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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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出版社法规编辑中心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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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ISBN:9787802178199
版次:1
商品编码:10726293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配套系列丛书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09-0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171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配套系列丛书: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中民事审判监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它对于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民法院裁判质量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适应不同读者的需求,编者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编写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文书样式,编写了《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是对司法解释条文的讲解,包括【释解】和【提示】两个部分。【释解】是从法理角度对法条的精炼解释;【提示】则对审判实践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所作的解答。下编为文书样式,包括当事人申请再审审查及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四大类。

目录

上编 释解提示
第一条 (申请再审的主要条件)
第二条 (申请再审期间的性质)
第三条 (再审申请书状的形式)
第四条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应当提交的必备材料)
第五条 (案外人可以对相关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
第六条 (对申请再审时提交的材料要求补充或改正)
第七条 (5日期限的起算点、受理登记手续以及向对方当事人发送诉讼文书)
第八条 (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开展审查工作)
第九条 (审查再审申请工作的目的和任务)
第十条 (再审的新的证据情形)
第十一条 (民事案件基本的事实范围)
第十二条 (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情形)
第十四条 (管辖错误的认定)
第十五条 (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认定)
第十六条 (原判决、裁定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的认定)
第十七条 (其他违反法定程序情形的认定)
第十八条 (审判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
第十九条 (径行裁定的审查方式)
第二十条 (调阅卷宗的审查方式)
第二十一条 (询问的审查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期间,对方当事人也对该案提出再审申请时的处理原则)
第二十三条 (审查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按撤回再审申请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及其效力)
第二十五条 (终结审查的程序)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时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再审的法院)
第二十八条 (指定再审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不得指令再审的情形)
第三十条 (法院依职权启动的再审)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适用的审理程序和审理方式)
第三十二条 (开庭审理再审案件时的诉辩顺序)
第三十三条 (再审审理的范围)¨
第三十四条 (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按撤回再审申请的处理)
第三十五条 (再审中当事人申请撤回起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再审案件进行调解及作出调解书)
第三十七条 (再审后维持原裁判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过程中,正确适用改判和发回重审,以尽量减少反复审理)
第三十九条 (新的证据以及因未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的相关责任承担)
第四十条 (对调解书提起再审后,发现本不应再审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确定申请再审案件以及再审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十二条 (因案外人申请而提起的再审案件)
第四十三条 (本司法解释与最高人民法院以往司法解释的关系)

下编 文书样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
第一部分 当事人申请再审审查及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第二部分 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第三部分 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第四部分 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精彩书摘

