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工作指导(2016年4辑 总第5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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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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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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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指南
  • 201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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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ISBN:9787510920554
版次:1
商品编码:12350398
包装:平装
丛书名: 中国审判指导丛书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8-03-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45
字数:262000
正文语种:中文
审图号:D926.2-53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立案工作指导(2016年4辑 总第51辑)》在“领导讲话”栏目中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两次繁简分流会议的领导批示和领导讲话,旨在为各级法院开展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指明方向。在“理论与实践探索”栏目中刊登了《关于“分调裁”机制改革的实务探索与完善》,在“调查研究”栏目中刊登了《关于立案环节繁简分流标准的调研——以一审民商事案件为重点》等文章,展示了地方法院“分调裁”机制改革情况并进行了理论探索,旨在为全国法院推进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目录

【工作动态】
姜伟在最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二批志愿专家志愿者聘请签约活动上强调发挥第三方优势特长作用协同做好诉讼服务工作
沈德咏在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进一步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姜伟在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安全意识提升风险识别、应急处突、矛盾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领导讲话】
对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的批示
全面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提升审判质效——在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以改革创新思维深人推进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工作——在全国法院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节选)

【理论与实践探索】
破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现实困境之良策——以创设外部因素改变主观意志为路径
员额制改革后基层法院随机分案路径探究——从随机分案后的二次调整谈开去
解决民事“送达难”问题的对策
人民法院送达机制的整合和优化
关于“分调裁”机制改革的实务探索与完善
诉讼服务理念探析
立案登记制改革下诉权保障与司法效率的平衡
运用法治思维与方法打造尊重、温暖、效率、规范的信访工作机制
论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审查界限
适用法律原则弥补法律空白——从一起离婚案件分析管辖法院的确定

【调查研究】
关于立案环节繁简分流标准的调研——以一审民商事案件为重点
我国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的调研
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行政案件跨区划立案工作的调研分析
关于台州中院基本解决“送达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立案后未预交诉讼费的案件的统计分析

【案例评析】
重复起诉的立案审查标准——天津世拓科技有限公司诉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侵权之债转让后债权受让人起诉权的认定——贾某红与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邯郸供电分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广平县供电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
无法确定侵权第三人时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承担——喻某与徐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申请再审案

【经验交流】
不忘本来面向未来浙江省平阳县法院全面推进“三大机制”建设
打造“一中心、三平台、多点位”工作模式构建高效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务实笃行在打造智慧诉讼服务上下功夫
跨域立案便民诉讼服务提质

【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指导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6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17年6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6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7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管辖问题的批复
(2017年8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2017年8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7年8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8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2017年8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
(2017年8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二批)的决定
(2017年9月22日)

精彩书摘

  《立案工作指导(2016年4辑 总第51辑)》:
  8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水平,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开创涉诉信访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沈德咏指出,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心贴近人民,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明确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孟建柱书记在第八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努力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沈德咏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坚持法治引领,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群众依法信访申诉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坚持重心下移,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最高人民法院6个巡回法庭的设立,实现了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化解矛盾。三是坚持纠错补瑕,依法回应当事人诉求,有力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坚持科技助力,提高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应用,大大方便了群众利用信息技术反映诉求。五是坚持多方参与,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引入人民调解员、医疗和鉴定专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信访化解,形成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合力,大大提升了涉诉信访工作水平。
  沈德咏强调,要注重源头预防,切实发挥基层堡垒作用,有效化解各类涉诉信访矛盾纠纷。要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推动涉诉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发生。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及时关注社情民意,全面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做到法、理、情相融合,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敢于担当、勇于担责,对排查发现已经形成的涉诉信访,必须逐一研究化解方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把矛盾化解在属地范围。
  沈德咏要求,要严守法律底线,坚持依法处理群众诉求,推动涉诉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要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对应当受理的案件,及时导人诉讼程序,经审查发现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及时依法纠正补正。要坚持分流与化解并重,坚决防止重分流、轻化解,坚决防止应付一时、久拖不决。要畅通正当诉求表达渠道,在全社会培育法治思维方式,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涉诉信访工作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权、理性信访,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沈德咏强调,要牢固树立“大信访”观念,坚持一手抓源头预防,一手抓突发应对,切实增强应急处突能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访工作保障。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把涉诉信访及安保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各级法院“一把手”要经常听取涉诉信访工作汇报,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有关情况,积极争取监督和支持,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组织指挥、综合协调、重点督办的责任。要关心、支持、爱护信访工作干警,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为推进涉诉信访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通报了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北京、河北、辽宁、福建四个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立案庭部分干警在主会场,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法庭负责人,各省、市、自治区三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院长、分管院领导、有关业务庭室负责人以及立案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

