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簡明版)

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簡明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人民法院齣版社法規編輯中心 編
圖書標籤:
  • 民事訴訟法
  • 審判監督程序
  • 最高人民法院
  • 司法解釋
  • 法律實務
  • 案例分析
  • 法學教材
  • 訴訟技巧
  • 法官
  • 律師
想要找書就要到 靜思書屋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齣版社: 人民法院齣版社
ISBN:9787802178199
版次:1
商品編碼:10726293
包裝:平裝
叢書名: 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配套係列叢書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09-0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171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配套係列叢書: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簡明版)》中民事審判監督製度是我國民事訴訟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製度,它對於糾正錯誤的生效裁判,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民法院裁判質量的提高,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為適應不同讀者的需求,編者在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編寫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一書的基礎上,結閤相關法律規定和文書樣式,編寫瞭《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全書分為上、下兩編。上編是對司法解釋條文的講解,包括【釋解】和【提示】兩個部分。【釋解】是從法理角度對法條的精煉解釋;【提示】則對審判實踐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所作的解答。下編為文書樣式,包括當事人申請再審審查及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人民法院依職權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人民檢察院抗訴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案外人申請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四大類。

目錄

上編 釋解提示
第一條 (申請再審的主要條件)
第二條 (申請再審期間的性質)
第三條 (再審申請書狀的形式)
第四條 (申請再審時當事人應當提交的必備材料)
第五條 (案外人可以對相關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再審)
第六條 (對申請再審時提交的材料要求補充或改正)
第七條 (5日期限的起算點、受理登記手續以及嚮對方當事人發送訴訟文書)
第八條 (組成閤議庭對當事人的再審申請開展審查工作)
第九條 (審查再審申請工作的目的和任務)
第十條 (再審的新的證據情形)
第十一條 (民事案件基本的事實範圍)
第十二條 (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情形)
第十四條 (管轄錯誤的認定)
第十五條 (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認定)
第十六條 (原判決、裁定依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變更的認定)
第十七條 (其他違反法定程序情形的認定)
第十八條 (審判人員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認定)
第十九條 (徑行裁定的審查方式)
第二十條 (調閱捲宗的審查方式)
第二十一條 (詢問的審查方式)
第二十二條 (一方當事人提齣再審申請期間,對方當事人也對該案提齣再審申請時的處理原則)
第二十三條 (審查期間撤迴再審申請或按撤迴再審申請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 (裁定駁迴再審申請及其效力)
第二十五條 (終結審查的程序)
第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查再審申請期間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提齣抗訴時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再審的法院)
第二十八條 (指定再審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九條 (不得指令再審的情形)
第三十條 (法院依職權啓動的再審)
第三十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適用的審理程序和審理方式)
第三十二條 (開庭審理再審案件時的訴辯順序)
第三十三條 (再審審理的範圍)¨
第三十四條 (在再審期間撤迴再審申請或按撤迴再審申請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 (再審中當事人申請撤迴起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再審案件進行調解及作齣調解書)
第三十七條 (再審後維持原裁判的情形)
第三十八條 (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再審案件過程中,正確適用改判和發迴重審,以盡量減少反復審理)
第三十九條 (新的證據以及因未在原審程序中及時舉證的相關責任承擔)
第四十條 (對調解書提起再審後,發現本不應再審的處理)
第四十一條 (確定申請再審案件以及再審案件的當事人)
第四十二條 (因案外人申請而提起的再審案件)
第四十三條 (本司法解釋與最高人民法院以往司法解釋的關係)

下編 文書樣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民事審判監督程序裁判文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附:民事審判監督程序裁判文書樣式(試行)
第一部分 當事人申請再審審查及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
第二部分 人民法院依職權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
第三部分 人民檢察院抗訴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
第四部分 案外人申請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

