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這本書的閱讀體驗是相當“沉重”的。我本以為會讀到一些關於未來科技如何改變工作形態的實用性討論,但它完全跳過瞭這些“錶象”,徑直探討瞭技術思維是如何內化為我們理解世界的默認設置的。作者對技術哲學的曆史脈絡梳理得井井有條,特彆是對早期批判思想傢觀點的繼承與批判,展現瞭紮實的學養。書中有一部分內容,深入探討瞭“異化”在數字化時代的新錶現形式,那些論述讓我感到脊背發涼,因為它揭示瞭我們在享受便利的同時,是如何逐漸喪失主體性的過程。這本書的節奏把握得非常穩定,每深入一層,都會帶來一次認知上的衝擊,它不像某些流行的通俗讀物那樣試圖取悅讀者,而是傲然地堅持著其學術的嚴肅性。它不提供快速的答案,而是教你如何去提齣更深刻的問題,這一點對我後續思考其他社會科學問題都産生瞭微妙而深遠的影響。
評分初讀這本書時,我最大的感受是它的“距離感”。作者的筆觸冷靜而疏離,仿佛站在一個極高的高度俯瞰人類與技術的共舞。我原本期待看到一些關於技術倫理的倫理學案例分析,或者至少是針對當下熱點技術如大數據或生物技術的一些具體批判,但這本書似乎對這些“戰術層麵”的問題不屑一顧,它聚焦於“戰略”——即技術作為一種新的“世界觀”是如何建立起來的。書中對技術與知識生産關係的研究尤為精彩,它揭示瞭科學方法論本身是如何被技術邏輯所滲透和塑造的。文風上,它繼承瞭德語哲學傳統的思辨色彩,句子結構復雜,信息密度極高,需要讀者具備極強的上下文記憶和概念關聯能力。整本書讀下來,你不會感到輕鬆愉悅,但會收獲一種洞悉事物本質的清晰感,仿佛終於看清瞭籠罩在現代生活周圍那層無形的“技術之網”是如何運作的。這無疑是一部極具挑戰性,但迴報也同樣巨大的思想之作。
評分這本書的文字密度相當高,讀完一個章節,我常常需要閤上書本,在房間裏踱步許久纔能將那些交織在一起的觀念梳理清楚。我原本期待能看到一些關於信息論或者人工智能倫理的案例分析,但這本書顯然將關注點放在瞭更基礎的本體論層麵。作者似乎在努力撕開現代技術那層光鮮亮麗的外殼,直擊其背後的權力結構和認知模式的改變。書中對於“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之間的緊張關係的探討,非常精妙地揭示瞭當代社會決策睏境的根源。我尤其欣賞作者在批判既有技術決定論時所展現齣的剋製與審慎,他並非一味地唱衰技術,而是力圖在技術與人文之間找到一個可以對話的場域。然而,坦率地說,對於非專業背景的讀者來說,其中對於現象學、後結構主義的一些關鍵概念的闡釋,稍顯晦澀,需要一定的哲學功底纔能完全跟上思路。總而言之,這是一部學術性很強的作品,它要求讀者拿齣極大的耐心和求知欲去挖掘其深層的思想寶藏。
評分這本書讀起來像是一次深入的迷宮探險,作者的敘述方式充滿瞭哲學的思辨和對技術本質的追問。我得說,閱讀過程並非坦途,它需要你不斷地停下來,消化那些層層疊疊的論證。一開始,我以為會讀到一些關於現代技術應用或發展史的記述,但很快我就意識到,這不是一本介紹性的讀物,而是一次對“技術存在本身”的解構。書中對海德格爾、德雷福斯等人的觀點的引用和闡發,構建瞭一個宏大而復雜的思想框架。尤其是在探討“技術的中立性”這一議題時,作者並沒有給齣簡單的答案,而是引導讀者去思考技術是如何在不經意間重塑我們的世界觀和實踐方式的。這種挑戰性的閱讀體驗,讓我對日常生活中習以為常的技術活動産生瞭一種前所未有的警惕感。它更像是一麵鏡子,反射齣我們自身在技術時代中的被動與主動的辯證關係。全書的論證邏輯嚴密,但又時常穿插著一些極富畫麵感的比喻,讓那些抽象的哲學概念得以在具體語境中獲得支撐。對於想從更深層次理解技術對人類存在影響的人來說,這是一本不容錯過的、需要反復咀嚼的力作。
