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

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何勤華,馬慧玥,徐震宇,王笑紅,陳曉聰 著
圖書標籤:
  • 宗教法
  • 法律史
  • 法律文明
  • 宗教研究
  • 法學
  • 曆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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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商務印書館
ISBN:9787100122917
版次:1
商品編碼:12327860
品牌:商務印書館(The Commercial Press)
包裝:精裝
叢書名: 法律文明史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1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978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適讀人群 :法律專業師生,比較法、法製史、法理學等方嚮研究人員,對宗教問題感興趣的大眾讀者

作為國傢社科基金2011年重大項目《法律文明史》的子課題之一,《宗教法》是從更為微觀的角度,探討宗教規範的法律性。限於篇幅,本書著重論述瞭在世界上分布*廣、信徒*多、影響力也*大的三個宗教法的支係,即基督教會法、伊斯蘭教法和佛教法。當然,這三大宗教法各有其不同的發展脈絡,對世俗社會的影響力也不盡相同,所以,本書的分論三部分,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現代法律製度常以國傢或社會的視角進行構建,人們樸素的觀點也認為,法律之於我們,是一種外在的約束力,規範、指導著我們的行為;而宗教之於我們,則是一種內在的約束力,規範、指引心靈的方嚮,關切*極意義和價值,從而外化為人們的行為。伯爾曼在其《法律與宗教》一書中曾指齣,“法律賦予宗教以其社會性,宗教則給予法律以其精神、方嚮和法律獲得尊敬所需要的神聖性。在法律與宗教彼此分離的地方,法律很容易退化成為僵死的法條,宗教則易於變為狂信。”宗教法中所蘊含並散發齣的指嚮人心靈的更高級需求的、具有超驗性的立法目的,是決定人們對宗教法信仰的根本所在。從這樣的視角進行觀察和思索,對我國的法製建設具有不小的藉鑒意義,這或許就是本書齣版的價值所在!


內容簡介

在人類法律文明史中,宗教法是一種自古就有並且一直延續至今沒有中斷的法律文明形態。各種宗教有其不同的曆史淵源和發展脈絡,由於規模大小、組織嚴密程度、入世之深淺等的差異,其法律化程度和影響力也不盡相同。

本書在對宗教法的概念、淵源及發展脈絡進行綜述的基礎上,對世界上影響力*大的三大宗教法——基督教會法、伊斯蘭教法、佛教法的主要內容和曆史演變進行瞭詳盡記述,凸顯瞭宗教法與近現代世俗法相互博弈、彼此融閤、共同促進人類文明進步的現實,揭示瞭宗教法在人類法律文明史上的重要曆史地位。

通過導論和分論三部分內容的介紹,本書試圖以宗教信仰、宗教戒律、宗教儀式、信徒的權利與義務等要素,構建一個全新的宗教法體係,並在與世俗法的對比過程中,闡述人類法律文明形態的多樣性和內涵的豐富性。


作者簡介

何勤華,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著有《西方法學史》《20世紀日本法學》,《中國法學史》《中國法學史綱》等多部作品,在法學類核心刊物上發錶論文180餘篇。留學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1992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9年獲第二屆中國十大傑齣中青年法學傢稱號。2009年獲“國*級教學名師”。任華東政法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全國外國法製史研究會會長。

馬慧玥,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助理研究員。近年來以伊斯蘭教法、華僑法律史、法律傳播史為主要研究領域。曾發錶論文數篇,近期齣版專著《華僑法律史》、《中國法律文化在東南亞的影響》等。

徐震宇,復旦大學世界史專業博士,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後。研究方嚮為歐洲中世紀、近代早期的政治、法律史。有著作、譯著若乾,發錶論文數篇。

王笑紅,法學博士。現為譯林齣版社上海齣版中心主任,編審。曾獲“上海齣版新人奬”。譯有《西方法律思想簡史》等。

陳曉聰,法學博士。現任職於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發錶論文數篇,主持中國海洋大學青年教師科研專項基金、青島市社會科學規劃、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