前言/序言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多,审判压力加大问题普遍存在。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各级人民法院做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关于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等规定,大力推进多元化解、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繁简分流、简案速裁等工作。各地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开展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打造“门诊式”解纷模式。目前,全国法院已设立2338个诉调对接平台,指导80万个人民调解组织、430多万人民调解员,依托6万多名特邀调解员、8000多名专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在诉前解决了大量矛盾纠纷。不少法院与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基层组织等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形成调解合力。一些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网上调解、视频调解。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530多家法院开通线上调解平台。各级法院全面推行“分调裁”机制改革,2400多家法院设立了程序分流员。河南登封法院设立三个速裁团队,分别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结占全院50%的案件。北京通州区法院四个速裁团队解决了全院占80010的民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9.16%。浙江衢州衢江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简案速裁,在诉讼服务中心解决了80%以上的简单案件。山东潍坊高密法院开发自动分流软件,根据案件繁简程度进行自动分案,运行三个月以来,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调解速裁解决了70%左右的案件,效果十分明显。
  本辑在“领导讲话”栏目中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两次繁简分流会议的领导批示和领导讲话,旨在为各级法院开展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指明方向。在“理论与实践探索”栏目中刊登了《关于“分调裁”机制改革的实务探索与完善》,在“调查研究”栏目中刊登了《关于立案环节繁简分流标准的调研——以一审民商事案件为重点》等文章,展示了地方法院“分调裁”机制改革情况并进行了理论探索,旨在为全国法院推进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审判实务前沿:疑难案件处理与证据规则新探 图书名称: 审判实务前沿:疑难案件处理与证据规则新探 图书定位: 本书旨在为广大法律实务工作者,特别是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律师及法学研究人员,提供一套系统、深入且与时俱进的司法实践指导。它聚焦于当前司法实践中涌现出的新型、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路径,并对最新的证据规则、法律解释与司法动态进行深度剖析。 核心内容概述: 本卷内容紧密围绕当前司法改革的最新动向,将理论研究与一线实务经验紧密结合,分为实体法疑难问题精析、程序法前沿应用、证据采纳与排除的最新标准、以及专业领域案件的特别处理四大板块。 --- 第一部分:实体法疑难问题精析 本部分聚焦于民事、商事、行政及部分交叉学科领域中,法律条文适用存在争议、法律关系认定复杂的典型情形,力求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分析框架。 一、合同效力与履行中的“情势变更”边界重塑 探讨在市场环境剧烈波动,特别是受不可抗力或“黑天鹅”事件影响下,如何准确界定和适用《民法典》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重点分析了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情势显失公平之间的逻辑区分,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量化“情势变化”对原合同利益平衡点的冲击程度。案例解析侧重于疫情影响下长期租赁合同、国际贸易中的价格调整条款等复杂情形的处理。 二、公司治理僵局与股东派生诉讼的实务进阶 深入剖析公司僵局(Deadlock)的识别标准,包括经营决策权分配失衡、董事会长期停摆等情形。重点梳理了新司法解释下,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条件,以及如何有效运用或应对股东派生诉讼,平衡中小股东权益与公司正常运营的利益冲突。特别关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僵局处理上的差异化路径。 三、侵权责任认定的“风险分配”新思维 分析高新技术(如人工智能、基因编辑)与传统侵权责任的衔接问题。本书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框架,而是引入风险分配的视角,讨论在产品责任、环境污染等领域,如何依据行业标准、技术发展阶段以及受害人可预见性来分配侵权成本。对于网络环境下的隐私侵权和数据损害赔偿标准,提供了详细的计算模型与参考案例。 四、不动产权利的交叉与优先保护顺序 重点研究“建(构)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复杂局面,如在同一宗地上存在多重用益物权(抵押权、地役权、居住权)时的冲突解决机制。讨论了预告登记的公信力强化后,与后续不动产权利变动的效力冲突,并结合最新的不动产登记规范,明确了优先受偿顺序的司法判断依据。 --- 第二部分:程序法前沿应用与司法效率提升 本部分聚焦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关键程序节点,特别是适应“智慧法院”建设要求的各项新工具和新制度的落地实施。 