評分我是在一個周末的下午開始讀這本書的,原以為它會像一本技術評論類的雜誌那樣,輕鬆易讀,觀點鮮明。結果恰恰相反,這更像是一場馬拉鬆式的哲學論辯賽。作者似乎對西方思想史瞭如指掌,引經據典,構建瞭一個龐大的知識網絡,將尼采的永恒輪迴、韋伯的祛魅過程,都巧妙地嵌入到對現代科技係統的分析之中。我一直在尋找書中關於“技術進步”具體實例的討論,比如對某項新發明的具體剖析,但書中更側重於對“進步”這一概念本身的閤法性進行質疑。這種對基礎範疇的顛覆,使得閱讀過程充滿瞭智力上的刺激,但也帶來瞭相當的挫敗感——因為你發現自己過去許多堅信不疑的“常識”,在作者的審視下都變得搖搖欲墜。這本書的行文風格非常古典、嚴謹,缺乏那種麵嚮大眾讀者的親切感,但如果你喜愛那種抽絲剝繭、層層遞進的論證方式,那麼這本書無疑能滿足你對深度思辨的渴望。
評分休謨在《人性論》中否認A與B之間的因果關係,現代西方哲學使得A發生B必然發生。現代西方技術哲學他認為這樣的“客觀必然性”(objective necessity)如果存在的話,要麼是邏輯的,要麼是非邏輯的。如果它是邏輯的(例如,數學定理具有邏輯必然性),現代西方技術哲學但對於自然定律,我們完全可以閤乎邏輯地設想齣反例。例如,物體碰撞過程服從動量守恒定律,但我們完全可以設想兩個物體碰撞後動量變小瞭,現代西方技術哲學因此動量守恒定律不是必然的。現代西方技術哲學此外,自然定律需要經驗發現,不像數學定律或語言約定那樣是可以先驗地認識的。如果這一必然性是非邏輯的,現代西方按照休謨的觀點,那麼我們應該能夠在感覺經驗中感知到,新的西方技術哲學但是休謨否認在人們的感覺經驗中有必然的“象”(impression)。而且他認為,現代西方技術哲學在我們的行動中也沒有這樣的必然性:一個人的意願和行動也不是必定相隨的。所以休謨指齣,非邏輯的必然性觀念隻能是主觀的,是想象的虛構。
評分現代西方技術哲學有很多學者繼承瞭休謨的“感知決定論”,即其因果定義的第一條。現代西方技術哲學例如,哈佛大學教授古德曼提齣:“我隻想強調休謨的觀念,即一個句子不是因為是定律而被用來預測,而是它被用來預測因而被稱作定律。”牛津大學教授艾耶爾認為:“事實概括與定律概括之間的區彆,不怎麼在於事實能令它們為真或為假,現代西方技術哲學而在於我們對待它們的態度。”而匹茲堡大學教授雷捨(Nicholas Rescher)也主張:“定律現代西方技術哲學(lawfulness)不是在證據中找到或推齣的,而是後加的。定律性是投射現代西方技術哲學(imputation)問題。”
評分休謨在《人性論》中否認A與B之間的因果關係,現代西方哲學使得A發生B必然發生。現代西方技術哲學他認為這樣的“客觀必然性”(objective necessity)如果存在的話,要麼是邏輯的,要麼是非邏輯的。如果它是邏輯的(例如,數學定理具有邏輯必然性),現代西方技術哲學但對於自然定律,我們完全可以閤乎邏輯地設想齣反例。例如,物體碰撞過程服從動量守恒定律,但我們完全可以設想兩個物體碰撞後動量變小瞭,現代西方技術哲學因此動量守恒定律不是必然的。現代西方技術哲學此外,自然定律需要經驗發現,不像數學定律或語言約定那樣是可以先驗地認識的。如果這一必然性是非邏輯的,現代西方按照休謨的觀點,那麼我們應該能夠在感覺經驗中感知到,新的西方技術哲學但是休謨否認在人們的感覺經驗中有必然的“象”(impression)。而且他認為,現代西方技術哲學在我們的行動中也沒有這樣的必然性:一個人的意願和行動也不是必定相隨的。所以休謨指齣,非邏輯的必然性觀念隻能是主觀的,是想象的虛構。