目錄

導論
一、文獻綜述
(一)關於宗教的研究
(二)關於宗教法的研究
二、宗教與宗教法釋義
(一)何謂宗教
(二)宗教法釋義
三、宗教法産生的淵源、條件和基礎
(一)思想淵源
(二)政治條件
(三)社會基礎
(四)宗教文明成果積纍
四、宗教法的形成和發展
(一)吠陀教、婆羅門教及其法律規範
(二)佛教與佛教法
(三)猶太教與猶太教法
(四)基督教與教會法
(五)伊斯蘭教與伊斯蘭教法
五、宗教法的法源
(一)經文
(二)教會立法
(三)世俗立法
(四)自然法以及風俗習慣
(五)學說
六、宗教法的主要內容
(一)對神的信仰
(二)教會組織機構
(三)教階製度
(四)宗教儀式
(五)宗教禁忌
(六)部門法製度
(七)實施法律製度、戒律的程序和措施
七、宗教法的本質與基本特徵
(一)信仰的法
(二)神權的法
(三)民間的法
(四)儀式的法
(五)多元的法
(六)柔和的法
(七)宗教法與世俗法的異同
八、三大宗教法在近代以後的變遷
(一)教會法的變遷
(二)伊斯蘭教法的變遷
(三)佛教法的變遷
九、宗教法在人類法律文明史上的地位
十、宗教法的未來發展趨勢
第一部分 教會法
第二部分 伊斯蘭教法
第三部分 佛教法
附錄
法律的演進與文明的脈絡:一部探討法律思想與社會變遷的深度著作 導言:文明的基石與法律的演化 本書旨在深入剖析法律概念在人類文明發展曆程中的演變軌跡,探討不同曆史時期、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思想如何塑造和反映社會結構、道德觀念與權力關係。我們聚焦於法律體係從早期習慣法到復雜成文法、從神權統治到世俗理性的漫長過渡,力求揭示法律作為一種社會建構,其內在的邏輯、外在的驅動力及其對人類治理方式的根本性影響。這不是一本關於單一法係的詳盡教科書,而是一部跨越時空界限的法律思想史與製度變遷的宏觀敘事。 第一部:法律的起源與早期形態——秩序的初創 第一章:神諭與習慣——早期社會中的法律雛形 本章考察人類社會早期對“秩序”的樸素需求如何轉化為初步的規範體係。我們分析瞭早期法律中神聖性與世俗性的交織,探討瞭口頭傳統、血緣紐帶和宗教儀式在早期法律形成中的關鍵作用。重點關注瞭“復仇”與“和解”機製的演進,這些機製不僅是懲罰的萌芽,更是社會契約精神的遠古迴聲。通過對美索不達米亞楔形文字記載的早期法典(如《漢謨拉比法典》)的分析,我們辨析瞭國傢權力介入法律領域的最早嘗試,以及“以眼還眼”原則背後的社會公平觀的復雜性——它既是限製無限報復的工具,也是階級差異的體現。 第二章:古典世界的法律構建——雅典的民主與羅馬的理性 我們將目光投嚮古典文明的中心。在雅典,我們探討瞭法律如何與公民政治深度融閤,德謨剋拉西(Demos-Kratos)的理念如何通過立法和陪審團製度滲透到日常生活中。重點討論瞭梭倫、剋裏斯提尼和伯裏剋利時代的立法貢獻,分析瞭這種公民參與型法律實踐的優點與局限,尤其是在奴隸和外邦人被排除在法律主體性之外的背景下。 隨後,重點轉嚮羅馬法。羅馬法被視為西方法律傳統的重要源頭,本章將詳細闡述其理性化和體係化的過程。從《十二銅錶法》到《查士丁尼法典》,我們追蹤瞭羅馬法如何從注重形式的公法演變為高度精密的私法體係。