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

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何勤华,马慧玥,徐震宇,王笑红,陈晓聪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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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22917
版次:1
商品编码:12327860
品牌:商务印书馆(The Commercial Press)
包装:精装
丛书名: 法律文明史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1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978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法律专业师生,比较法、法制史、法理学等方向研究人员,对宗教问题感兴趣的大众读者

作为国家社科基金2011年重大项目《法律文明史》的子课题之一,《宗教法》是从更为微观的角度,探讨宗教规范的法律性。限于篇幅,本书着重论述了在世界上分布*广、信徒*多、影响力也*大的三个宗教法的支系,即基督教会法、伊斯兰教法和佛教法。当然,这三大宗教法各有其不同的发展脉络,对世俗社会的影响力也不尽相同,所以,本书的分论三部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现代法律制度常以国家或社会的视角进行构建,人们朴素的观点也认为,法律之于我们,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力,规范、指导着我们的行为;而宗教之于我们,则是一种内在的约束力,规范、指引心灵的方向,关切*极意义和价值,从而外化为人们的行为。伯尔曼在其《法律与宗教》一书中曾指出,“法律赋予宗教以其社会性,宗教则给予法律以其精神、方向和法律获得尊敬所需要的神圣性。在法律与宗教彼此分离的地方,法律很容易退化成为僵死的法条,宗教则易于变为狂信。”宗教法中所蕴含并散发出的指向人心灵的更高级需求的、具有超验性的立法目的,是决定人们对宗教法信仰的根本所在。从这样的视角进行观察和思索,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不小的借鉴意义,这或许就是本书出版的价值所在!


内容简介

在人类法律文明史中,宗教法是一种自古就有并且一直延续至今没有中断的法律文明形态。各种宗教有其不同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由于规模大小、组织严密程度、入世之深浅等的差异,其法律化程度和影响力也不尽相同。

本书在对宗教法的概念、渊源及发展脉络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对世界上影响力*大的三大宗教法——基督教会法、伊斯兰教法、佛教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演变进行了详尽记述,凸显了宗教法与近现代世俗法相互博弈、彼此融合、共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现实,揭示了宗教法在人类法律文明史上的重要历史地位。

通过导论和分论三部分内容的介绍,本书试图以宗教信仰、宗教戒律、宗教仪式、信徒的权利与义务等要素,构建一个全新的宗教法体系,并在与世俗法的对比过程中,阐述人类法律文明形态的多样性和内涵的丰富性。


作者简介

何勤华,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著有《西方法学史》《20世纪日本法学》,《中国法学史》《中国法学史纲》等多部作品,在法学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80余篇。留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9年获“国*级教学名师”。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

马慧玥,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近年来以伊斯兰教法、华侨法律史、法律传播史为主要研究领域。曾发表论文数篇,近期出版专著《华侨法律史》、《中国法律文化在东南亚的影响》等。

徐震宇,复旦大学世界史专业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为欧洲中世纪、近代早期的政治、法律史。有著作、译著若干,发表论文数篇。

王笑红,法学博士。现为译林出版社上海出版中心主任,编审。曾获“上海出版新人奖”。译有《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等。

陈晓聪,法学博士。现任职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发表论文数篇,主持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目录