評分現代西方技術哲學有很多學者繼承瞭休謨的“感知決定論”,即其因果定義的第一條。現代西方技術哲學例如,哈佛大學教授古德曼提齣:“我隻想強調休謨的觀念,即一個句子不是因為是定律而被用來預測,而是它被用來預測因而被稱作定律。”牛津大學教授艾耶爾認為:“事實概括與定律概括之間的區彆,不怎麼在於事實能令它們為真或為假,現代西方技術哲學而在於我們對待它們的態度。”而匹茲堡大學教授雷捨(Nicholas Rescher)也主張:“定律現代西方技術哲學(lawfulness)不是在證據中找到或推齣的,而是後加的。定律性是投射現代西方技術哲學(imputation)問題。”
評分科學說明模型及其問題,研究瞭dn和is模型及其問題,將科學說明的本質歸結於對自然定律的認識;現代西方技術哲學自然定律的本性,探討瞭自然定律的規則性進路與必然性進路;現代西方技術哲學還原論,分析各種“還原”概念,從而評價各種相應還原論的得失;現代西方技術哲學科學的發展模式,討論瞭科學發展的纍積模式、不斷革命說、範式說等,研究瞭曆史主義所帶來的相對主義的問題;現代西方技術哲學科學劃界,研究瞭劃界標準從絕對標準、模糊標準、消解標準直至多元標準的發展理路;現代西方技術哲學科學實在論,比較瞭科學實在論與非實在論的爭論,錶明這一問題的最終解決在於對科學概念的理解;現代西方技術哲學科學實驗哲學,研究瞭理論與實驗之間的關係;現代西方技術哲學科學與價值,研究瞭科學價值中立說的理論背景——客觀主義。
評分好~
評分好~
評分科學說明模型及其問題,研究瞭dn和is模型及其問題,將科學說明的本質歸結於對自然定律的認識;現代西方技術哲學自然定律的本性,探討瞭自然定律的規則性進路與必然性進路;現代西方技術哲學還原論,分析各種“還原”概念,從而評價各種相應還原論的得失;現代西方技術哲學科學的發展模式,討論瞭科學發展的纍積模式、不斷革命說、範式說等,研究瞭曆史主義所帶來的相對主義的問題;現代西方技術哲學科學劃界,研究瞭劃界標準從絕對標準、模糊標準、消解標準直至多元標準的發展理路;現代西方技術哲學科學實在論,比較瞭科學實在論與非實在論的爭論,錶明這一問題的最終解決在於對科學概念的理解;現代西方技術哲學科學實驗哲學,研究瞭理論與實驗之間的關係;現代西方技術哲學科學與價值,研究瞭科學價值中立說的理論背景——客觀主義。
評分現代西方技術哲學有很多學者繼承瞭休謨的“感知決定論”,即其因果定義的第一條。現代西方技術哲學例如,哈佛大學教授古德曼提齣:“我隻想強調休謨的觀念,即一個句子不是因為是定律而被用來預測,而是它被用來預測因而被稱作定律。”牛津大學教授艾耶爾認為:“事實概括與定律概括之間的區彆,不怎麼在於事實能令它們為真或為假,現代西方技術哲學而在於我們對待它們的態度。”而匹茲堡大學教授雷捨(Nicholas Rescher)也主張:“定律現代西方技術哲學(lawfulness)不是在證據中找到或推齣的,而是後加的。定律性是投射現代西方技術哲學(imputation)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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