特彆是,我們將聚焦於“自然法”思想的早期萌芽及其在處理不同民族關係中的適用性,揭示羅馬法學傢如何運用邏輯推理和案例分析,構建齣具有普遍適用潛力的法律原則。這種從習慣到原則、從具體到抽象的演進,是法律走嚮成熟的關鍵一步。 第二部:中世紀的權力重塑與信仰的疆界 第三章:神權對世俗的滲透——教會法與封建習慣 中世紀是法律權力重新洗牌的時代。在西歐,隨著羅馬帝國的衰落,教會成為知識和秩序的主要維護者。本章詳細考察瞭教會法(Canon Law)的興起及其對世俗法律的深刻影響。教會法不僅規範瞭教士的行為和宗教事務,還通過婚姻法、契約倫理以及對“正義戰爭”的界定,間接塑造瞭世俗法律的道德基礎。同時,我們考察瞭日耳曼習慣法在地方層麵殘存的影響,以及封建契約關係(領主與附庸之間的義務與權利)如何構建起一個碎片化、多層次的法律等級體係。 第四章:法律傳統的再生——民法復興與共同法的形成 中世紀晚期,法律理性開始復蘇。本章聚焦於11世紀後博洛尼亞大學的民法復興運動。格拉提安和伊爾內裏烏斯等法學傢的工作,使得《查士丁尼法典》重新成為係統研究的對象。我們分析瞭“注釋法學派”如何通過細緻的注釋和對羅馬法的調和,為建立一套超越地方習俗的、更具係統性的法律語言奠定基礎。這種復興運動不僅是學術上的迴歸,更是對一種普世法律秩序的渴望,為日後民族國傢的法律統一埋下瞭伏筆。 第三部:現代性的挑戰與法律的轉型 第五章:啓濛的理性之光——自然法與社會契約論的興起 啓濛運動對法律思想産生瞭顛覆性的影響。本章深入探討瞭霍布斯、洛剋、盧梭等思想傢提齣的社會契約論如何挑戰瞭君權神授的閤法性基礎。我們分析瞭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財産)的概念如何被提升到法律體係的最高原則,並成為反對專製、要求政府負責的理論武器。此外,邊沁的功利主義對刑法改革的巨大推動作用,以及孟德斯鳩對三權分立(立法、行政、司法獨立)的闡述,如何從根本上重塑瞭國傢治理的法律框架,這些都是本章的核心內容。 第六章:革命的法律實踐——成文法典的時代 啓濛思想的實踐高峰體現在18、19世紀的法律編纂浪潮中。本章將詳細考察《拿破侖法典》(法國民法典)的誕生及其全球影響。該法典力求將革命的原則(如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私有財産權的絕對化)係統化、明確化,用清晰的文本取代瞭冗長晦澀的習慣和判例。同時,我們也對比分析瞭德國在19世紀末完成的《德意誌民法典》,探討瞭不同編纂路徑(基於理性抽象還是基於曆史演進)對後世法律結構帶來的不同影響,揭示瞭法律從經驗積纍走嚮理論建構的復雜性。 結語:法律的未來與永恒的張力 本書最後一部分將目光投嚮當代法律體係所麵臨的挑戰。從對形式正義的追求到對實質正義的探討,從民族國傢的內國法到全球化背景下的國際法與人權法的發展,法律一直在適應新的社會結構和技術變革。我們總結瞭法律發展中不變的張力:秩序與自由、權威與權利、效率與公平。法律文明史的意義不在於找到一個終極的、完美的法律形式,而在於持續地理解我們如何通過法律來界定人性、分配權力以及構建一個可共存的社會秩序。這部曆史,就是人類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文明史。

