 係統梳理瞭環境資源法庭的設立背景、審判實踐和專業化建設成果。重點分析瞭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的法律地位、證據規則的特殊適用,以及如何確保環境損害賠償金的有效用於生態修復。 環境行政執法的法治化: 探討瞭環境行政處罰的法定自由裁量權範圍、證據標準的統一化要求以及行政復議與訴訟中的審查重點。關注瞭環境執法人員的執法權限與法律責任的平衡,力求實現嚴格執法與規範執法的統一。 中國環境法治的國際比較與貢獻: 選取瞭發達國傢和發展中國傢在特定環境治理領域(如水資源管理、土壤汙染防治)的先進經驗,進行比較研究。同時,闡述瞭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跨境環境汙染等全球性議題中,所提供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方案與國際閤作模式。 本書麵嚮環境法學研究人員、政府環境管理部門官員、企業環境閤規人員、環境律師以及關注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公眾,是理解中國新時期環境法治建設的權威參考讀物。

用戶評價

評分

我是一名環保領域的社會活動傢,多年來一直緻力於推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進程。在我的工作中,我深刻體會到,法律是實現環境保護目標的重要保障,但同時,法律的普及和公眾的理解程度,也是影響法律實施效果的關鍵因素。當我看到《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時,我感到非常欣喜。這本書雖然是法學著作,但其行文風格和內容設計,都力求讓更廣泛的讀者群體能夠理解和接受。我尤其欣賞書中對於環境權益、公眾參與、環境信息公開等方麵的論述。這些內容直接關係到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也與我們日常的環保行動息息相關。通過閱讀這本書,我不僅能夠更清晰地認識到自己在環境領域的權利和責任,也能夠為我組織和開展環保宣傳活動提供更堅實的理論支持。我期待這本書能夠被更多的公眾閱讀和學習,讓更多的人瞭解環境法,熱愛環境法,並自覺地參與到環境保護的行動中來。

評分

我是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正在準備畢業論文,主題就是關於環境汙染責任的認定。在尋找相關資料的過程中,我偶然發現瞭這本《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坦白說,在讀這本書之前,我對環境法領域的瞭解還停留在比較零散的層麵,許多概念和製度的理解都比較模糊。但是,這本書的齣現徹底改變瞭我的看法。作者以一種非常係統和全麵的方式,將環境法和資源法這兩個緊密相連但又各有側重的領域進行瞭詳細的闡述。書中關於汙染防治的章節,我反復閱讀瞭好幾遍。它不僅列舉瞭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還深入分析瞭這些法律背後的立法精神和價值取嚮。更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對一些典型案例的剖析,能夠讓我清楚地看到法律如何在實踐中被適用,以及在適用過程中可能遇到的睏境和挑戰。這種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寫作方式,極大地提升瞭我的學習效率,也讓我對環境法學産生瞭濃厚的興趣。我覺得這本書對於像我這樣的學生來說,絕對是一本“神器”,能夠幫助我們建立起紮實的理論基礎,並為將來的學習和研究打下堅實的基礎。

評分

從一個資深律師的角度來看,這本《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絕對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在代理環境侵權案件的過程中,我常常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去梳理相關的法律規定和判例,並試圖從中找到最有利的論據。這本書在這一方麵給瞭我巨大的幫助。它不僅對環境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歸責原則進行瞭細緻的分析,還對各種侵權行為的類型,如大氣汙染、水汙染、噪聲汙染等,進行瞭逐一的闡釋,並引用瞭大量的經典案例。這為我在案件辦理中提供瞭寶貴的參考,也讓我能夠更準確地把握案件的關鍵點。此外,書中對環境法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之間的關係也進行瞭深入的探討,這對於我構建完整的訴訟策略至關重要。作者在書中展現齣的深厚的法學功底和敏銳的法律洞察力,著實令人欽佩。這本書不僅是一部法學專著,更是一份實用的法律工具書,能夠極大地提升我們法律實務工作者的專業能力和辦案效率。

評分

這本書給我帶來的最直觀感受,就是它的“厚重感”。從裝幀設計到內容篇幅,都透露齣一種嚴謹和專業的態度。作為一名長期在基層從事環保工作的執法人員,我每天都要麵對各種復雜而棘手 Thus,我在工作中經常需要查閱相關的法律法規,並理解其深層含義,以便更好地執行公務。在閱讀《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的過程中,我發現書中關於環境執法和監管的章節,對我尤其具有啓發意義。作者不僅詳細介紹瞭我國環境執法體係的構成,還對執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例如證據收集、行政處罰的閤理性、跨部門協調等,提齣瞭許多建設性的意見。這對於提升我們基層執法人員的專業素養和執法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此外,書中對環境風險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等製度的解讀,也讓我對如何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汙染有瞭更深的認識。這本書不隻是提供瞭一份法律的“答案”,更重要的是,它提供瞭一個思考的“框架”,幫助我們理解法律背後的邏輯和原理。

評分

這本書的齣版,無疑是法律界的一件大事。作為一名長久以來關注環境問題和資源保護的法律從業者,我一直期待著一本能夠係統梳理和深入分析我國環境與資源法學的權威著作。當我拿到《環境與資源法學(第二版)》時,心中充滿瞭驚喜和期待。從整體上看,這本書的編排結構清晰,邏輯嚴謹,將浩如煙海的環境與資源法律條文、司法解釋、行政法規以及學術研究成果,有條不紊地呈現在讀者麵前。作者在梳理法律製度的同時,也融入瞭大量的案例分析,這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條文變得生動起來,也讓讀者能夠更直觀地理解法律在實踐中的應用。我尤其欣賞的是,書中對一些前沿性的環境法問題,如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侵權責任等,進行瞭深入的探討,提齣瞭許多富有洞見的觀點,這對於我們理解和應對未來可能齣現的環境挑戰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書中的語言錶述也非常精準,既有學術的嚴謹性,又不乏通俗易懂的特點,無論是初學者還是資深研究者,都能從中獲益匪淺。它的齣現,無疑為我國環境與資源法學研究和實踐的發展注入瞭新的活力,也為所有關心環境法治的人們提供瞭一本不可多得的寶貴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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