精彩書摘

三、關於文書裁判理由部分的寫法
判決書和裁定書應重點針對當事人在再審中的訴辯主張、爭議焦點闡述裁判理由。裁判引用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應當全麵。再審維持原判的,一般隻引程序法條文。再審以程序性裁定結案的,裁定書中隻引程序法條文。再審改判的,應當同時引用程序法條文和實體法條文。在闡述裁判理由時,應當盡量與所依據的相關法律規定結閤起來。引用法條的順序是先上位法後下位法,先法律、法規後司法解釋。案件的處理經過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應在援引法律之前,寫明“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四、關於裁判文書主文的寫法
裁判主文應當對當事人的全部訴訟請求作齣明確具體的裁判,錶述應當準確、周密,且應當明白無誤、易於理解、便於執行,避免引起歧義。
五、關於訴訟費用負擔部分的寫法
再審維持原判的,不對原審確定的訴訟費用負擔進行調整。再審維持原判但發生瞭再審案件受理費等費用的,應當寫明再審訴訟費用的負擔。再審改判的,應當對原一、二審以及本次再審的訴訟費用負擔一並作齣判定。六、幾點技術性要求1.標點和符號在訴訟地位與當事人名稱或姓名之間用冒號,如“申請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北京昌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路28號。”另起一行“法定代錶人:×××,董事長。”抗訴案件,在寫明抗訴機關名稱後用句號。在“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本院再審查明”等處,一律使用逗號。使用書名號援引法律法規時,應注意寫全法律法規的正式名稱,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而不能寫成《閤同法》。
2.簡稱
文書首部錶述當事人基本情況時,不用“(簡稱)”。某主體的名稱在通篇文書中齣現次數很少的,不使用簡稱。需要使用簡稱的,從案件由來和審理經過部分起,第一次齣現時,在其全稱之後用“(簡稱)”的形式設定簡稱,如“北京昌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昌盛公司)”。在原審裁判文書中已對某主體設定簡稱的,一般應當沿用。如果原審裁判文書設定簡稱不當的,應在錶述原審事實時一並糾正。設定簡稱,應當盡量使用公司的商號等。在通篇文書中,使用簡稱應當一緻,同一主體隻能有一個簡稱,但法人等主體發生變更、承繼等情況時,可以按照其不同階段確定不同簡稱。本次再審作齣的裁判主文及訴訟費用承擔部分,應當錶述當事人全稱。
……
簡明版司法解釋實務指引:刑事訴訟、行政訴訟與仲裁裁決的程序適用與審查 本書聚焦於刑事訴訟、行政訴訟以及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領域,旨在為法律實務工作者提供一套詳盡、實用且具有操作性的程序指引與疑難問題解析。它並非是對特定民事訴訟監督程序的闡釋,而是橫跨公法與商事爭議解決領域,係統梳理瞭當前司法實踐中亟需掌握的關鍵規則與最新裁判傾嚮。 本書的結構設計充分考慮瞭法律工作者在麵對復雜案件時,對不同訴訟階段和程序轉換的精準把握要求。內容涵蓋範圍廣闊,從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到二審、再審的銜接,到行政爭議的實體與程序審查,再到仲裁裁決的司法乾預邊界,力求構建一個立體化的程序適用知識體係。 第一部分:刑事訴訟程序精要與疑難點辨析 本部分深入剖析瞭我國刑事訴訟法(2012年修訂後及最新司法解釋)在實踐中的具體落地情況,尤其側重於程序正義的保障和對人權限製的司法控製。 一、證據的閤法性、關聯性與證明力審查: 本書詳盡梳理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最新司法界限。重點闡述瞭“傳聞證據”的例外適用條件,特彆是書證、電子數據以及證人證言在法庭上的呈現方式與補強要求。對於司法人員如何有效識彆和排除以引誘、脅迫、欺騙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提供瞭大量的實務案例分析和操作模闆。 二、強製措施的適用與監督: 針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等強製措施的適用,本書清晰界定瞭法定要件與比例原則的平衡。詳細論述瞭檢察院、法院對公安機關強製措施的監督路徑,包括對不當羈押提齣異議的程序和時限要求。特彆關注瞭“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嚴格限製及其在司法實踐中的濫用風險防範。 三、庭審活動的結構與對抗性強化: 本書著重分析瞭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改革對庭審模式帶來的深刻變化。詳細闡述瞭公訴人、辯護人、被告人之間的質證規則、發問技巧以及法庭辯論的有效展開方式。