三、关于文书裁判理由部分的写法
判决书和裁定书应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裁判引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应当全面。再审维持原判的,一般只引程序法条文。再审以程序性裁定结案的,裁定书中只引程序法条文。再审改判的,应当同时引用程序法条文和实体法条文。在阐述裁判理由时,应当尽量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起来。引用法条的顺序是先上位法后下位法,先法律、法规后司法解释。案件的处理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在援引法律之前,写明“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关于裁判文书主文的写法
裁判主文应当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作出明确具体的裁判,表述应当准确、周密,且应当明白无误、易于理解、便于执行,避免引起歧义。
五、关于诉讼费用负担部分的写法
再审维持原判的,不对原审确定的诉讼费用负担进行调整。再审维持原判但发生了再审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的,应当写明再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再审改判的,应当对原一、二审以及本次再审的诉讼费用负担一并作出判定。六、几点技术性要求1.标点和符号在诉讼地位与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之间用冒号,如“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北京昌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路28号。”另起一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抗诉案件,在写明抗诉机关名称后用句号。在“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院再审查明”等处,一律使用逗号。使用书名号援引法律法规时,应注意写全法律法规的正式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而不能写成《合同法》。
2.简称
文书首部表述当事人基本情况时,不用“(简称)”。某主体的名称在通篇文书中出现次数很少的,不使用简称。需要使用简称的,从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部分起,第一次出现时,在其全称之后用“(简称)”的形式设定简称,如“北京昌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昌盛公司)”。在原审裁判文书中已对某主体设定简称的,一般应当沿用。如果原审裁判文书设定简称不当的,应在表述原审事实时一并纠正。设定简称,应当尽量使用公司的商号等。在通篇文书中,使用简称应当一致,同一主体只能有一个简称,但法人等主体发生变更、承继等情况时,可以按照其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简称。本次再审作出的裁判主文及诉讼费用承担部分,应当表述当事人全称。
……
简明版司法解释实务指引: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仲裁裁决的程序适用与审查 本书聚焦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领域,旨在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一套详尽、实用且具有操作性的程序指引与疑难问题解析。它并非是对特定民事诉讼监督程序的阐释,而是横跨公法与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系统梳理了当前司法实践中亟需掌握的关键规则与最新裁判倾向。 本书的结构设计充分考虑了法律工作者在面对复杂案件时,对不同诉讼阶段和程序转换的精准把握要求。内容涵盖范围广阔,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到二审、再审的衔接,到行政争议的实体与程序审查,再到仲裁裁决的司法干预边界,力求构建一个立体化的程序适用知识体系。 第一部分:刑事诉讼程序精要与疑难点辨析 本部分深入剖析了我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后及最新司法解释)在实践中的具体落地情况,尤其侧重于程序正义的保障和对人权限制的司法控制。 一、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与证明力审查: 本书详尽梳理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最新司法界限。重点阐述了“传闻证据”的例外适用条件,特别是书证、电子数据以及证人证言在法庭上的呈现方式与补强要求。对于司法人员如何有效识别和排除以引诱、胁迫、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提供了大量的实务案例分析和操作模板。 二、强制措施的适用与监督: 针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本书清晰界定了法定要件与比例原则的平衡。详细论述了检察院、法院对公安机关强制措施的监督路径,包括对不当羁押提出异议的程序和时限要求。特别关注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严格限制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滥用风险防范。 三、庭审活动的结构与对抗性强化: 本书着重分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对庭审模式带来的深刻变化。详细阐述了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之间的质证规则、发问技巧以及法庭辩论的有效展开方式。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能带来的程序简化与实体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法理与实务探讨。 四、特别程序与特殊案件处理: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保障机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制度、以及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与风险评估进行了细致梳理。此外,对于被害人参加诉讼的权利保障、证人保护制度的落实情况,也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指南。 第二部分:行政诉讼中的程序前置与司法审查尺度 本部分聚焦于行政争议解决中的关键环节,即行政机关的作出行为的程序合法性审查,以及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应遵循的司法克制原则。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前置程序的确定: 本书详细界定了行政诉讼与民事、非诉行政执行的边界,厘清了哪些行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客体。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行政行为是否必须经过行政复议前置,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免除前置程序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 二、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审查要点: 行政程序是衡量行政行为有效性的重要标准。本书系统归纳了行政告知义务、听证权保障、理由说明义务在不同类型行政决定中的具体要求。例如,在涉及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件等重大利益影响的案件中,程序瑕疵的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被重点阐述。 三、证据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差异: 与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严苛不同,本书分析了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转移机制。侧重于行政机关应主动提供作出决定的全部证据材料的责任,以及原告在证明其主张时应达到的证明程度。 四、行政判决的执行与监督: 对行政判决、裁定的生效与执行程序进行了梳理,特别是针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拖延履行”的司法确认与强制执行程序,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第三部分: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与撤销/不予执行的边界 本部分探讨了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中,法院对国内和涉外仲裁裁决所进行的司法审查,核心在于界定司法干预的“有限性”与“必要性”。 一、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与审查标准: 本书详细分析了仲裁协议的成立要件(如书面形式、明确的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机构)。重点解析了《仲裁法》中关于仲裁协议无效的兜底条款(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避免法院不当干预当事人意思自治。 二、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 对于国内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本书逐条对照法定事由进行深入解读,包括程序严重不当、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裁决所依据的法律与事实明显错误等。特别关注“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不充分”与“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之间的微妙界限,强调法院审查的克制。 三、承认与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基于《纽约公约》和我国相关法律,本书详细阐述了法院在审查涉外仲裁裁定时,应主要关注的公共政策保留条款、正当程序原则以及仲裁机构的合法性。提供了针对外国仲裁机构裁决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差异化审查路径。 