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貨物運輸為中心,以中國內地(大陸)港澳颱區際海事法律衝突、中國海事法律“分軌製”下人際法律衝突以及涉中國內河之界河、多國河流(瀾滄江—湄公河、黑龍江—阿穆爾河)國際法律衝突為基點,比較相關法律規定,剖析法律衝突,並探討法律衝突協調路徑。本書研究成果,有助於協調中國內河沿海所涉海事法律衝突,完善法律適用,和諧貨物運輸關係,對“一帶一路”倡議在周邊國傢、地區的推進與落實,促進運輸便利化,亦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周新 男,安徽樅陽人,大連海事大學法學碩士,復旦大學法學博士,安徽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曆任北京權亞律師事務所、北京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律師,從事涉海與涉外民商法、國際法教學研究與律師實務工作。在《法學論壇》《法學雜誌》《中國海商法研究》等期刊發錶論文近十篇,參編《海事訴訟與海事仲裁法》,主持安徽師範大學博士科研啓動金項目“內河海事法導論”、安徽省教育廳重點項目“‘一帶一路’戰略下貨物綜閤運輸法製建構研究”等課題。
在這個互通互聯的時代,法律衝突廣泛存在。以中國內河、沿海為平颱或部分平颱,以貨物運輸為紐帶,可以串聯起幾大海事法律衝突樣態,即中國國際海上運輸下的國際海事法律衝突、中國內地(大陸)與港澳颱區際運輸下的區際海事法律衝突、中國內地海事法律“分軌製”下的海事人際法律衝突以及涉中國內河之界河、多國河流國際海事法律衝突。這其中,除去國際海上運輸所涉國際海事法律衝突已為傳統海事國際私法關注外,其他海事法律衝突在理論與實務界鮮有涉及;在構建“大交通”、落實“一帶一路”倡議的背景下,該等法律衝突的協調與應對,亟待關注。
本書《中國內河沿海海事法律衝突及協調問題研究——以貨物運輸為中心》,即基於上述背景展開。全書共分五章:
第一章,“涉中國內河沿海的貨物運輸往來”。本章梳理中國主權項下內地(大陸)、香港、澳門、颱灣四地依托內河沿海開展海上貨物運輸的實踐,以及以黑龍江—阿穆爾河、瀾滄江—湄公河為代錶的中國周邊界河、多國河流開展內河運輸、江海聯運、國際運輸的實踐。
第二章,“中國內地(大陸)港澳颱區際海事法律趨同與差異”。本章分析比較內地(大陸)與港澳颱四地涉區際海上貨物運輸的閤同法實體規則,歸納提煉四地法律規定的趨同與殊異。
第三章,“中國內地(大陸)港澳颱區際海事法律衝突與協調”。本章綜述四地在區際海上貨物運輸閤同法領域存在的法律衝突,探討區際法律衝突的協調路徑,分析提齣四地區際海事法律衝突協調的統一實體法路徑與統一衝突法路徑,並以“海上貨物運輸領域”為例,研擬四地區際海上貨物運輸閤同法統一規則和四地區際海上貨物運輸閤同關係統一衝突規範,以供參考。
第四章,“中國內地內河沿海海事法律在‘分軌製’下的人際法律衝突及協調”。本章以貨物運輸為中心,梳理內地內河沿海海事法律所涉及的“分軌製”(業界俗稱“雙軌製”);圍繞“分軌製”存廢問題,考察“分軌製”與人際法律衝突的關係,發現“分軌製”衍生齣的人際法律衝突。根據人際衝突法的理論與實踐,本章提齣,當“並軌”實屬必要時,可以建立起一套相關的統一規則;當“分軌”需維持的,則應利用人際衝突法規範以幫助法律選擇,在此基礎上,本章就“沿海捎帶”等若乾問題所涉及的海事人際法律衝突提齣海事人際衝突規範建議稿。本章另綜閤考察中國這樣的存在多元法域且具體法域(如內地)又存在下位法律衝突(如人際衝突)的國傢,在發生區際海事法律衝突時,如何處理區際法律衝突與法域內部下位法律衝突相交織的問題,提齣可藉鑒國際法律衝突層麵通常采用的“直接指定”與“間接指定”方法,落實區際準據法的選擇。
第五章,“涉中國內河之界河及多國河流海事法律衝突與協調”。本章以黑龍江—阿穆爾河和瀾滄江—湄公河為例,探討與中國內河鄰接的界河、多國河流開展水路貨物運輸可能伴生的海事法律衝突問題。黑龍江—阿穆爾河,涉及中國黑龍江內河港口與沿海港口間經由俄羅斯阿穆爾河齣海口所進行的國內江海聯運、國際江海聯運以及中俄界河運輸。瀾滄江—湄公河涉及瀾滄江內河運輸、中老緬泰四國國際水路運輸以及全綫恢復通航情況下的沿岸六國國際水路運輸。本章在比較黑龍江—阿穆爾河、瀾滄江—湄公河所涉各國水路貨物運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提齣協調海事法律衝突、完善法律適用的建議。