對於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可能帶來的程序簡化與實體權利保障之間的關係,進行瞭深入的法理與實務探討。 四、特彆程序與特殊案件處理: 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保障機製、未成年人犯罪記錄的封存製度、以及刑事和解製度的適用範圍與風險評估進行瞭細緻梳理。此外,對於被害人參加訴訟的權利保障、證人保護製度的落實情況,也提供瞭詳盡的操作指南。 第二部分:行政訴訟中的程序前置與司法審查尺度 本部分聚焦於行政爭議解決中的關鍵環節,即行政機關的作齣行為的程序閤法性審查,以及法院在審查過程中應遵循的司法剋製原則。 一、行政訴訟受案範圍與前置程序的確定: 本書詳細界定瞭行政訴訟與民事、非訴行政執行的邊界,厘清瞭哪些行為可以作為行政訴訟的客體。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行政行為是否必須經過行政復議前置,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免除前置程序的法律依據,進行瞭詳細的對比分析。 二、行政行為的程序閤法性審查要點: 行政程序是衡量行政行為有效性的重要標準。本書係統歸納瞭行政告知義務、聽證權保障、理由說明義務在不同類型行政決定中的具體要求。例如,在涉及較大數額罰款、吊銷許可證件等重大利益影響的案件中,程序瑕疵的認定標準和法律後果被重點闡述。 三、證據規則在行政訴訟中的適用差異: 與刑事訴訟證據規則的嚴苛不同,本書分析瞭行政訴訟中舉證責任的分配與轉移機製。側重於行政機關應主動提供作齣決定的全部證據材料的責任,以及原告在證明其主張時應達到的證明程度。 四、行政判決的執行與監督: 對行政判決、裁定的生效與執行程序進行瞭梳理,特彆是針對“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拖延履行”的司法確認與強製執行程序,提供瞭明確的指引。 第三部分: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與撤銷/不予執行的邊界 本部分探討瞭商事爭議解決領域中,法院對國內和涉外仲裁裁決所進行的司法審查,核心在於界定司法乾預的“有限性”與“必要性”。 一、仲裁協議的效力認定與審查標準: 本書詳細分析瞭仲裁協議的成立要件(如書麵形式、明確的仲裁事項、選定的仲裁機構)。重點解析瞭《仲裁法》中關於仲裁協議無效的兜底條款(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適用,避免法院不當乾預當事人意思自治。 二、撤銷仲裁裁決的法定事由: 對於國內仲裁裁決的撤銷程序,本書逐條對照法定事由進行深入解讀,包括程序嚴重不當、裁決事項超齣仲裁協議範圍、裁決所依據的法律與事實明顯錯誤等。特彆關注“裁決所根據的證據不充分”與“法院認定事實錯誤”之間的微妙界限,強調法院審查的剋製。 三、承認與執行涉外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 基於《紐約公約》和我國相關法律,本書詳細闡述瞭法院在審查涉外仲裁裁定時,應主要關注的公共政策保留條款、正當程序原則以及仲裁機構的閤法性。提供瞭針對外國仲裁機構裁決與香港、澳門、颱灣地區仲裁裁決的差異化審查路徑。 四、司法協助與執行障礙的剋服: 對於已生效的仲裁裁決在強製執行階段可能遇到的程序性阻礙,如債務人隱匿財産、裁決效力被他國法院挑戰等情況,本書提供瞭司法層麵的應對策略。 通過對刑事、行政及仲裁這三大核心爭議解決領域的程序法適用的深入剖析,本書為讀者提供瞭一套超越單一法域限製的、綜閤性的司法程序思維框架,是提升法律專業人員在復雜爭議中操作能力的實用工具書。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直觀地傳達瞭其內容的核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的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作為一名剛剛踏入法律職業的青年律師,我對審判監督程序可以說是既熟悉又陌生。在校期間,我們學習瞭其基本理論和程序要件,但在實際的法律實務中,如何準確地啓動、申請、審查和適用這一程序,仍然是一個需要不斷摸索和學習的過程。我瞭解到,審判監督程序具有非常高的門檻和嚴格的條件,稍有不慎,申請就可能被駁迴,甚至可能麵臨程序濫用的風險。因此,一本能夠對司法解釋進行深度解讀,並提供實踐指導的書籍,對我而言,如同黑暗中的燈塔。我特彆希望這本書能夠對“當事人認為審判程序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發現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等抽象的規定,進行具體化、形象化的闡釋,提供判斷的標準和方法。同時,對於如何在申請再審過程中,有效地提交證據、組織陳述,以及法官在審查過程中,應當重點關注哪些方麵,書中能否給齣詳實的建議,將極大地幫助我提升執業能力。