四、司法协助与执行障碍的克服: 对于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在强制执行阶段可能遇到的程序性阻碍,如债务人隐匿财产、裁决效力被他国法院挑战等情况,本书提供了司法层面的应对策略。 通过对刑事、行政及仲裁这三大核心争议解决领域的程序法适用的深入剖析,本书为读者提供了一套超越单一法域限制的、综合性的司法程序思维框架,是提升法律专业人员在复杂争议中操作能力的实用工具书。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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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本书的兴趣,源于我在公司法领域的执业经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商事纠纷日益增多,而其中不少案件的最终走向,都与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紧密相关。作为一名律师,我深知在代理当事人申请再审或应对再审申请的过程中,对审判监督程序的精准把握是多么关键。一个恰当的再审申请,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的结果;而一个不合时宜的申请,则可能浪费宝贵的时间和资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无疑是对民事诉讼法中审判监督程序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回应和规范的最高权威性文件。然而,条文本身往往是原则性的,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将其转化为有效的法律策略,则需要更深入的理解和阐释。我特别关注这本书是否能够提供关于如何收集和提交“新的证据”,如何论证“审判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具体实操层面的指导。此外,对于一些比较棘手的“抗诉”案件,以及在行政诉讼、劳动争议等其他领域,审判监督程序又有哪些特殊考量,书中能否有相关的讨论,也值得期待。这本书的“简明版”定位,或许意味着它能以更为精炼、直观的方式呈现内容,这对于我们这些忙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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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退休多年的老法官,虽然离开了审判一线,但对于民事审判程序,尤其是审判监督程序,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审判监督程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始终扮演着“最后一道安全阀”的角色,它的存在,保证了司法公正的最终实现,也体现了法律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并不算非常频繁,但每一次启动和审理,都伴随着对法律条文的反复推敲和对事实的细致审查。那个年代,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论述和指导,更多地依赖于一些零散的司法文件和经验总结。如今,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出台如此详尽的司法解释,并且有权威的理解与适用著作问世,这对于新一代的法官和法律从业者来说,无疑是极大的福音。我十分期待这本书能够对审判监督程序的历史沿革、理论基础进行简要梳理,然后重点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司法解释,并结合不同类型案件的审判监督实践,给出一些有深度、有温度的分析。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国家赔偿、集体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在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时,是否有什么特殊的考量和程序要求,我对此充满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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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直观地传达了其内容的核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作为一名刚刚踏入法律职业的青年律师,我对审判监督程序可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在校期间,我们学习了其基本理论和程序要件,但在实际的法律实务中,如何准确地启动、申请、审查和适用这一程序,仍然是一个需要不断摸索和学习的过程。我了解到,审判监督程序具有非常高的门槛和严格的条件,稍有不慎,申请就可能被驳回,甚至可能面临程序滥用的风险。因此,一本能够对司法解释进行深度解读,并提供实践指导的书籍,对我而言,如同黑暗中的灯塔。我特别希望这本书能够对“当事人认为审判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等抽象的规定,进行具体化、形象化的阐释,提供判断的标准和方法。同时,对于如何在申请再审过程中,有效地提交证据、组织陈述,以及法官在审查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书中能否给出详实的建议,将极大地帮助我提升执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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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长期在一线从事法律教学的研究者,我对《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这本书的出版,感到一阵振奋。审判监督程序,在整个民事诉讼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纠正个别错误判决、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防线,更是体现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最终保障。然而,由于其审慎性、程序性的特殊要求,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不少理解和适用上的难点。我个人研究的方向就侧重于民事诉讼的程序保障和救济机制,对于审判监督程序的理论构建、历史演进以及与其他诉讼程序的衔接,一直保持着高度的关注。以往,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论述,虽然不乏精品,但往往散落在各类论文、专著之中,缺乏一个系统、集中、能够直接指导实践的权威解读。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并由权威机构进行理解与适用的司法解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从理论的高度,对审判监督程序的性质、功能、适用条件进行精准界定,同时,更期待它能深入剖析各项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结合海量的典型案例,提炼出可供操作的规则和方法,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适用这一复杂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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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出版,无疑是为广大从事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和研究者们提供了一份及时的、极具参考价值的工具书。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法官,日常工作中接触到的案件类型繁多,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和适用更是我们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面临的难题。在实践中,我们往往会遇到一些边界模糊、理解存疑的案件,这时就格外需要一本能够系统梳理、深入解读相关司法解释的权威著作。虽然我还没有来得及通读全书,但从其书名可以看出,它直击了司法实践中最核心、最棘手的问题。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需要结合大量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对法律条文的深度理解才能准确把握。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更是对这一程序在具体适用中提供了细致的指引。因此,一本能够将这些司法解释进行深入理解和条分缕析的书,其价值是不言而喻的。我特别期待书中对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条件、审查的范围、审查的标准以及不同情形下适用程序的具体指引能够有详尽的阐述。比如,对于“新的证据”的界定,对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的”的判断标准,以及如何处理因当事人不服原审判决而引发的各类审判监督申请,书中能否提供清晰的思路和操作层面的建议,是我最为关注的。

评分

书的内容是相当好的,实用性也很强,不过纸张非常薄,不像正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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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书,打折买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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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法律工作者使用的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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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书,打折买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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