總體來看,本書第一次以貨物運輸為中心係統探討中國內河沿海海事法律衝突問題,有益於海事衝突法學科的理論與實務研究;本書關於國內海事人際法律衝突、區際海事法律衝突的研究成果,對於完善中國相關海事立法,促進區際法治建設具有一定的實踐意義;本書關於瀾滄江—湄公河、黑龍江—阿穆爾河法律衝突與法律適用問題的研究成果,對於中國“一帶一路”倡議在周邊國傢、地區的推進與落實,促進運輸便利化與“五通”的實現,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總的來說,這是一部對中國水上物流法律生態進行全麵體檢的重量級作品。我個人尤其關注它在探討多主體利益平衡時所展現的社會責任感。海事法律的衝突,最終都是關於誰來承擔成本、誰來享有收益的問題。作者在分析完技術性的法律適用衝突後,並未停止腳步,而是深入探究瞭這種衝突對中小航運企業生存能力的影響。例如,在關於共同海損理算和保險條款適用的章節中,作者細緻地比較瞭不同協調方案對不同規模企業的財務衝擊。這種將法律研究與經濟倫理緊密結閤的視角,使得全書的論述更具人情味和現實溫度,真正做到瞭“經世緻用”,而非閉門造車,無疑是該領域內值得反復研讀的參考書。
評分這本書的結構安排極具匠心,它沒有采用傳統的按法律章節順序鋪陳,而是圍繞“衝突”這一核心矛盾來組織論述,使得閱讀過程充滿瞭探案般的張力。尤其是在論及法律協調機製的部分,作者展現瞭其深厚的政策洞察力。麵對內河水域的傳統習慣與沿海現代化管理要求的並存現狀,如何構建一個平滑過渡的法律橋梁,而不是生硬的斷層,是本書著力解決的難題。我特彆欣賞其中關於行政執法權限交叉地帶的分析,那些關於跨區域協作和信息共享的建議,聽起來極具可行性和前瞻性,仿佛能看到未來幾年中國水上監管體係的優化路徑。它不僅僅是在“解剖”現存問題,更是在“設計”未來的解決方案,這種建設性的姿態,讓人對國內水運法律體係的未來充滿信心。
評分初讀此書時,我最大的感受是作者對“貨物運輸”這一核心環節的關注是何等深入且具有現實意義。在當前中國經濟高度依賴物流體係的背景下,貨損貨差、延誤索賠這些看似瑣碎的問題,實則牽動著巨大的經濟利益。這本書並沒有止步於簡單地羅列《海商法》和《內河運輸管理條例》中的相關條款,而是著重描繪瞭兩種水域法律衝突的“現場感”。例如,一艘船從長江駛齣,進入領海後,適用的法律如何瞬間切換?這種切換過程中,閤同條款的解釋權和管轄法院的選擇權如何博弈?作者運用瞭大量假設性的場景推演和案例模擬,讓讀者仿佛置身於一場緊張的法律談判之中。這種務實的寫作態度,讓這本書超越瞭一般的學術研究,更像是一本麵嚮實務操作者的“避險指南”,讀後感覺對航運貿易的風險控製有瞭更清晰的戰略認知。
評分這本厚重的著作,光是書名就讓人對它所涵蓋的復雜性與專業性感到敬畏。我原以為這會是一本枯燥的法律條文匯編,但深入閱讀後纔發現,它簡直是一份關於中國水上經濟命脈的深度剖析。作者顯然是下足瞭功夫,將那些在日常航運中看似尋常的糾紛,拆解成瞭精密的法律邏輯鏈條。特彆是在探討內河與沿海不同法律體係如何交織、碰撞時,那種抽絲剝繭般的分析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書中對船舶碰撞事故中責任劃分標準的細緻對比,不僅涉及國內法規,還巧妙地引入瞭國際慣例作為參照係,展現齣極高的理論視野。那種將宏觀政策與微觀案例緊密結閤的敘事方式,使得即便是非法律專業人士,也能清晰地把握住衝突産生的根源,以及各方主體(從貨主到承運人,再到監管機構)的利益訴求點,絕非泛泛而談的理論堆砌。
評分從文字風格上看,這本書呈現齣一種嚴謹而不失學者的洞察力的特質。它絕非那種晦澀難懂的純法學論著,作者在保持專業術語精準使用的同時,擅長用清晰的比喻來闡述復雜的法律關係。對我來說,最能體現功力的是其對曆史沿革的梳理,它沒有冗長地迴顧所有立法曆史,而是精準地選取瞭那些導緻當前衝突的關鍵轉摺點進行剖析,解釋瞭為何現在的法律結構會是今天的樣子。這種“溯源而上”的邏輯,使得讀者能夠理解規則背後的曆史慣性和政策考量,而不是單純地接受“這就是規則”。這種對“為什麼”的深度挖掘,極大地提升瞭本書的學術厚度和可讀性,它成功地讓一個復雜的法律議題變得邏輯自洽且引人入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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