用戶評價

評分

《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這本書,確實為我打開瞭一個全新的視野。我一直以為宗教法主要就是指各個宗教內部的規章製度,用來約束信徒的行為。但讀瞭這本書之後,我纔意識到,宗教法其實在更廣泛的意義上,深刻地影響瞭不同文明的法律發展軌跡。作者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展現瞭宗教如何為早期社會提供瞭基本的道德框架,並在此基礎上逐漸催生齣各種法律原則和製度。我尤其被書中關於早期印度教法和佛教法對東南亞地區法律體係影響的章節所打動。在這些地區,宗教不僅僅是一種信仰,它更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社會治理的邏輯。法律的製定和執行,常常與宗教的教義和儀式緊密相連,甚至融閤在一起。這種跨越國界和文化的宗教法研究,讓我看到瞭人類文明在構建秩序時,雖然方式各異,但其背後的驅動力卻有著共通之處。這本書的篇幅相當可觀,內容也極其豐富,閱讀過程中需要投入不少精力和時間,但其帶來的思想啓發和知識增益,絕對是值得的。

評分

一直以來,我對法律史都抱有濃厚的興趣,而《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這本書,無疑是我近年來讀到的關於法律文明演進中最具獨創性和深度的一部作品。它沒有拘泥於某個單一的法律體係,而是以一種更加宏觀和曆史的視角,將宗教信仰與法律製度的起源和發展緊密地聯係起來。我尤其欣賞作者對於各個宗教在早期社會中扮演“法律立法者”角色的分析。書中對於伊斯蘭教法如何通過《古蘭經》和聖訓,構建齣一套影響深遠的法律體係的闡述,就讓我對宗教的社會功能有瞭更深刻的認識。作者並沒有停留在錶麵,而是深入剖析瞭其背後的法理邏輯和倫理考量,以及這些法律在不同曆史時期和地域的變遷與適應。同時,書中關於基督教教會在中世紀歐洲權力擴張過程中,如何運用教會法來規製社會生活,甚至對世俗法律産生重要影響的論述,也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讓我們看到,在人類文明的早期階段,宗教與法律往往是不可分割的,理解瞭宗教,也就理解瞭許多早期法律的根源。

評分

這本《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讀起來真的非常有啓發性。作者在梳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宗教法時,並沒有流於錶麵地列舉一些教義和戒律,而是深入到這些法律體係産生的曆史土壤,探討瞭宗教信仰如何塑造瞭社會秩序、道德規範乃至權力結構。我尤其對其中關於伊斯蘭教法和猶太教法的章節印象深刻。作者不僅講解瞭這些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具體應用,比如婚姻、繼承、商業往來等,更著重分析瞭其背後蘊含的哲學思想和對個人命運的考量。閱讀過程中,我常常會聯想到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思考宗教與世俗法律之間的張力與融閤。有時候,一種根深蒂固的宗教觀念,即使在現代法律框架下顯得有些“落後”或“不閤時宜”,但它所代錶的某種價值追求,或許正是我們現代社會所亟需反思和藉鑒的。這本書讓我對“法律”的定義有瞭更寬廣的理解,不再僅僅局限於成文法典,而是將其看作是人類文明在不同尺度上構建秩序的一種嘗試。這種宏觀的視角,加上作者紮實的考證和嚴謹的論述,讓這本書成為一本既有學術深度,又能引發讀者思考的優秀著作。

評分

剛翻開《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這本書,就被它那厚重的史料感和深刻的洞察力所吸引。我原本以為這本書會聚焦於某個特定宗教的教義解釋,但實際上,它以一種更為宏大的視角,將宗教法置於整個人類法律文明的進程中去考察。書中關於古希臘羅馬宗教與法律的關聯,以及它們如何為後世西方法律體係奠定基礎的論述,就讓我大開眼界。作者並沒有簡單地將宗教視為一種獨立於世俗的體係,而是細緻地剖析瞭宗教信仰如何滲透到早期社會治理的各個層麵,宗教儀式如何演變為法律規範,神聖的權威如何被用來維係社會穩定。我特彆喜歡作者對於不同文明區域宗教法發展路徑的比較分析,例如,書中對中國古代“禮”與“法”關係的探討,以及佛教對東南亞法律文化的影響,都展現瞭作者廣闊的知識視野和跨文化的研究能力。這種將不同宗教法體係放置在同一曆史維度下進行比較,無疑能夠幫助讀者更清晰地看到人類在探索如何“治人”這一永恒課題上的異同與演變。總而言之,這本書是一次對人類文明早期法律形態的深刻迴溯,其研究價值不言而喻。

評分

老實說,購買《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這本書,主要還是齣於對“法律文明史”這個大標題的好奇。我對宗教的瞭解並不算特彆深入,但一直對人類社會如何形成一套規則體係感到著迷。這本書恰恰滿足瞭我這方麵的求知欲。它並沒有直接去解讀具體的宗教戒律,而是像一位博學的嚮導,帶領我們穿越時空,去探尋不同文明中,宗教是如何從一種精神信仰,逐漸演變成具有約束力的社會規範,乃至最終形塑瞭法律的雛形。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關於早期猶太教法的論述,作者詳細介紹瞭《摩西五經》中蘊含的各種法律條文,以及它們在古以色列社會中是如何被解讀和實踐的。這種將神聖文本與社會現實聯係起來的分析,讓我看到瞭宗教法在維護族群認同、規範個體行為方麵的獨特力量。同時,書中對基督教早期教會法的發展,以及天主教在中世紀歐洲所扮演的法律角色,也提供瞭非常詳盡的闡述。這本書的語言風格比較學術化,但並不晦澀,很多地方的論證邏輯清晰,引用的史料也相當豐富,讀起來感覺是在進行一次嚴謹的學術考察,而非簡單的知識普及,這讓我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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