导论
一、文献综述
(一)关于宗教的研究
(二)关于宗教法的研究
二、宗教与宗教法释义
(一)何谓宗教
(二)宗教法释义
三、宗教法产生的渊源、条件和基础
(一)思想渊源
(二)政治条件
(三)社会基础
(四)宗教文明成果积累
四、宗教法的形成和发展
(一)吠陀教、婆罗门教及其法律规范
(二)佛教与佛教法
(三)犹太教与犹太教法
(四)基督教与教会法
(五)伊斯兰教与伊斯兰教法
五、宗教法的法源
(一)经文
(二)教会立法
(三)世俗立法
(四)自然法以及风俗习惯
(五)学说
六、宗教法的主要内容
(一)对神的信仰
(二)教会组织机构
(三)教阶制度
(四)宗教仪式
(五)宗教禁忌
(六)部门法制度
(七)实施法律制度、戒律的程序和措施
七、宗教法的本质与基本特征
(一)信仰的法
(二)神权的法
(三)民间的法
(四)仪式的法
(五)多元的法
(六)柔和的法
(七)宗教法与世俗法的异同
八、三大宗教法在近代以后的变迁
(一)教会法的变迁
(二)伊斯兰教法的变迁
(三)佛教法的变迁
九、宗教法在人类法律文明史上的地位
十、宗教法的未来发展趋势
第一部分 教会法
第二部分 伊斯兰教法
第三部分 佛教法
附录
法律的演进与文明的脉络:一部探讨法律思想与社会变迁的深度著作 导言:文明的基石与法律的演化 本书旨在深入剖析法律概念在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的演变轨迹,探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思想如何塑造和反映社会结构、道德观念与权力关系。我们聚焦于法律体系从早期习惯法到复杂成文法、从神权统治到世俗理性的漫长过渡,力求揭示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建构,其内在的逻辑、外在的驱动力及其对人类治理方式的根本性影响。这不是一本关于单一法系的详尽教科书,而是一部跨越时空界限的法律思想史与制度变迁的宏观叙事。 第一部:法律的起源与早期形态——秩序的初创 第一章:神谕与习惯——早期社会中的法律雏形 本章考察人类社会早期对“秩序”的朴素需求如何转化为初步的规范体系。我们分析了早期法律中神圣性与世俗性的交织,探讨了口头传统、血缘纽带和宗教仪式在早期法律形成中的关键作用。重点关注了“复仇”与“和解”机制的演进,这些机制不仅是惩罚的萌芽,更是社会契约精神的远古回声。通过对美索不达米亚楔形文字记载的早期法典(如《汉谟拉比法典》)的分析,我们辨析了国家权力介入法律领域的最早尝试,以及“以眼还眼”原则背后的社会公平观的复杂性——它既是限制无限报复的工具,也是阶级差异的体现。 第二章:古典世界的法律构建——雅典的民主与罗马的理性 我们将目光投向古典文明的中心。在雅典,我们探讨了法律如何与公民政治深度融合,德谟克拉西(Demos-Kratos)的理念如何通过立法和陪审团制度渗透到日常生活中。重点讨论了梭伦、克里斯提尼和伯里克利时代的立法贡献,分析了这种公民参与型法律实践的优点与局限,尤其是在奴隶和外邦人被排除在法律主体性之外的背景下。 随后,重点转向罗马法。罗马法被视为西方法律传统的重要源头,本章将详细阐述其理性化和体系化的过程。从《十二铜表法》到《查士丁尼法典》,我们追踪了罗马法如何从注重形式的公法演变为高度精密的私法体系。特别是,我们将聚焦于“自然法”思想的早期萌芽及其在处理不同民族关系中的适用性,揭示罗马法学家如何运用逻辑推理和案例分析,构建出具有普遍适用潜力的法律原则。这种从习惯到原则、从具体到抽象的演进,是法律走向成熟的关键一步。 第二部:中世纪的权力重塑与信仰的疆界 第三章:神权对世俗的渗透——教会法与封建习惯 中世纪是法律权力重新洗牌的时代。在西欧,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教会成为知识和秩序的主要维护者。本章详细考察了教会法(Canon Law)的兴起及其对世俗法律的深刻影响。教会法不仅规范了教士的行为和宗教事务,还通过婚姻法、契约伦理以及对“正义战争”的界定,间接塑造了世俗法律的道德基础。同时,我们考察了日耳曼习惯法在地方层面残存的影响,以及封建契约关系(领主与附庸之间的义务与权利)如何构建起一个碎片化、多层次的法律等级体系。 第四章:法律传统的再生——民法复兴与共同法的形成 中世纪晚期,法律理性开始复苏。本章聚焦于11世纪后博洛尼亚大学的民法复兴运动。格拉提安和伊尔内里乌斯等法学家的工作,使得《查士丁尼法典》重新成为系统研究的对象。我们分析了“注释法学派”如何通过细致的注释和对罗马法的调和,为建立一套超越地方习俗的、更具系统性的法律语言奠定基础。这种复兴运动不仅是学术上的回归,更是对一种普世法律秩序的渴望,为日后民族国家的法律统一埋下了伏笔。 第三部:现代性的挑战与法律的转型 第五章:启蒙的理性之光——自然法与社会契约论的兴起 启蒙运动对法律思想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本章深入探讨了霍布斯、洛克、卢梭等思想家提出的社会契约论如何挑战了君权神授的合法性基础。我们分析了自然权利(生命、自由、财产)的概念如何被提升到法律体系的最高原则,并成为反对专制、要求政府负责的理论武器。此外,边沁的功利主义对刑法改革的巨大推动作用,以及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独立)的阐述,如何从根本上重塑了国家治理的法律框架,这些都是本章的核心内容。 第六章:革命的法律实践——成文法典的时代 启蒙思想的实践高峰体现在18、19世纪的法律编纂浪潮中。本章将详细考察《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的诞生及其全球影响。该法典力求将革命的原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权的绝对化)系统化、明确化,用清晰的文本取代了冗长晦涩的习惯和判例。同时,我们也对比分析了德国在19世纪末完成的《德意志民法典》,探讨了不同编纂路径(基于理性抽象还是基于历史演进)对后世法律结构带来的不同影响,揭示了法律从经验积累走向理论建构的复杂性。 结语:法律的未来与永恒的张力 本书最后一部分将目光投向当代法律体系所面临的挑战。从对形式正义的追求到对实质正义的探讨,从民族国家的内国法到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法与人权法的发展,法律一直在适应新的社会结构和技术变革。我们总结了法律发展中不变的张力:秩序与自由、权威与权利、效率与公平。法律文明史的意义不在于找到一个终极的、完美的法律形式,而在于持续地理解我们如何通过法律来界定人性、分配权力以及构建一个可共存的社会秩序。这部历史,就是人类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文明史。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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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翻开《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这本书,就被它那厚重的史料感和深刻的洞察力所吸引。我原本以为这本书会聚焦于某个特定宗教的教义解释,但实际上,它以一种更为宏大的视角,将宗教法置于整个人类法律文明的进程中去考察。书中关于古希腊罗马宗教与法律的关联,以及它们如何为后世西方法律体系奠定基础的论述,就让我大开眼界。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宗教视为一种独立于世俗的体系,而是细致地剖析了宗教信仰如何渗透到早期社会治理的各个层面,宗教仪式如何演变为法律规范,神圣的权威如何被用来维系社会稳定。