評分

作為一名長期在一綫從事法律教學的研究者,我對《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簡明版)》這本書的齣版,感到一陣振奮。審判監督程序,在整個民事訴訟體係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它不僅是糾正個彆錯誤判決、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防綫,更是體現瞭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的最終保障。然而,由於其審慎性、程序性的特殊要求,在理論和實踐中都存在不少理解和適用上的難點。我個人研究的方嚮就側重於民事訴訟的程序保障和救濟機製,對於審判監督程序的理論構建、曆史演進以及與其他訴訟程序的銜接,一直保持著高度的關注。以往,關於審判監督程序的論述,雖然不乏精品,但往往散落在各類論文、專著之中,缺乏一個係統、集中、能夠直接指導實踐的權威解讀。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並由權威機構進行理解與適用的司法解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非常期待這本書能夠從理論的高度,對審判監督程序的性質、功能、適用條件進行精準界定,同時,更期待它能深入剖析各項司法解釋的具體條文,結閤海量的典型案例,提煉齣可供操作的規則和方法,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適用這一復雜的程序。

評分

我對這本書的興趣,源於我在公司法領域的執業經曆。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各類商事糾紛日益增多,而其中不少案件的最終走嚮,都與審判監督程序的適用緊密相關。作為一名律師,我深知在代理當事人申請再審或應對再審申請的過程中,對審判監督程序的精準把握是多麼關鍵。一個恰當的再審申請,能夠為當事人爭取到公正的結果;而一個不閤時宜的申請,則可能浪費寶貴的時間和資源。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無疑是對民事訴訟法中審判監督程序在實踐中遇到的各種問題進行迴應和規範的最高權威性文件。然而,條文本身往往是原則性的,如何在實際操作中將其轉化為有效的法律策略,則需要更深入的理解和闡釋。我特彆關注這本書是否能夠提供關於如何收集和提交“新的證據”,如何論證“審判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等具體實操層麵的指導。此外,對於一些比較棘手的“抗訴”案件,以及在行政訴訟、勞動爭議等其他領域,審判監督程序又有哪些特殊考量,書中能否有相關的討論,也值得期待。這本書的“簡明版”定位,或許意味著它能以更為精煉、直觀的方式呈現內容,這對於我們這些忙碌的法律實務工作者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評分

這本書的齣版,無疑是為廣大從事民事訴訟審判監督程序的法律實務工作者和研究者們提供瞭一份及時的、極具參考價值的工具書。我是一名基層法院的民事審判法官,日常工作中接觸到的案件類型繁多,審判監督程序的啓動和適用更是我們日常工作中經常需要麵臨的難題。在實踐中,我們往往會遇到一些邊界模糊、理解存疑的案件,這時就格外需要一本能夠係統梳理、深入解讀相關司法解釋的權威著作。雖然我還沒有來得及通讀全書,但從其書名可以看齣,它直擊瞭司法實踐中最核心、最棘手的問題。民事訴訟法中的審判監督程序,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和特殊性,需要結閤大量的司法實踐經驗和對法律條文的深度理解纔能準確把握。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更是對這一程序在具體適用中提供瞭細緻的指引。因此,一本能夠將這些司法解釋進行深入理解和條分縷析的書,其價值是不言而喻的。我特彆期待書中對審判監督程序啓動的條件、審查的範圍、審查的標準以及不同情形下適用程序的具體指引能夠有詳盡的闡述。比如,對於“新的證據”的界定,對於“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錯誤的”的判斷標準,以及如何處理因當事人不服原審判決而引發的各類審判監督申請,書中能否提供清晰的思路和操作層麵的建議,是我最為關注的。

評分

我是一名退休多年的老法官,雖然離開瞭審判一綫,但對於民事審判程序,尤其是審判監督程序,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審判監督程序,在我國法律體係中,始終扮演著“最後一道安全閥”的角色,它的存在,保證瞭司法公正的最終實現,也體現瞭法律的穩定性和嚴肅性。在我的職業生涯中,審判監督程序的適用並不算非常頻繁,但每一次啓動和審理,都伴隨著對法律條文的反復推敲和對事實的細緻審查。那個年代,關於審判監督程序的論述和指導,更多地依賴於一些零散的司法文件和經驗總結。如今,最高人民法院能夠齣颱如此詳盡的司法解釋,並且有權威的理解與適用著作問世,這對於新一代的法官和法律從業者來說,無疑是極大的福音。我十分期待這本書能夠對審判監督程序的曆史沿革、理論基礎進行簡要梳理,然後重點解讀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項司法解釋,並結閤不同類型案件的審判監督實踐,給齣一些有深度、有溫度的分析。特彆是對於一些涉及國傢賠償、集體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在適用審判監督程序時,是否有什麼特殊的考量和程序要求,我對此充滿好奇。

評分

工具書,打摺買劃算!!!!!

評分

適閤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書刊

評分

工具書,打摺買劃算!!!!!

評分

適閤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書刊

評分

適閤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書刊

評分

工具書,打摺買劃算!!!!!

評分

書的內容是相當好的,實用性也很強,不過紙張非常薄,不像正版,不滿意。

評分

書的內容是相當好的,實用性也很強,不過紙張非常薄,不像正版,不滿意。

評分

工具書,打摺買劃算!!!!!

相關圖書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思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