一、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与三性审查实操 详细解析了远程调取、区块链存证等新技术手段下电子证据的合规性获取流程。重点阐述了电子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的司法审查标准,特别是对于数据完整性、时间戳效力的技术性论证要求。提供了多份法院内部关于电子证据有效性的审查指引模板。 二、繁简分流背景下的“小额诉讼”与“速裁程序”的适用边界 基于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细致划分了速裁案件的范围和标准,强调了“便民”与“程序正义”的平衡。分析了在简易程序中,审判者如何有效引导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和事实认定,以防止程序简化导致实体权利受损。同时,对涉外小额案件的管辖权选择也进行了专门讨论。 三、行政诉讼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路径创新 在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司法审查实践中,本书探讨了如何更有效地通过个案审查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实质性控制。关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特别是针对“自由裁量基准”的合理性审查,提供了行政机关自我审查与法院外部审查的有效衔接点。 --- 第三部分:证据采纳与排除的最新标准 本部分是全书的重点和难点,集中探讨了在司法公信力建设中至关重要的证据采信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民事、行政案件中的域外借鉴与本土化适用 系统梳理了刑事领域行之有效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探讨其如何迁移至民事和行政诉讼。重点剖析了“传闻证据”在证人出庭率较低环境下的例外采纳条件,以及非法调查取证行为对证据证明力的削弱程度认定。 二、专家意见的采纳与质证技巧的升级 针对专业性极强的案件(如医疗、工程造价、知识产权),专家辅助制度的引入是趋势。本书详细规范了法院委托鉴定与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意见的效力差异,并提供了针对性强的庭审质证技巧,如何从程序上质疑专家资质、从实体上挑战其方法论的缺陷。 三、证据开示制度在疑难案件中的前瞻性运用 在证据不对等突出的领域(如反垄断、证券虚假陈述),本书分析了有限引入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和风险。探讨了如何平衡当事人的程序保障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明确了法院在发出证据开示令时的审慎考量因素。 --- 第四部分:专业领域案件的特别处理指引 本部分针对当前增长迅速、法律适用高度专业化的案件类型,提供实战指南。 一、知识产权案件中的“等同保护”与“必要技术”的司法认定 在专利侵权认定中,深入分析了“等同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收缩与扩张,特别是如何区分功能等同与结构等同。在商标领域,重点解析了“混淆可能性”与“显著性稀释”的区分标准,并提供了大数据比对在商业标识侵权判断中的应用案例。 二、金融借贷纠纷中“有效利率”与“重复借款”的清理 针对P2P清退后遗留的复杂借贷关系,本书提供了如何识别和规制“套路贷”的司法识别模型。重点解析了合同解除后利息计算的起算点、复利规制(司法解释与《民法典》的衔接),以及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因主债权效力变化而相应调整的实务操作。 三、涉外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政策审查 结合最新的国际司法协助案例,详细阐述了我国法院在审查外国仲裁裁决的“公共政策”例外时,其审查的审慎原则和范围。重点分析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与国家主权干预之间的微妙平衡点,特别是针对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技术转让的裁决。 总结: 《审判实务前沿:疑难案件处理与证据规则新探》并非简单的法律条文汇编,而是对司法实践中“疑点”“难点”的靶向治疗。本书以严谨的法学态度,结合大量来自各级法院的鲜活案例与裁判思路,旨在为法律人提供一套系统化的疑难案件应对策略,提升司法裁判的精准性、一致性与公信力。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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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初入行的法律工作者,拿到《立案工作指导》(2016年4辑 总第51辑)时,内心是既期待又忐忑的。期待的是能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帮助,忐忑的是担心自己能否真正理解并运用其中的知识。然而,这本书的出现,极大地缓解了我的焦虑。它的语言风格非常贴近基层实践,没有过多的专业术语堆砌,而是用生动形象的案例,将枯燥的法律条文活灵活现地展现出来。例如,在“诉讼时效的起算与中断”一章中,作者通过对几个经典案例的剖析,清晰地解释了诉讼时效的复杂规则,让我一下子就理解了之前一直模糊的概念。同时,书中还针对一些常见误区,进行了重点提示和纠正,这对于避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犯低级错误,具有极强的警示作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还穿插了一些关于“工作心态调整”和“压力疏导”的建议,这充分体现了出版方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关怀,不仅仅关注工作技能,更关注身心健康。总的来说,这本书就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良师益友,陪伴我走过职业生涯的初期,给予我力量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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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立案工作指导》(2016年4辑 总第51辑)在内容编排和细节处理上,确实展现了专业性和系统性。