我特别喜欢作者对于不同文明区域宗教法发展路径的比较分析,例如,书中对中国古代“礼”与“法”关系的探讨,以及佛教对东南亚法律文化的影响,都展现了作者广阔的知识视野和跨文化的研究能力。这种将不同宗教法体系放置在同一历史维度下进行比较,无疑能够帮助读者更清晰地看到人类在探索如何“治人”这一永恒课题上的异同与演变。总而言之,这本书是一次对人类文明早期法律形态的深刻回溯,其研究价值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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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对法律史都抱有浓厚的兴趣,而《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这本书,无疑是我近年来读到的关于法律文明演进中最具独创性和深度的一部作品。它没有拘泥于某个单一的法律体系,而是以一种更加宏观和历史的视角,将宗教信仰与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各个宗教在早期社会中扮演“法律立法者”角色的分析。书中对于伊斯兰教法如何通过《古兰经》和圣训,构建出一套影响深远的法律体系的阐述,就让我对宗教的社会功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者并没有停留在表面,而是深入剖析了其背后的法理逻辑和伦理考量,以及这些法律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地域的变迁与适应。同时,书中关于基督教教会在中世纪欧洲权力扩张过程中,如何运用教会法来规制社会生活,甚至对世俗法律产生重要影响的论述,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让我们看到,在人类文明的早期阶段,宗教与法律往往是不可分割的,理解了宗教,也就理解了许多早期法律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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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读起来真的非常有启发性。作者在梳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宗教法时,并没有流于表面地列举一些教义和戒律,而是深入到这些法律体系产生的历史土壤,探讨了宗教信仰如何塑造了社会秩序、道德规范乃至权力结构。我尤其对其中关于伊斯兰教法和犹太教法的章节印象深刻。作者不仅讲解了这些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应用,比如婚姻、继承、商业往来等,更着重分析了其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和对个人命运的考量。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联想到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思考宗教与世俗法律之间的张力与融合。有时候,一种根深蒂固的宗教观念,即使在现代法律框架下显得有些“落后”或“不合时宜”,但它所代表的某种价值追求,或许正是我们现代社会所亟需反思和借鉴的。这本书让我对“法律”的定义有了更宽广的理解,不再仅仅局限于成文法典,而是将其看作是人类文明在不同尺度上构建秩序的一种尝试。这种宏观的视角,加上作者扎实的考证和严谨的论述,让这本书成为一本既有学术深度,又能引发读者思考的优秀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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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购买《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这本书,主要还是出于对“法律文明史”这个大标题的好奇。我对宗教的了解并不算特别深入,但一直对人类社会如何形成一套规则体系感到着迷。这本书恰恰满足了我这方面的求知欲。它并没有直接去解读具体的宗教戒律,而是像一位博学的向导,带领我们穿越时空,去探寻不同文明中,宗教是如何从一种精神信仰,逐渐演变成具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乃至最终形塑了法律的雏形。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早期犹太教法的论述,作者详细介绍了《摩西五经》中蕴含的各种法律条文,以及它们在古以色列社会中是如何被解读和实践的。这种将神圣文本与社会现实联系起来的分析,让我看到了宗教法在维护族群认同、规范个体行为方面的独特力量。同时,书中对基督教早期教会法的发展,以及天主教在中世纪欧洲所扮演的法律角色,也提供了非常详尽的阐述。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比较学术化,但并不晦涩,很多地方的论证逻辑清晰,引用的史料也相当丰富,读起来感觉是在进行一次严谨的学术考察,而非简单的知识普及,这让我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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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法(精)/法律文明史》这本书,确实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野。我一直以为宗教法主要就是指各个宗教内部的规章制度,用来约束信徒的行为。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意识到,宗教法其实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深刻地影响了不同文明的法律发展轨迹。作者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展现了宗教如何为早期社会提供了基本的道德框架,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催生出各种法律原则和制度。我尤其被书中关于早期印度教法和佛教法对东南亚地区法律体系影响的章节所打动。在这些地区,宗教不仅仅是一种信仰,它更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社会治理的逻辑。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常常与宗教的教义和仪式紧密相连,甚至融合在一起。这种跨越国界和文化的宗教法研究,让我看到了人类文明在构建秩序时,虽然方式各异,但其背后的驱动力却有着共通之处。这本书的篇幅相当可观,内容也极其丰富,阅读过程中需要投入不少精力和时间,但其带来的思想启发和知识增益,绝对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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