翻阅这本册子,仿佛置身于一个庞大的知识体系之中,每个章节都像一个精心构建的模块,相互关联,层层递进。我比较关注的是关于“管辖异议的处理”这一部分,书中不仅梳理了不同情况下的管辖确定原则,还详细阐述了在出现管辖争议时,各方应如何应对,以及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这对于处理跨地区案件,或者涉及多个法院的案件时,提供了非常清晰的操作指南。此外,关于“告知义务的履行”的内容,也让我受益匪浅。它强调了在立案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充分向当事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这种严谨细致的态度,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这本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前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程序,化繁为简,让新手也能迅速掌握核心要领。每次阅读,都能发现新的亮点,感受到作者团队的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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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工作指导》(2016年4辑 总第51辑)这本书,我只能说,它完美地契合了我的工作需求,可以说是一本“救命稻草”。在我办理的案件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棘手的“程序性问题”,比如材料不齐全、证据不充分、或者当事人提供的陈述有出入等等,这些看似小的问题,却往往会卡住整个案件的进程。这本书中针对这些情况,给出了非常详细的解决方案,比如如何通过“补正程序”来完善证据,如何对当事人的陈述进行“释明”和“核实”,这些方法论的指导,让我不再感到无从下手。尤其让我惊叹的是,书中对一些“特殊类型案件”的立案要求,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例如涉及知识产权、劳动争议、或者涉外因素的案件,这些案件的特殊性,往往让一般的立案人员感到困惑,而这本书则提供了非常明确的指引,让我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总的来说,这本册子不仅仅是一本指导手册,更是一部“实战宝典”,它所包含的每一条建议,都是经过无数实践检验的宝贵经验,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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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讲,在接触《立案工作指导》(2016年4辑 总第51辑)之前,我对“立案”工作一直是有些模糊的认识,总觉得它只是一个简单的“收件”流程。然而,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才真正意识到,立案工作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和重要得多。这本书的逻辑清晰,层次分明,从宏观的法律框架,到微观的操作细节,都进行了详尽的阐述。我特别喜欢书中关于“风险防范意识”的强调,它反复告诫我们在办理案件时,要时刻警惕潜在的风险,并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防范措施。例如,在告知环节,如何准确无误地向当事人传达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后续纠纷,这一点让我印象深刻。同时,书中还对一些“例外情况”的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比如在特殊情况下,如何启动“紧急立案程序”,这些内容对于处理突发事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总而言之,这本书不仅提升了我对立案工作的专业认知,更让我认识到,规范、高效、细致的立案工作,是整个法律程序的“基石”,是确保案件公正进行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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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立案工作指导》(2016年4辑 总第51辑),我的感受非常复杂,可以用“醍醐灌顶”来形容,但同时又夹杂着一丝对自身不足的焦虑。这本书的内容非常详实,涵盖了从案源的初步筛选,到案件受理的各种情形,再到后续程序衔接的细节,几乎面面俱到。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关于“证据链的构建与固定”的章节,列举了大量实际案例,分析了不同类型证据的采信标准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这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说,无疑是极具指导意义的。书中所提到的“疑难案件的应对策略”部分,更是集结了许多资深从业者的宝贵经验,提供了许多富有创见的解决思路,让我对一些长期困扰我的疑难杂症有了新的认识。阅读过程中,我反复对照自己日常的工作流程,发现了不少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在与当事人沟通时,如何更清晰地解释立案条件,如何更有效地引导其提供必要的材料,这些细节的书写,看似微小,却能直接影响案件的顺利进行。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值得反复研读的工具书,它不仅仅是理论的阐述,更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对提升立案工作效率和质量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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